审计观察 | 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和方法探析
近年来,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为高校内审部门的重要工作,在高校审计工作中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
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高校对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守纪、尽责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高校内审部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依据主要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各高校制定的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制度。
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为学校管理的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包括:学校管理的院(系)、部(处)以及直属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以及主持工作1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学校管理的国有、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虽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
本文主要以南京大学为例,对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审计方法进行探讨。
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按党委和行政不同职责确定各自审计内容。根据南京大学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有11项,行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有14项。(详见表 1)
从这些审计内容来看,高校院系党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学校重大财经政策和决策情况,院系“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实施情况,院系内部管理制度审议建立情况,党委领导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本人遵守财经制度、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审计内容偏重于决策管理方面。高校院系行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除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学校重大财经政策和决策情况、有关经济决策、内部管理制度审议建立情况等方面内容外,更多偏重于执行情况审计。
高校院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法
(一)高校院系党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法
在审计过程中,主要检查党委会议记录情况,党委“三重一大”决策与执行情况,党委参与学院“三重一大”决策情况,党委制度及学院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党委管理经费使用情况等。
除关注以上内容外,还重点关注党委本身的一些工作,如党委建设情况,支部管理、党员管理、党员发展、党委及支部换届选举、党费收缴情况,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情况等。
(二)高校院系行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法
——高校院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院系经费审批制度;检查院系党政联席会、办公会等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查看该单位制度实际执行情况。
——高校院系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有效。查看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制定或修订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符合国家或学校的财经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内部管理要求、是否有效运行。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院系公章管理,档案管理,各类评奖评优、教师奖教金、学生奖助学金、困难补助评审制度,教师职称、职务职级评审制度执行情况等。
——教学经费、院系学科(课程)建设经费及其他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预算和有关制度规定。主要对照学校每年校级预算中反映的该院系各项预算资金,计算各项预算资金的实际拨付和使用情况,通过对比分析、抽查凭证等方法检查院系执行财经法规及学校制度的情况,有无挤占挪用或超预算支出情况。
在经费收支方面的审计,首先确定被审计的经费项目范围。原则上该负责人任职期间该单位所有的经费收支都要审计,但实际上高校院系的科研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管理,一般院系负责人不直接进行审批。因此主要审计院系负责人管理的院系公共经费,包括院系预算经费、其他教学经费、“双一流”经费、优势学科等其他专项经费等。
具体方法是:一是将财务处账面上的项目清单让院系进行确认。二是采集学校财务系统中项目收支明细账,并对明细账进行汇总。三是从明细账中选择需要查询的凭证到财务处或档案室查询,检查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和学校财经管理制度规定,特别关注大额支出的手续是否齐全,如大型设备及批量物资采购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招投标及相应的验收程序;是否存在应该集中采购而拆零购置规避学校招投标制度的现象;招标限额以上基建、修缮工程是否进行招标并签订合同,规定限额以上工程完工后是否经过审计后再付款;著作出版费等是否按照学校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
——高校院系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是否规范、有效。对照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是否合规合法、是否专款专用等。
——收费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举办的各种培训、办班等,以及学历、非学历教育是否经学校批准。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是否合法;是否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票据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按规定纳税;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问题。
具体方法是:对审计期间的各类学历、非学历教育收入进行统计,包括期初余额、审计期间收入、结算支出、期末结算金额等;检查各类办班、培训等是否经过主管部门审批、是否签订了协议;检查收费标准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收取的学生缴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交学校,并开具正式票据;收入分配办法是否符合学校相关规定,是否按规定的比例支付合作单位合作办学价款;检查应收账款是否及时足额收取,有无拖欠,有无收费不开票、截留私分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审计方案确定的抽样比例进行穿行测试。
——检查收入结算返回酬金的核算情况。检查返回酬金是由学校统一核算还是返回学院自行核算,如果是返回学院自行核算,则检查是否在学校结算中心设专户存款,有无公款私存现象;检查是否有完整的会计账簿记录及原始凭证等资料;检查收入中有无应交未交部分、有无设置账外账等问题,检查各项支出管理是否符合学校规定、支出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并将各项收入、支出进行分类汇总统计。
——高校院系管理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及家具)是否安全、完整。固定资产的重要审计方法是固定资产盘点,盘点对象主要结合项目的重要程度确定。检查各类资产包括采购流程、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是否安全、完整;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是否按照规定执行,使用效益如何,有无长期闲置不用或损失浪费现象,有无丢失、损坏等情况。
——债权、债务是否清楚、真实,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重点查看暂付款项是否真实、合法,是否严格管理,被审计领导干部有无擅自调用资金造成暂付款长期挂账和被其他单位或个人占用等问题。
——有无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等问题。对照国家和学校有关工资、奖金、补贴发放办法,检查有无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的情况。
——领导干部推动院系科学发展情况,以及各类管理决策活动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设计院系绩效调查表,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国际交流等方面进行调查,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后,对院系填报的数据进行抽查复核。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情况。检查是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否实施相应的廉政措施,通过经费使用情况、资产管理情况检查等核实被审计人员是否违反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对照被审计事项相关的国家、学校规定进行审计。
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更多地关注被审计单位“三重一大”制度和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坚持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计访谈程序,找出漏洞,提出改 进意见,促进审计从常规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向管理审计转变。
对高校院系党政领导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设计院(系)内部控制审计调查表,审计人员根据被审计单位填报的内控调查表以及该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初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设计内部控制访谈提纲,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负责人员进行访谈,通过访谈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及其他方面管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其他程序,如抽查会议记录、凭证检查、资产盘点等审计结果,形成完整审计证据,最后形成审计工作底稿,汇总编写审计报告。
通过对重大经济决策及效果、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等方面审计,促进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与履行经济责任紧密衔接,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科学决策、推进依法治教、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升经济工作管理水平,有效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提出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为学校考核、聘用和评价干部提供参考。(作者单位系南京大学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