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前任,你要自报家门。

何必为部分生活而哭泣,君不见全部人生都催人泪下?

看报纸说美国有个女子是个记忆超人,记得有生以来的每时每刻,哪天下雨了,哪天下雪了,窗帘的颜色,第一次和男子牵手,接吻,他的衬衣,他的眼神,他说过的每一句话……

整个给时光倒带子,这让她她痛苦万分,恨不能那些人事场景从把脑袋里挖出来。这让专家也有为难,结论是她病了,患上了跟失忆相反的,一种叫“超忆症”的疾病。

看到这个消息时,我拍拍自己的脑袋,在此之前我不止一次埋怨它记忆力衰退,而此时我突然开心,原来能忘记是正常的。

却又常常不能忘记,有首歌这样唱: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

唱得情真意切,总能让人共鸣,回想,也许每个人都需要一杯忘情水,来忘掉那些与情相关的人事,因为记忆太累。

而忘情水却是没有的,好在我们的大脑会衰退,那就留给时间来消磨。事实上,在没有消磨掉之前,依然会想起,除了想起,有时会唤起。

很少有感情是一帆风顺的,都一点情爱往事,不说丰盛,至少不是一穷二白。

于是,就是有旧情人。

虽说是旧情人,可在没旧之前,所经历的却是全新的。这些除了大脑记忆之外,还有一个身体记忆,一句旧情难忘似乎就总结了,个中滋味,何止万千?

恋旧没有什么好,也没什么不好,问题是不影响旧人。可常常又不是这样的,弄个剃头匠的担子一头热。

有个朋友跟我说了个事情,很愤然。起因是她前男友打电话,分手两年,他的号码还没有变,当然她的也没有变。电话打通了,她听见了他的声音,按她的话说,心跳得像面小鼓。以下是他们的对话:

喂?!

你好,哪位啊?

我啊。

……你……谁啊?

你猜猜!

猜不出来。

猜猜嘛?

小红。

……

小翠?

她说,从他问她是谁,她就生气了,那么熟悉的号码他竟然忘了,等他说小红说小翠,她差不多怒火万丈了,可她并不好发作。

末了,她说,女人何必让男人记一辈子呢……

不是何必要他记得的事,而是他记不记得那是他的事,不是你让不让的事情。他忘了,那是自然规律。他记得,那也是他的事情。

乐府有一首诗:

上山采蘼芜,下山逢故夫。

长跪问故夫,新人复何如?

新人虽言好,未若故人姝。

颜色类相似,手爪不相如。

新人从门入,故人从閤去。

新人工织缣,故人工织素。

织缣日一匹,织素五丈余。

将缣来比素,新人不如故。

你看,这前夫的话,啥都是你好,新人不如你好看,活儿你做得多。他不要啊。这样的遇见,不如不遇见,徒增恶心。如果非要和旧情通话,最好自报家门,免得暗自生气。

从旧情里退出来之后,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惊扰,那么一堆死灰,就算拨出点火星子,也没有热力。

况且很多时候,拨得灰尘四起,拍哪儿,都拍不干净,灰头土脸,何必咧?

《前度》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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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生让我先枯萎,先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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