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庭审冲突及解决之道
最近,在网络上,关于刑事辩护律师和法官的庭审冲突问题,引发了热议,我不想说什么屁股决定脑袋之类的站队的话,我只谈谈我的粗浅看法。
第一,各司其职
不管是我们律师还是法官、检察官,我们在庭审中是有各自分工的,我们在诉讼架构中,确实是有着不同的价值取向和关注重点的,每一方做好份内的事,那就是在实现公平正义。
比如说,法官要维持庭审的正常高效开展,对律师的发言作出指引,这是没有问题的,再比如说,律师想要充分表达观点,这也是没有问题的。
我没办理过什么大案要案,不知道什么是大场面。我在庭审中经常告诫自己,该说的要说,在合适的机会里说,不是律师的发言环节、发言机会,就不要说了。
第二,相互理解
这一点,既是我的自我要求,也是我对法官、检察官的期待。我不否认法官、检察官在庭审中的强势地位,但是,我也经常感受到法官、检察官对律师的尊重,大家都是干工作,何必闹得不开心。
退一步说,有理不在声高,有理也不在重复了多少遍。
我的一个感悟:我们律师要注重情境、情理,你看在境和理前面,都有个情字,这就是中国智慧,一看情况不对,我们律师是要及时做出调整的,你看,又一个情字。
弱弱地说一句,律师可以说是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者,我们律师行业是服务业,但是,法官、检察官可不是服务业从业人员,这是国情,也是长期以来的司法实践。
第三,业务水平
说到这,我真的要自我批评了,律师的业务水平是需要提升的。行业内都有这样的说法:神枪手都是子弹喂出来的,业务水平不是学出来的,是干出来的。
铁砂掌可不是对着空气比划比划的,水上漂也做假不了的。
这里我表扬一下部分军转干部,在部队里是好兵,到了法院、检察院也是业务能手,为什么,因为有很多军转干部肯学肯干,在实战中在培训中总结学习,不说面面俱到,什么业务都做得好,但在自己擅长的一亩三分地上,那是没得讲,就两个字:专业。
第四,庭前准备
这里,我也表扬部分检察官,在公诉时,胸中自有千军万马,对案卷材料非常熟悉,对法律适用,拿捏精准,这是成为公诉“老炮儿”的基本素养。至于律师们,我们扪心自问,模板套的舒服吗,大道理讲的舒服吗?为什么套模板,为什么讲大道理,我们心里要有点数。
第五,庭审发言
简洁,有重点,有的放矢,别啰啰嗦嗦,做到一针见血,把握好庭审效果。
我对部分律师的庭审发言有三大槽点,1、声音太小,听着费劲;2、没有提纲,乱七八糟;3、头朝桌面,自言自语。
我们律师发言首先要让法庭里的人都能清晰地、不费劲得听到,然后条理清晰的表达出来,而且我不主张读稿子,庭审不是表演,但是庭审要注重庭审效果,让法官、检察官明白我们律师在说什么,说的是哪个要点,哪一点是我们律师想要突出表达的,再说了,读稿子是一件挺没意思的事。
我的一个感悟:律师的工作一个是对内对己,挖掘自身的才能为当事人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就是对外对人,充分的沟通可以消除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是我的五点看法,我也是个青年律师,不好做出特别有个性的公众发言,毕竟,我的读者里有律师同行,也有法官、检察官,也有当事人及其家属,软了不好硬了也不好。
最后,不想给我自己打广告了,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才是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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