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聊的自我合规审查指引

现在有句标语: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的直白翻译是:别以为躲在屏幕后面违法,法律的惩罚就可以逃脱。
先来比较两个词:合法聊天、合规聊天。你觉得哪个词更适合点?
在法理学的基础理论里,“法”对规范性和一般性的要求比较高。“规”反而是更宽泛更容易解释的,法在规里,但是规不一定在法里。
不绕口令了,我今天主要想讲的是微信群聊里的合规,自我进行群聊发言合规审查。
我不讲什么是可以的,我只讲什么是不可以的,请注意这里的“不可以”,内涵是丰富的。
一、奠定基调的是两遵守三不得: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这是最基础的规定,也是最根本的规定,许多细致的规定都可以在这里找到依据和源头。
这也是今日起施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要求。
二、不得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这一条特别警示那些故意制造谣言的人,另外,制造谣言也会受处罚(比如封号、封群),传播谣言同样也会收到处罚(比如封号、封群)。有些人因谣言受到处罚,多数原因是散布。
在此着重强调:不要在微信群聊里转发,包括截图、链接、聊天记录等“有风险的”信息。
三、不得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网络上的诽谤、侮辱,也是诽谤、侮辱。比较典型的就是所谓的上传捉奸、打骂小三视频,打人是违法的,打了且拍了视频传到网上也是违法的。轻则行政拘留,重者判刑。
以上三条是绝对的合规审查,自第四条开始,则是基于有关部门与网络平台的管理机制。
四、不得发布有侵权嫌疑的资源分享或下载链接。
共享不代表可以侵权。
五、尽量避免敏感词语的出现,现在是大数据时代,监管部门的数据搜索与过滤技术,无比强大。
不要以为群聊是不透风的。
六、对于社会热点事件,要把握好发言的尺度。不要引发群聊中出现无节制的批评。
避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啊。
七、当你自己认为某句话或某个话题有“存在风险的可能”,请勿发到微信群里。
这也是一种无奈之举,但这是“安全的行动”。既是保护自己,更是保护群聊中的其他人,不连累其他人,是基本的发言伦理。
以上七点也是不完全列举,目的在于帮助大家自我进行审查,注意言论的边界,避免违规。
写在2020年3月1日,自本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施行。本日推送中有全文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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