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汾陶寺北墓地2014年Ⅰ区M7发掘简报

陶寺北两周墓地位于陶寺村北,东南距塔儿山约10公里,西南距襄汾县城约8公里。因墓地多次被盗,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襄汾县文化局组成考古队,分别于2014年7~9月、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对墓地进行了钻探。墓地东西长约600、南北宽约400米,总面积约24万平方米。现已探明大中小型墓葬1283座、车马坑9座。从早到晚由西北向东南方向排列,时代从西周末期延续到战国时期。墓地中心点坐标北纬35°54′13.4″,东经111°30′08.3″,海拔高程510米(图一)。

图一 墓地位置示意图

2014年9~12月,考古队在墓地Ⅰ区选取两座墓葬(M3、M7)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其中M3已被盗掘。根据两墓位置布10米×10米探方2个,T1内暴露墓葬5座,T2内暴露墓葬2座。根据探方内遗迹暴露情况,T2扩方至15米×16米(图二)。现将T2内M7的发掘情况简报如下。

图二 T2 遗迹分布图

2. 玉玦 3(与 4 拼合)、107、131(与 132、133 拼合)、137. 石戈 5、6. 玉料 8、402. 玉 璜 9. 蚌饰 10. 石料 17. 石圭 67. 玉人 72. 料珠 104、153 (与 154、155、161 拼合 )、309. 玉环 117、142、179. 玉圭 129. 玉片 135. 石铲 141、247、266. 玉 璧 182、183. 石块 184、224、345. 石环 213、409、430. 陶罐 219. 蚌圭 290. 蚌片 386. 牙齿 388. 玉鱼 393、395. 玉饰件 431. 陶器盖 (均出自 T2③层,其余未标注器物号者均为石圭碎片)

一 地层堆积

地层堆积简单,以T2扩方前的东壁剖面为例介绍(图三)。

图三 T2 东壁剖面图(扩方前)

第①层:耕土层。厚0.25~0.45米。

第②层:扰土层。浅黄褐土,含碎瓷片、炭渣等,近代沟开口于此层下。厚0.35~0.7米。

第③层:系墓坑内挖出的红土,内填埋有玉石器、陶罐、动物骨骼。厚0.1~0.35米。墓葬开口于此层下。其下为生土。

二 墓葬形制

M7为长方形竖穴土圹墓,方向355°(图四)。墓口略小于墓底,墓口距地表1.2米。墓口长3.86、宽2.56~2.76米,墓底长4.3、宽2.9~3.15米,现存墓口距墓底9.55米。墓壁较规整。填土经夯打,质密,坚硬,夯层厚0.08~0.3米。椁室和墓壁间有熟土二层台,土质坚硬,经夯打,北侧宽0.05、南侧宽0.2、东侧宽0.2、西侧宽0.15、高1.9米。填土中出有石戈、蚌片、石圭、玉鱼各1件,以及一具不完整的动物骨骼。

图四 M7平面图

4、78.人龙合体玉饰 5.玉鸟 6.玉兔 7、8、109、123.玉蚕 9、11、101、126.玉束腰管 10、17、18、50、53、54、75.玉璜 12.残玉片 13、14、51.玉鱼 15、16、52、55、125.玉蝉 19~49、64~70、73.玛瑙串饰 56、71、74.玉玦 57、59、61.玉牌 58.玉神面 60.柱状玛瑙饰 62.玉束发器 63.料管 72、77.玉佩 76.玉钺 79、85、106、108、117、118、134、135、142、145、157~160、174、180.铜铃 80.铜匜 81、102.铜方壶盖 82.铜盘 83、99、100、105.铜簋盖 84、90、103.铜鼎 86、96、113、127、130、136、147、150、161、166、170、177.铜鱼 87、98、115、129、132、138、149、153、164、168、172、179.陶珠 88、97、121、122、128、131、137、148、152、163、167、171、178.石贝 89、111、112、114、143、144、146、175.蚌泡 91、92、94、116.铜簋 93、104、120、133、154~156、169、173、176.铜饰 95、107.铜方壶 110、151、162.蚌贝 119.陶鬲 124.海贝 139.玉戈 140.碎蚌饰 141.石戈 165.铜铃舌 (整理时发现137石贝中混有蚌贝)

葬具为一椁双棺,仅见板灰。棺室塌毁后,椁盖板中部首先下陷,导致椁室中间低两边高。从板灰痕迹观察,椁长4.05、宽2.3~2.35、高1.9米,与熟土二层台等高。盖板23块,宽0.1~0.25、厚0.1米,东西向横放于椁室上。椁壁板10块,宽0.2~0.3、厚0.1米。挡板情况不明。底板16块,南北向放置,宽0.1~0.15、厚0.05米。东西两侧椁壁板上的直角榫头嵌入南北两端挡板卯口内,呈“Ⅱ”形。椁底有长方形垫木2根,东西向,置于南北两端,长2.8、宽0.23、厚0.13米。垫木槽挖于生土上,宽0.25、深0.1米。椁板的缝隙间涂青膏泥,厚0.2~0.3厘米(图五)。

图五 M7 椁盖板痕迹

内外棺髹红漆。内、外棺盖板、壁板、底板均南北向顺置,挡板东西向。内外棺壁板和挡板嵌合处为榫卯结构,壁板上直角榫头嵌入挡板卯口内,外棺南端挡板略长于东西两侧壁板,内棺挡板和壁板接合处齐平,呈“□”形。外棺长2.18、宽0.82、挡板残高0.76米。盖板3块,厚0.07米。壁板3块,尺寸不详。外棺、内棺的底板板灰混合,厚度不明。内棺长2.07、宽0.45、残高0.31米。盖板3块,厚0.03米。底部残存壁板厚0.06米,块数不详。

墓主人骨骼朽蚀呈粉状,可见轮廓,仅头骨尚存。衣物朽成黑褐色粉末。头北向,面向东,仰身直肢,双手置于腹部。棺内撒一层朱砂,附着于墓主人随身玉器上(图六)。

图六 M7 墓室全景

随葬器物主要放置于棺椁之间、棺内,仅有1件铜鱼位于靠近墓北壁的椁盖板上。

棺椁之间的东西两侧散布有大量的铜鱼、陶珠、蚌贝、海贝、石贝及铜铃,铜铃、陶珠在棺椁东西两侧的分布位置基本对应,应为棺椁上的装饰。另有片状铜饰见于棺外四角,铜片易碎,有纹饰,难以提取。青铜容器11件,集中放置于棺椁之间的东南部,错杂放置。棺椁之间的北部有玉戈、石戈、蚌饰等。小件玉饰仅见于棺椁之间东侧中部以南,有玉蝉、玉蚕、束腰玉管等。棺椁之间的东部有陶鬲1件。

棺内随葬器物以玉器为主,大部分玉器在墓主人身上或身体左近,头部有头饰,面部有缀玉覆面(图七),口琀为玉蝉、玉璜,颈、胸部有项饰,腰背下有玉钺、玉佩;盆骨及两侧有玉鱼、玉蝉、玉璜、玉佩、玉管等,腿部有玉蚕,两脚之间有玉兔等。

图七 M7 玉覆面

三 随葬器物

(一)铜器

1.礼器

 3件。形制、纹饰相同,大小相次。窄折沿,方唇,立耳,腹部较浅,圜底,三蹄足。颈部饰一周重环纹。三足截面多呈半圆形,内范外露。外壁留有范痕。腹范三分,底范呈三角形。标本M7∶84,口径19.6、高15.1、耳宽1.45、耳高4.1、耳长4.4厘米(图八、三四∶1)。标本M7∶90,口径18.9、高15.7、耳宽1.7、耳高3.5厘米(图九)。标本M7∶103,口径16、高12.9、耳宽1.4、耳高3.2厘米(图一〇)。

(左)图八铜鼎(M7∶84)

(中)图九铜鼎(M7∶90)

(右)图一〇铜鼎(M7∶103)

方壶 2件。形制、纹饰、大小基本相同。长子口盖,圈足式捉手。壶身横截面呈圆角长方形。长颈,贯耳,垂腹,平底,足外撇。颈部饰窃曲纹,腹部饰重环纹。标本M7∶81、95,口径7.5、底径10、高25.3、口宽2.7厘米(封二∶1;图三四∶6)。标本M7∶102、107,颈部窃曲纹位置稍高。大小同M7∶81(封二∶2)。

封二:1.方壶 (M7 ∶ 81、95)

封二:2.方壶 (M7 ∶ 102、107)

 4件。形制、纹饰、大小相同,因被挤压,均有不同程度残损。簋盖呈浅覆钵形,喇叭形圈足捉手。器身敛口,子口较长,鼓腹,腹两侧为一对兽首环形耳,有垂珥。矮圈足外撇,其下有等距的三个支脚。盖及腹部饰重环纹、瓦纹。标本M7∶83、116,口径6.4、底径18.3、腹径22、高18厘米(封二∶3;图三四∶5)。

封二:3. 簋 (M7 ∶ 83、116)

 1件(M7∶82)。折沿,浅盘,附耳较短。圈足外撇,其下有等距的三个支脚。腹壁及圈足上均饰重环纹。口径25.4、底径19.4、高8.6、直径19.4厘米(图一一、三四∶4)。

图一一 铜盘(M7 ∶ 82)

 1件(M7∶80)。敞口,流微上昂。兽首衔沿环形鋬。四扁兽蹄形足。口沿外侧饰一周简化窃曲纹,腹壁呈瓦棱状。长18.8、高7.6、腹宽9、口宽3.7厘米(封二∶4;图三四∶2)。

封二∶4. 匜 (M7 ∶ 80)

图三四 铜 器

1. 鼎(M7 ∶ 84) 2. 匜(M7 ∶ 80) 3. 铃(M7 ∶ 117) 4. 盘(M7 ∶ 82) 5.簋(M7:83 盖、116 身) 6. 方壶(M7 ∶ 81 盖、95 身)(2 为 1/3,3 为 1/2,余为 1/5)

2.饰件

 16件。形制相同。标本M7∶117,器身平面呈梯形,横断面呈空腔椭圆形,顶端有拱形纽。正、背面纹饰均为双线长方形框内填勾云纹。舞宽3.3、铣宽4.1、铃身高4.9、口厚2.9厘米(图三四∶3)。

鱼 约367件。铜鱼一组(M7∶136)28件,2件残,其余大小形状有异。条形,片状,眼睛为一扁孔穿。有的鳍、尾皆备。钩状鳍,多为四鳍(每侧各有两鳍),个别为五鳍或六鳍。少量为两鳍,尾部呈尖角状。标本M7∶136-1,头部三角形,尾部稍有残缺,扁圆形穿。长10.5、宽1.2厘米(图三五∶1)。标本M7∶136-20,头部方圆形,穿扁圆,两鳍,尾部尖圆。长6.5、宽1.3厘米。标本M7∶136-26,头部方圆,扁穿,尾部呈一斜角。长5.2、宽1.2厘米。

铃舌 1件(M7∶165)。平面呈马鞍形,上部有长方形穿孔,剖面呈水滴状。长3.5、最宽1.2、最厚1.1厘米(图三五∶2)。

饰件 片状,成片分布,易碎,多数不辨形状。见于棺的四角,可能是铜翣。标本M7∶133,叉形,长约16、宽11厘米。

图三五 出土器物

1. 铜鱼(M7 ∶ 136-1) 2. 铜铃舌(M7 ∶ 165) 3、6. 玉牌(M7 ∶ 61、57) 4. 玉玦(M7 ∶ 74) 5. 柱状玛瑙饰(M7 ∶ 60) 7. 玛瑙串饰(M7 ∶ 65) 8、11. 玉 璜 (M7 ∶ 54、53) 9. 团 龙 玉 玦 (M7 ∶ 56) 10. 玉束发器(M7 ∶ 62) 12. 玉神面(M7 ∶ 58) 13. 长方形玉牌(M7 ∶ 59) (3、10 为 1/3,4、7 为 2/3,余为 1/2)

(2)玉、玛瑙、石、蚌器

1.      棺内玉器

头饰 由玉牌、玉玦、玛瑙串饰等组成。

玉牌 1件(M7∶61)。梯形,剖面三层呈台阶状,一层台上相对的两边内侧各有8个穿孔。上宽5.2、下宽5.5、高6.5、厚1厘米(图三五∶3)。

玉束发器 1件(M7∶62)。上部浮雕等距对称的四只蝉,其中两只对称的蝉上部内侧有孔,从蝉的腹部穿出。下部三周箍状凸起。一侧壁上有小穿孔。上径5、下径5.1、高4厘米(图一二、三五∶10)。

图一二 玉束发器(M7 ∶ 62)

玉玦 1件(M7∶74)。阴刻双首相对、双尾交缠的夔龙纹。直径4.2、孔径1.6、厚0.3厘米(图三五∶4)。

玛瑙串饰 共8件。形制相同。标本M7∶65,管状,上宽0.8、下宽0.7、高0.9厘米(图三五∶7)。

缀玉覆面 由玉牌、玉璜等拼合而成(M7∶53、54、56~60)。

长方形玉牌 1件(M7∶59)。应置于眉部,错位。长方形,阴刻两条简化龙纹。长4.2、宽1.1、厚0.4厘米(图三五∶13)。

柱状玛瑙饰 1件(M7∶60)。置于眉部,方柱状,中穿孔,上下及中部共有五周箍状凸起。直径1.6、高3.1厘米(图三五∶5)。

团龙玉玦 1件(M7∶56)。置于眼部,双面阴刻纹饰。“臣”字形目,嘴微启,唇下勾。体躯刻出块状鳞纹。背部、身体内侧、尾部各有一穿。直径4.5、厚2.4厘米(图一三、三五∶9)。

图一三 团龙玉玦(M7 ∶ 56)

玉璜 2件。形制不同。标本M7∶54,中部断裂,置于上唇部,鱼形。阴线刻出凤纹,高冠,喙下勾,尾内卷。一端有穿孔。长7.5、宽1.7、厚0.7厘米(图一四、三五∶8)。标本M7∶53,置于下唇部,蚕形。身体阴刻数周宽线纹,似拧绳,外侧两端各阴刻出一对小圆眼睛,内侧各有一穿孔供悬挂。长7.6、宽2、厚0.9厘米(图一五、三五∶11)。

(左)图一四 玉璜(M7 ∶ 54)

(右)图一五 玉璜(M7 ∶ 53)

玉牌 1件(M7∶57)。置于眼部,梯形。上宽2.2、下宽2.7、高4.3、厚0.6厘米(图三五∶6)。

玉神面 1件(M7∶58)。置于鼻部。斜刀工艺刻出方圆耳,额中阴线刻出菱形装饰,阴线刻“臣”字形目,卷鼻呈浅浮雕。横剖面呈三角形。最宽处4.3、高3、厚1.8厘米(图一六、三五∶12)。

图一六 玉神面(M7 ∶ 58)

颈、胸部串饰由玉蝉、玛瑙串饰、玉鱼等组成。

玉蝉 3件。形制各不相同。标本M7∶52,身宽肥,正面略呈弧面,背面内凹,双面刻纹。头端连弧形,中部尖吻突出,中穿一孔。正面雕出一双凸睛,头腹间内束,腹部边缘对称阴刻勾云纹,中间阴刻顶边呈连弧状的三角纹;背面顶部两端雕出一双凸睛,头腹间以两条阴刻横线纹分界,腹部纹饰与正面同。尾部有穿孔。长3.6、宽2.2、厚1.2厘米(图一七、三六∶1)。标本M7∶15,拱形。头部方形,“臣”字目,前端中部穿孔。双翼上刻羽翅纹,尾部分叉。长5、宽2、厚0.44厘米(图一八、三六∶2)。标本M7∶16,长方形。眼睛方圆形,颈部阴刻相背的勾云纹,颈下短翼阴刻斜线纹。弧线纹阴刻出双翅、腹部。双目前方有一穿孔。长3.7、宽2.2、厚0.2厘米(图一九、三六∶3)。

(左)图一七 玉蝉(M7 ∶ 52)

(中)图一八 玉蝉(M7 ∶ 15)

(右) 图一九 玉蝉(M7 ∶ 16)

玉玦 1件(M7∶71)。单面刻纹。阴刻双首相对、双尾交缠的夔龙纹。直径4.2、孔径1.7、厚0.3厘米(图二〇、三六∶4)。

图二〇 玉玦(M7 ∶ 71)

玉佩 1件(M7∶72)。正面圜形略凸,阴刻团龙纹;背面平,阴刻卷云纹。直径3.6、厚0.55厘米,正面孔径0.8、背面孔径0.6厘米(图二一、三六∶5)。

图二一 玉佩(M7 ∶ 72)

玛瑙串饰 39件。有管状、环状、柱状等。管状串饰标本M7∶20,中部略粗,呈折角。直径0.7、高2.6厘米(图三六∶9)。标本M7∶21,近腰鼓形。直径0.7、高2.1厘米(图三六∶6)。

环状串饰 标本M7∶25,直径0.85、高0.35厘米(图三六∶8)。

柱状串饰 标本M7∶64,直径0.9、高1厘米(图三六∶7)。

图三六 出土器物

1~3. 玉蝉(M7 ∶ 52、15、16) 4. 玉玦(M7 ∶ 71) 5. 玉佩(M7 ∶ 72) 6、9. 管状串饰(M7 ∶ 21、20) 7. 柱状串饰(M7 ∶ 64)8. 环状串饰(M7 ∶ 25) 10、13、14、16. 玉璜(M7 ∶ 50、17、18、10) 11、12、15. 玉鱼(M7 ∶ 51、14、13) (均为 1/2)

玉璜 4件,形制各异。标本M7∶50,双面刻纹饰,一端阴刻龙口、“臣”字目、角,弧背两段宽檐上阴刻斜线纹,两端穿孔。长7、宽1.1厘米(图三六∶10)。标本M7∶17,素面,两端有穿孔。长9.5、宽2.7、厚0.4厘米,正面孔径0.4、背面孔径0.2厘米(图二二、三六∶13)。标本M7∶18,半环形,单面刻纹,中间厚,边缘薄。双阴线刻出两首相背、两尾上下相错的简化龙纹,两端穿孔。直径7.2、宽1.3、厚0.4厘米(图二三、三六∶14)。标本M7∶10,双面刻出龙纹。口内穿孔,阴刻出方唇、“臣”字目、兽角及蜷曲的前爪,角上及背部阴刻出勾纹、三角形纹等。长7.8、宽1.9厘米(图二四、三六∶16)。

(左)图二二 玉璜(M7 ∶ 17)

(中)图二三 玉璜(M7 ∶ 18)

(右)图二四 玉璜(M7 ∶ 10)

玉鱼 3件。形制各异。标本M7∶13,口微张,下唇略下卷,阴刻出眼、鳃及纤细如毫发的上下鳍,鼻部有圆形穿孔,尖尾。长8、最宽2.2厘米(图二五、三六∶15)。标本M7∶51,阴刻出眼睛、鳃、鳍,首尾均有穿孔。长4.8、宽1.6厘米(图三六∶11)。标本M7∶14,眼睛为圆穿,尾、身间以双鳍为界,细线阴刻出鱼鳍。长4.2、宽1.1厘米(图三六∶12)。

图二五 玉鱼(M7 ∶ 13)

玉琀 2件。玉蝉、玉璜各1件。

玉蝉 1件(M7∶55)。与M7∶52形制相同。长3.3、宽2.1厘米。

玉璜 1件(M7∶75)。截为三段。龙纹,双目、双角浅浮雕,身上阴刻云纹,首、尾两端穿孔。长6.2、厚0.8厘米(图二六)。

图二六 玉璜(M7 ∶ 75)

玉握 4件。墓主人残存的右下臂伸直,双手对应位置各有玉器2件,左手处有2件玉管,右手处为玉蚕和残玉片。

玉蚕 1件(M7∶8)。大致呈长方形,对角一对尖锐,一对圆钝,圆钝的对角处上下均有圆形穿孔。单面竖线纹刻出虫体。长6.6、宽1.5厘米(图二七、三七∶1)。

图二七 玉蚕(M7 ∶ 8)

玉束腰管 2件。形制相似。上部有一周凹弦纹,中有孔,一侧扁圆。标本M7∶9,素面。上径1.1、下径2.1、孔径1~1.2、高4.2厘米(图二八、三七∶6)。标本M7∶11,上径2.5、下径3.1厘米,上孔径1.9、下孔径2.5、高3.3厘米(图二九、三七∶7)。

(左)图二八 玉束腰管(M7 ∶ 9)

(右)图二九 玉束腰管(M7 ∶ 11)

踏玉 4件。有玉兔、玉鸟、玉人龙合体玉饰。

玉兔 1件(M7∶6)。双面刻纹。阴线刻出面部及下肢、尾部。圆目,耳贴背,腿前伸,匍匐状。一面背部及耳廓、眼睛为单线刻纹,一面为双线。长5.1、宽2.15厘米(封底;图三七∶3)。

封底 玉兔(M7∶6)

玉鸟 1件(M7∶5)。双面阴刻。宽喙,圆目,扬翅,尾宽而下垂,胸前有小穿孔。长7、宽2厘米(图三〇、三七∶2)。

人龙合体玉饰 2件。形制基本相同。双面刻纹,玉人头戴高冠,下为双龙共体,龙口、颈部镂空。玉人面部有圆穿。标本M7∶4,长8.7、宽1.3厘米(图三二、三七∶10)。

图三二 人龙合体玉饰(M7 ∶ 4)

压于墓主人身下玉器 2件。

玉钺 1件(M7∶76)。双侧有牙,弧刃。孔径最宽9、高10厘米(图三三、三七∶13)。

图三三 玉钺(M7 ∶ 76)

玉佩 1件(M7∶77)。阴刻龙凤纹,龙凤蜷曲相叠,凤尖喙内勾,中有圆穿。直径5、厚0.4厘米,孔径0.4厘米(图三一、三七∶16)。

图三一 玉佩(M7 ∶ 77)

2.      棺椁之间

玉束腰管 2件。标本M7∶101,上径2.7、下径3.1、高7.2厘米(图三七∶14)。标本M7∶126,底呈喇叭状。上径2.2、下径3、孔径0.6~1.4厘米,高4.3厘米(图三七∶8)。

玉蚕 1件(M7∶109)。体扁方,弯曲,两侧刻出浅槽,似虫体。长3.2、宽0.8、厚0.4厘米(图三七∶15)。

玉戈 1件(M7∶139)。短直内,斜援前聚成三角形锋,无脊,援、内相交处中部有圆穿。援长16.3、宽3.7厘米,内长2.9、宽3.1厘米,通长19.2、厚0.2厘米(图三七∶11)。

玉蝉 1件(M7∶125)。双面刻纹。双目浅浮雕,凸鼓有神。阴刻“人”字形线纹作为头、颈分界,弧形阴线刻出双翼,腹部双线叶状纹阴刻出节状腹部。背部顶端有穿孔。线条简洁。长2.5、头宽0.9、厚0.46厘米(图三七∶4)。

石戈 1件(M7∶141)。内残,上有一圆穿。阴刻斜交的双线纹作为援、内的分界,三角形锋。援长17.6、宽6.4厘米,内宽5.7厘米,残长19.2、厚0.6厘米(图三七∶17)。

石贝 300余枚。用石头磨制,通体磨光,剖面呈三角形。背面刻出凹槽,平面近菱形。标本M7∶137-11,长3.6、宽2.2、厚0.9厘米(图三七∶9)。

蚌泡 10件,形制相同。一面平,一面半球形,中有穿孔。标本M7∶112,直径2.9、厚1.1厘米(图三七∶5)。

蚌贝 40枚。标本M7∶137-5,长3.4、宽2.5、厚0.6厘米(图三七∶12)。标本M7∶110,磨制,正面凸起,背面平,刻出凹槽。长3、宽1.9、厚1.4厘米(图三七∶18)。

图三七 出土器物

1、15. 玉蚕(M7 ∶ 8、109) 2. 玉鸟(M7 ∶ 5) 3. 玉兔(M7 ∶ 6) 4. 玉蝉(M7 ∶ 125) 5. 蚌泡(M7 ∶ 112) 6~8、14. 束腰玉管(M7 ∶ 9、11、126、101) 9. 石贝(M7 ∶ 137-11) 10. 人龙合体玉饰(M7 ∶ 4) 11. 玉戈(M7 ∶ 139) 12、18. 蚌贝(M7 ∶ 137-5、110) 13. 玉钺(M7 ∶ 76) 16. 玉佩(M7 ∶ 77) 17. 石戈(M7 ∶ 141) (4 为 1/1,5、10、12、15、18 为 1/2,8、11、14 为 1/4,9为 1/5,余为 1/3)

(三)陶器

 1件(M7∶119)。侈口,束颈,肩部略鼓,短锥足。腹、底饰绳纹。口径17.8、高14.4厘米(图三八∶1)。

 约1500颗,均有穿孔。标本M7∶138-21,菱体,中有穿孔。直径1.5、高1.2厘米(图三八∶2)。标本M7∶138-22,直径1.3、高1.3.厘米(图三八∶3)。标本M7∶138-23,直径1.2、高1.2厘米(图三八∶4)。

图三八 陶器

1. 鬲(M7 ∶ 119) 2~4. 珠(M7 ∶ 138-21、22、23) (1 为 1/6,余为 1/1)

另外,填土中有玉鱼、石圭、石戈、蚌饰各1件。

玉鱼 1件(M7∶T1)。背部有节状宽棱,似出檐,尾开叉,雕刻纹饰皆双线。圆目为穿,右下方阴刻圆形鱼鳃。身体上阴刻弧形纹、折线纹,腹部刻斜线纹。长17.6、宽6.4厘米,背部棱宽约4厘米(图三九∶12)。

图三九 出土器物

1. 玉璧(T2③ ∶ 临 1) 2. 玉璜(T2③ ∶ 8) 3. 玉环(T2 ∶ 153~155、161) 4、9. 陶罐(T2③ ∶ 409、213) 5. 石铲(T2③ ∶ 135)6. 蚌圭(T2③ ∶ 219) 7、12. 玉鱼(T2③ ∶ 388、M7 ∶ T1) 8. 石戈(T2③ ∶ 3、4) 10. 玉玦(T2③ ∶ 临 2) 11. 玉饰(T2③ ∶ 临 10)(均为 1/4)

石圭 1件(M7∶T2)。援两侧有刃,三角形锋。残长5.7、宽3.2、厚0.6厘米。

石戈 1件(M7∶T3)。内端有齿牙,略残。援近内处有一圆形穿孔。身有中脊,贯通内、援。刃较宽,前聚成锋。内残长4、最宽处4厘米,援长17.6、宽3.3厘米,通长21.6、厚0.7厘米。

蚌饰 1件。残碎。

四 祭祀遗存

(一)遗迹

M7墓口北侧0.2米处,在长12、宽6米的范围内有纯净红土掩埋的玉石器,系用墓坑内挖出的纯净红土一次性掩埋,高低不平。存厚0.1~0.35米,初始的掩埋层应比目前发现的要厚。被第②层、开口于第②层下的三条近代沟打破,近代沟为东南—西北、东北—西南走向,宽0.2~0.5、长5深、0.1~0.3米,贯穿祭祀层,对祭祀层造成一定破坏。祭祀填埋层中有玉、石、蚌、料器。以碎石圭为主,也有少量圭、璧、环、玦等玉器,此外还有3件陶罐,1件陶器盖,1具动物骨骼。石圭为有意打碎。玉器多完整,有的玉环裂成几块,可拼对完整,应是有意打碎。墓口四周均发现就地填埋的动物骨骼,大部已朽成粉状,被严重破坏。M7北侧距墓口0.2米处发现动物骨骼;西部距墓口1.5米处为一具幼羊的骨骼,东部距墓口2米处有一只狗头,东南部距墓口2.3米处有一具动物骨骼,残缺不全。

玉石器掩埋层压在墓口边含料姜的红土上,这种料姜出自距地表6~7米的原始土层,为挖墓时取出,后又回填,说明棺椁下葬、墓室回填、在墓葬周边祭祀是一个连续的过程。

(二)遗物

457件。有玉器、石器、蚌器、料器、陶器,多为残块。临时编号器物如T2③∶临1等,系找墓口时铲出,出自第③层,具体出土位置不明。

1.玉器

 3件。标本T2③∶临1,直径8.2、孔径0.7、厚0.5厘米(图三九∶1)。

 2件。标本T2③∶8,厚薄不匀。长11.4、宽3.7、厚0.4厘米(图三九∶2)。

 2件。标本T2③∶临2,团龙状,首尾间隙成玦口。双阴线雕刻,圆目,下唇下勾,龙身饰两层重环纹作龙鳞,尾部刻卷云纹。直径10.2、厚0.4厘米(图三九∶10)。

 1件(T2③∶388)。弓形,双线阴刻。圆目,两组弧形双线纹作为头身分界,身体两侧双斜线纹代表鱼鳍,平尾略分叉。目后有圆穿。长17.3、宽4.4厘米(图三九∶7)。

 1件(T2③∶临10)。大致长方形,竹节状,中部有凹槽。长4.4、宽0.9、厚0.6~1厘米(图三九∶11)。

 3件。标本T2③∶153~155、161,拼接成残环,边缘略薄。直径12.3、孔径3.4、厚0.5~0.6厘米(图三九∶3)。

2.石器

 1件(T2③∶135)。大致梯形。双面刃,磨制。长11.1、刃宽7.6、厚1.9厘米(图三九∶5)。

 4件。援两侧有刃,前聚成三角形锋。一面有脊,短直内。援末有穿。标本T2③∶3、4,拼合完整。内长2.3、宽2.1厘米,援长17.7、宽2.4厘米,通长19.8、厚0.3厘米(图三九∶8)。

 标本T2③∶17,上宽下窄,三角形首,一端残。残长14、宽3.1、厚0.3厘米。

 3件。标本T2③∶224,残长2.4、宽2.3厘米。

3.蚌器

 1件(T2③∶219)。蚌壳磨制,三角形首。长5.9、宽2、厚0.4厘米(图三九∶6)。

饰件 1件(T2③∶9)。首尾残。残长4、宽1.9厘米。

4.陶器

 3件。标本T2③∶213,泥质灰陶。口微侈,束颈,斜鼓腹,平底。肩饰三周凹弦纹,腹饰浅绳纹。口径4.9、底径5.5、高7.3厘米(图三九∶9)。标本T2③∶409,泥质黄褐陶。侈口,束颈,底微凹。肩饰三周凹弦纹,鼓腹上饰斜绳纹。口径7、底径6、高10.3厘米(图三九∶4)。

五 结语

(一)墓葬年代

M7铜器组合为列鼎3件、簋4件、方壶2件,盘、匜各1件,纹饰主要是重环纹、窃曲纹,铜器组合及纹饰均具备两周之际的特点。鼎、壶、簋、匜分别与晋侯墓地铜鼎M93∶49、M102∶22,铜壶M102∶11、铜簋M102∶17、铜匜M102∶13相似,晋侯墓地铜鼎M102∶11已经是简化的窃曲纹,但还保留有勾连曲折的特点,M7匜上的窃曲纹已简化成两个相对的勾形,因此M7应晚于晋侯墓地M93、M102,但两者年代相去不远。M7北部祭祀遗存中的陶罐T2③∶213与张家坡M4∶2近似,张家坡M4的年代属宣、幽之世。晋侯墓地M93墓主人可能是晋文侯仇,M102主人是文侯的妾属,晋文侯卒年为公元前746年,已进入春秋早期。因此,陶寺北M7亦当属春秋早期。

(二)墓主人身份及墓地性质

M7人骨朽蚀,无法鉴定性别。从出土器物看,未见铜兵器和工具,也未见钟、磬,晋侯墓地夫人墓中亦未见上述几类器物,推测M7主人当为女性。晋侯墓地中除M102外,晋侯及夫人墓均有墓道,从墓葬规模及随葬器物的数量来看,夫人墓均逊于晋侯墓。西周晚期和春秋早期的晋侯夫人墓中青铜器礼鼎、簋的数量分别为3鼎、4簋(M62、M102)或3鼎、2簋(M63),M102还随葬一套明器,即鼎、簋、爵、觯、方彝、盉各1件。M7随葬青铜器中鼎、簋的数量与晋侯夫人墓相当,陶寺北墓地中未发现带墓道的墓葬,M7东部还有一座规模与之相当的竖穴土坑墓(被盗,未发掘),与之东西并列,应为其丈夫的墓葬。从墓葬规模看,墓主应属大夫阶层。

M7棺外四角有大片的铜片饰,位置基本对应,饰片多不辨形状,应为虢国墓地贵族墓所见的铜翣。

陶寺北墓地已经探明的1283座墓葬中,多为南北向,东西向者不足50座。截至2016年底,陶寺北墓地已发掘的17座大中小型墓葬中葬式明确者,除1座小墓为南向外,余皆为北向。刘绪认为:“到目前为止,凡可确定属姬姓贵族的墓葬,无例外都是南北向,这应是姬姓贵族墓葬葬制之一。”M7有缀玉幎目,有学者认为“两周缀玉幎目的使用应是周王室及其嫡系诸侯所特有的”。陶寺北墓地沿用500年,春秋时期其无疑是晋国的一处高等级的贵族墓地,战国时期应属魏国。

2015年发掘的陶寺北墓地春秋晚期M1出土青铜鼎7件,方壶、鉴、敦、舟各2件,盘、匜、簠、鬲、甗各1件,此外还有铜甬钟、石磬、铜兵器和铜工具等,墓主人应是一位大夫。M1北部墓口边散置少量的石圭碎片。就目前的发现来看,陶寺北墓地墓口北部填埋玉、石等器物的祭祀形式仅限于春秋时期的少数大中型墓葬,至春秋晚期祭祀的物品已仅限于石圭,祭祀规模也大为缩小,但祭祀的形式一脉相承,或许说明陶寺北墓地春秋时期不同阶段的某些大墓间有着内在联系,墓主人可能是世袭贵族。

(三)与墓葬相关的祭祀遗存

M7除墓葬北部填埋一层玉石器外,墓葬四周还就地掩埋动物。这种祭祀是在成葬后随即进行的,较为罕见。

《周礼·春官·小宗伯》载:“王崩大肆……既葬,诏相丧葬之礼。成葬而祭墓,为位。”清人赵翼认为:“按《周礼·小宗伯》虽有'成葬而墓祭’之文,乃葬日,孝子先归虞祭,为使有司在墓一祭地神,实非祭先祖。”陶寺北墓地的祭祀遗存说明,春秋时期的晋国贵族墓葬中也存在围绕特定墓葬进行的成葬而祭的祭祀活动,祭祀的对象可能是地神。

附记:发掘领队为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王京燕。参加发掘的人员有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考古工作站张新智、郭彪、曹喜平,技工孟忠庆、郑明明;襄汾县文化局段吉泽、王世俊  、夏宏茹、兰会才,技工张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技工张砚录;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李小龙。绘图由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信息资料中心孙先徒完成,摄影为山西博物院厉春,人骨鉴定由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体质人类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梁宁宁完成。

执笔:王京燕 张新智 郭 彪 曹喜平 夏宏茹 兰会才

文章来源:《文物》2018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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