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惑行为:苹果告了梨

迪士尼关于版权意识的各种迷惑行为一直都历历在目。

从时间线排列吧,我们先追述到1987年,迪士尼把一群日本小学生告上了法庭,称他们侵权。仅因为这群小学生在学校游泳池的池底绘制了一个米老鼠作为毕业纪念。

该校校长认为这只是个毕业仪式,给即将毕业的孩子们留下美好的记忆,当时社会舆论也责怪迪士尼过于严格,但迪士尼坚持要告,它的观点是:你用了我的老鼠头为学校宣传,这就是不行的。最后学校迫于压力,清理了泳池迪士尼才撤诉,但我估计那些小学生幼小的心灵怕不是已经蒙上了阴影。

在1989年,第61届奥斯卡颁奖典礼上,舞蹈家艾琳鲍曼穿着白雪公主的服饰,与另一位男歌手共同表演了一曲。很快,奥斯卡官方就收到了律师函,称奥斯卡非法使用未授权的白雪公主形象。

就这?没错,就这

迪士尼为了不破坏孩子的梦想(除前文中的日本小学生外),不允许卡通人物扮演者在观众面前摘头套。他们曾状告过自家的员工,仅因为该卡通人物扮演者在小朋友面前摘了头套,最后竟然还胜诉了,人家不过是忘了关休息室的门,被外面的小朋友看到了。

听说迪士尼还曾控告过海底捞。理由是:

难怪后来都没见海底捞用迪士尼玩偶,换哆啦A梦了……

再有后来闹的沸沸扬扬的谷阿莫事件,谷阿莫是之前在各大视频平台都很火的《x分钟带你看xxx》的创始人,把电影压缩成5分钟的时间来解说,因高产和风趣获得无数粉丝青睐,也是KS在微博关注的第一个视频大V。他因为解说了迪士尼产的电影,也被告上了法庭,而且最高可获刑3年。至今这个官司都还在僵持之中。

渐渐的众人对迪士尼所谓的“维权意识”颇有微辞,也正是如此,“迪士尼律师函”终究成为一个段子。甚至有人戏称如果你被困在荒岛,不要在沙滩上写SOS,只要画一个老鼠头,迪士尼就能找到你。

会被告吗?

如果说迪士尼是影视界的维权大户,那苹果一定是科技界的迪士尼。

前不久,苹果起诉了一家叫做Prepear的公司,迷惑就迷惑在,起诉的理由是认为该公司logo和苹果极其相似。

我们来判断一下到底相不相似。

和迪士尼一样,苹果也是个知名维权斗士。插播一下其他被苹果告过的企业。

迷不迷惑?

退一万步讲,糟蹋苹果圈就算了,如今染指梨圈是个什么事儿?惨就惨在,Prepear是一家初创业的小公司,平时的业务就是运行一个食谱规划的App,没啥流量,整个公司只有5人。为了应付苹果突如其来的侵权官司,还被迫裁员一人,去除老板,一桌麻将都凑不齐,还得掏钱和苹果斗智斗勇。

该梨子公司唯一的app

眼看着苹果有越来越向迪士尼靠拢的倾向,自然也是被抨击的一塌糊涂。

于是问题来了:为什么越是大的企业越不存在“仁慈”

我们时常会有这么一个观点,似乎“坏人”才会变得更容易成功。云大在《测试运维架构师》P0中也说过这个话题,原因其实很好理解,所谓的“坏人”可以为达目标不择一切手段,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而“好人”们则大多都优柔寡断、举棋不定。比如马克扎克伯格,谁看了《社交网络》之后会不骂一句这货不是个东西,脸书的创意源自抄袭,成功后踢走初创业时的资金来源合伙人,小心眼,善嫉,自卑……他的成功背后充斥着各种纠纷和官司。然而他的一夜暴富和天才般的技术又同时脍炙人口。

《社交网络》

早前有人称真实的扎克伯格并非影片中那样小人,但很不幸的是,通过此次TikTok事件,只能看出他比电影中更小人。指控TikTok窃取Facebook技术的他,估计是以为没人记得2018年Facebook曾连续开发过两个TikTok的克隆软件。分别叫Lasso和Reels,有兴趣的同学们可以搜索一二。可惜了,没火,当然这也不意外。

Lasso

Reels界面

Facebook拥有一个名为“早鸟”的内部系统,该系统自动识别初创公司的威胁,然后通过抄袭或收购摧毁竞争对手。也许你会说这种媒体爆料真实性存疑,但据内部员工所述,Facebook确实就是通过早鸟系统检测到、并收购了Whatsapp。说到这个,还要谈到脸书的内部著名口号:别因为自满于自己的成绩而不屑于去抄袭(Don’t be too proud to copy)

你说扎克伯克龌龊不?龌龊。脸书的企业文化荒唐不?荒唐。成功了吗?成功了。

再回头看苹果的梨子侵权案,和打着守护孩子梦想这种伟光正名号成为版权流氓的迪士尼,他们的许多诉讼看似是版权纠纷,实际上不过是在维护自己的不可复制性。

而在另一个故事里,在生意场上看起来颇不人道的苹果和迪士尼又突然成为了好人。

所以到了这个层面哪还有什么绝对的好与坏,都是生意。

这里再插播一条还热乎着的新闻,看起来像是个段子,但他真实存在。

阿里巴巴成立了针对电子产品销售的电商品牌“京西”。这个竞争到底算不算良性,就自由心证了。

输了人品,赢了人生,这样的例子值不值得借鉴,一切看你对于成功的理解。但讽刺的是,成功学本身就是个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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