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作者: 刘 鹏( 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文献研究所)
现行的主流中药理论是以药物的性味、归经、功用或在其后附以现代药理分析为框架而构建的,此框架虽相对明晰、易于类别,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如为什么同样性味归经的药物却具有不同的功用,甚至相差很大;功能类似的中药,其性味归经相差却很大。徐灵胎曾感言:“药有可解者,有不可解者,如性热能治寒,性燥能治湿,芳香则通气,滋润则生津,此可解者也。同一发散也,桂枝则散太阳之邪,柴胡则散少阳之邪。同一滋阴也,麦冬则滋肺之阴,生地则滋肾之阴。”“同一热药,而附子之热与干姜之热迥乎不同。同一寒药,而石膏与黄连之寒迥乎不同。”其他医家亦多有感慨,在此不一一引述,可见在目前的中药理论中,性味归经与中药功用不具有相对固定的对应关系,一种中药理论难以解释全部。
《医学源流论》中曾讲:“盖古人用药之法,并不专取其寒热、温凉、补泻之性也。或取其气,或取其味,或取其色,或取其形,或取其所生之方,或取嗜好之偏。”可见,古人亦曾认识到单纯的中药性味理论在阐释中药功用及其应用规律时的局限性,亦曾想通过借助分析药物的天然气味、形态、颜色、生长等自然物象来补充说明主流的中药性味理论,这也就是我们大家现在常说的中药药象理论。中药药象学的思维方法与取象比类相似,是一种朴素原始的类比法,是根据被研究对象与已知对象表现于外的特征在某些方面的相似或相同,从而认为两者在其他方面也有可能相似或类同。中药药象学的实质无非两端,一是把药物表现于外的“象”通过阴阳五行等思维模式工具进行比类,从而判定其可能具有某种功用,如花生外衣色赤,依五行归心,从而具有补血宁心之用。二是不通过阴阳五行等思维模式逻辑加工,单在天人相应观念指导下,依自然界之理而判定某种药物可能具有某种功用,把“象”即药物的外部特征作为药物具有某种功用的依据或原理,某种药物与人体某一部分形状、颜色相同,部位、功能相似,便具有某种功用,如牛膝其节如膝故能治膝胫之疾、续断多筋而续绝伤、杜仲多筋坚韧能坚筋骨、伸筋草似筋而能舒筋通络、穿山甲具有通络之效,还有我们老百姓常说的“吃哪补哪”等等。仔细揣摩便可见,此两者的随意性较大,尤其是后者不乏荒谬之说,从而使中药药象学的应用范围相对狭窄。
《中药药象学研究的可行性》一文中曾介绍了近代名医范文甫的两则医案,治疗不寐时用百合花因其朝开暮合、用紫苏因其叶朝仰暮垂,治疗秋温大热用荷叶上之露水,这些诚然是妙案,但拍案叫绝的同时我们不免要思考:朝开暮合、朝仰暮垂的药物不光是百合、紫苏两味,这种用药的方法究竟有没有普遍性?或者说,何时应该取象用药,何时不能机械地取象用药,我们并没有一个基本的准则,因此说中药药象学充其量是目前主流中药理论的一个补充。如果不明此理,想以其一统中药理论而大谈取象比类的用药模式,实在是勉强,在临床实际应用中亦难以落实到实处。时下越来越多的学者都认识到了取象比类这种朴素类比法存在的局限,通过各种方法来弥补修正。以五行为例,相对于古代,我们把其应用范围缩小了很多,这并非是一种倒退,而是我们更加科学地审视中医学思维模式工具应用范围的体现。张岱年在其《中国哲学大纲》中论述“天人合一”时就曾批判董仲舒:“天人相类是一种牵强附会的思想,认为天人在形体性质上皆相似。……天人相类非即天人相通”,意义便在于此。
再者,如果试图以中药的自然物象来阐释中药的性味功用等问题,那么必须要明白药物的气味、形态、颜色、生长环境等因素与中药的性味功用之间并不存在普遍的因果关系,并不是所有的红色药物都补心,并不是所有的柔软有汁的药物都是润药。再比如,对于中药的 “五味”:酸苦甘辛咸。如果根据中药的自然物象,单纯依据能嗅到或者是能尝到的滋味为标准来断定中药的酸苦甘辛咸则大错特错,且不说一味中药其气味往往是酸苦甘辛咸兼而有之,如果单纯依据感官则难以全面把握,即使是一味亦很难根据口鼻做出准确判断。与五味理论相类似,中药的“四气”:寒热温凉,亦很难由感官做出准确判断。因此中药性味理论的建立不是大家想象中依“尝百草”而定,比较合乎逻辑的解释应该是在长期积累用药经验的基础上,依据阴阳五行等中医基础理论来反推它的性味归经。明代医家缪希雍曾云:“夫物之生也必禀乎天,其成也必资乎地。天布令,主发生,寒热温凉,四时之气行焉,阳也;地凝质,主成物,酸苦辛咸甘淡,五行之味滋焉,阴也。”从一定角度表明了中药性味理论是在天人合一思想的指导下依据中医理论推论而得。可以试想,如果真的是依据自然物象而定,那么中药的气味就不可能局限于酸苦甘辛咸五者了。既然如此,那么传统中药理论体系是如何在药物诸多自然物象的基础上加以取舍而判定中药性味功用准则的呢?更进一步说,我们现在面对传统的中药理论体系,面对古人已经确定的中药性味、归经、功用,用之临床亦多有效,似乎每个人都不去怀疑。那么时下我们要创新完善中药体系,当我们自己要给新药定义性味、归经、功用之类时,我们怎样才能把握古人的思维呢?怎样才能从药物的诸多自然物象中加以取舍呢?
因此,中药药象学研究的确有其必要性,但更要明白其可应用的范围和尺度,要摈弃其中的机械成分、探讨中药药象理论与现行主流中药理论相互补充的“度”,这才是研究的必要。
编者按:去年9月以来,本报曾先后刊登甘肃中医学院梁永林、朱向东、李兰珍等人的《试谈中药药象学研究的必要性》(总第2605期)、《中药药象学研究的可行性》(总第2724期)等文章。中药药象学秉承传统中医思维,以“药象”来概括说明中药的功用及其应用规律。但对于中药药象学,也有人持不同意见。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文献研究所刘鹏认为,中药药象学研究确有必要,但更要明白其可用范围和尺度,要摈弃其中的机械成分,探讨中药药象理论与现行主流中药理论相互补充的“度”。为认真贯彻“双百”方针,本报欢迎大家阐发不同看法。 |
lnhldgcx 这个药有这个作用,然后再有这个象,效果就比较好;如果仅有这个象,即使有点作用,也不会多么明显。或者在同类药中选出几味有此作用又有象的来用。总之不要太拘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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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yueshi 有一个人久病久治不效,后来遇到一名医,原方不动,只加了一味梧桐叶做药引,豁然病释,盖当时值秋天,梧桐落叶先行知秋。这是鲁迅 父亲的病 这篇文章里,用以讽刺中医的。
我并没别的意思,我是在怀疑中学习,在批判中继承,不断实践,从而深信中医,成为中医的铁粉。
我是说这种药象,很容易被人诟病,容易被人称为神神道道,大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