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快乐高一(上) ||周长荣
作者:周长荣
不像现在的高一学生,一进入学校就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战斗,新一轮的拼搏,几乎没有休整的时间。回首我们的高中一年级,应该是中学时代最潇洒、最浪漫、最快乐的一年。新的学校,新的环境,新的同学,那就是一种全新的感觉。距离高考压力的传递还有三年的时间,感受不到那种刻骨铭心的临战的紧张、忧虑,疲惫。从少年到青年的过渡,从心理到生理的成熟,一种青春勃发的豪情在胸腔里激荡,一种虚无缥缈的幻想在梦境里摇晃,一些不切实际的理想在脑海里诞生,一种美好未来的希冀直到今天也令人难忘…
由于我是高一的第二学期才来渔沟中学,对于第一学期在这里发生的故事我本不知,好在我家那位是当事人,下面的故事都是从她嘴里听来的,如有谬误,望多谅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旧事,大家权当是写小说人的杜撰吧。
九月一号开学,高一新生第一个星期是劳动锻炼。其实,所谓劳动锻炼对于从农村家庭走出来的孩子完全是多余的,他们每个人都经历过那些难熬的苦日子,对于做一些农活早已是轻车驾熟,小事一桩。
任务就是割青草,每人每天至少要交足五十斤青草。教室东面的操场上放有杆秤,由学校学毛选积极分子我们班级的D同学负责过秤,过完秤的青草他还负责摊晒,打堆,所以那几天操场上铺满了青草。D是渔沟本地人,家境贫寒,凭他的情况能够坚持学业考上高中已经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了,所以学校大概也是为了激励他给了他那个年代最时髦的荣誉。
新生里,除了是从渔沟初中本部考入高中的同学比较熟悉,外校考来的同学都很面生。割草的时候都是各自为战,在渔沟周边的农田里拿着镰刀提着家里来时用着装脸盆热水瓶之类杂物的那种网兜子。
胡崇兰是渔沟本地人,一张和善的四方脸,两条粗短的发辫,她不但知道附近什么地方青草多,而且很会割,草割多了网兜子装不下她还会熟练地打成捆直接顶在头顶上运回学校,Z是从外校考进来的新生,和她认识以后最喜欢和她一起结伴去割草。对于那一段日子Z有一段文字记录:“一天,我们俩正在学校西南几里地割草,只见远处一位女同学向我们走来。当她快到我们眼前时,我突然发现那就是一副绝美的画:蔚蓝色的天空下一片绿色的原野上,洁白的衬衫在微风里飘逸着,咖啡色的长裤下一双白色的塑胶凉鞋,窈窕的身材白皙的面孔上忽闪着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
这一段文字颇有一种清晰的画面感。画面里的人物就是我们同班的F,从城里来的同学。她在家里从来没有干过农活,割过青草,割草不知道把刀口压着草根而是从草茎的半截略过,提着那个网兜满地跑,跑了半天网兜里也没有几斤青草。不过她虽然草割得不多,却还赢得老师在班会上的表扬。直到现在老同学们提起来还似乎有点愤愤不平,说我们那时候割的青草都是压实实的一篓子老师也不表扬我们。其实现在想来老师是因为她是城市姑娘鼓励鼓励她罢了。
“她走近我们俩,自报家门说我叫某某某,是高一甲的新生!原来我们是一个班的,顿时亲热起来。大家坐在草地上,她毫无顾忌的从网兜的青草里掏出一个新鲜的红皮山芋。我们不由得一愣。从农村来的我们知道生产队的规矩,秋天庄稼熟了会指派一个厉害老头看青,发现或者逮住了偷庄稼的人后果是很严重的,轻则责备一顿,重则交给生产队处理。这时我们问她山芋是哪里来的,她翻着白眼,理直气壮地说:捡的,又不是偷的!随后就用割草的镰刀削去山芋皮,旁若无人的啃起来。”
现在想来,一个十五六岁的不谙世事的城里姑娘哪里知道农村的那些规矩呢?不过那时候如果真的被人家发现了确实也是会有一点麻烦的。前几天就看到清江中学的孔祥田老师在《清江浦人家》上写的“小萝卜头”,六七岁的他当时就是因为好奇从生产队的地里拔了几个小萝卜头,看青人把他和他的裹着小脚的老母亲关进小黑屋然后又罚去“劳动改造”,读了孔老师的的悲催故事,使得我又一次为F庆幸。
六十年代的渔沟没有电,晚上照明都是煤油灯,学生上晚自习也一样,煤油自己买。现在提起那一段事情,旅居西安的郭维国同学说:“说起渔中生活,真是别有一番风味,那时校内无市电,每天晚饭后,拿着自制灯到食堂旁总务处打煤油。”
好一点的煤油灯是买来的玻璃罩的高罩灯,而不舍得花钱的就找一个小玻璃瓶子自己制作。用铁皮卷成长约十几公分【根据玻璃瓶的深浅而定】,直径五六毫米的管子,在管子上套一个铁皮剪的比瓶口大一圈的圆铁片,用以阻止灯芯管不至于沉入瓶底影响灯芯供油,至于灯芯就是用自己揉搓的棉花绳穿到铁皮管子里,自制的油灯没有灯罩,一个晚自习下来鼻孔里都会留有有那种煤油的烟熏味。
关于卢正龙他们这个上灯组,还有一段故事。那时候我们班的才子一厢情愿地暗恋着那位城市来的女同学,非要加入到这个小组,其实,大家都知道他实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组长说:你要来可以,但每天灯罩全由你擦,他毫不犹豫的说:擦就擦。几十年以后都是爷爷奶奶的我们这些老同学聚会时大家总是不失时机的用这段事情来调侃那位才子,不过他也坦言,那时候的那个女生在他的眼里就像是一株亭亭玉立的小白杨。
也是的,十六七岁的花季,对于异性产生了懵懵懂懂的还谈不上是爱情的一种好感实在也是不足为奇的,可贵的是,那位女同学虽然对才子的那种近乎于赤裸的爱慕没有什么感觉,但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为他保持了一种面子,一种尊严,乃至于历经半个多世纪的风风雨雨儿孙满堂的今天仍然保持着那种纯真的友谊。
那时候的学生对于钢笔是情有独钟的,中山装的口袋上不插一支钢笔似乎就不像一个读书人。
“记不清从何时起,对钢笔有一种特殊的喜爱。当三好学生,奖品也就是铅笔和本子及一块橡皮擦。在小学六年级时,学校组织算术比赛,奖品是一支红杆金星牌依金钢笔,可惜与我无缘,整天看着那位得奖同学写字演算,总在眼前晃荡。记忆中那个时代有名国产钢笔有金星,博士,关得铭,幸福等。没有钱的我,记不清自己用的是什么钢笔。上初中时有位数学老师有一支高档金笔,上课提问后用笔记录回答得分,因我坐前排看得非常清楚,是很高档的金笔。当时就想,将来有钱定要买一支高档钢笔。到高一时,见王震岭有一支幸福牌包头金笔,用得非常流畅,字也写得清秀。当兵后,舍得花钱买了一支满意的钢笔,品牌已经记不得了。后来,曾一度见名牌钢笔就买,什么派克签字笔,自来水笔买了一大堆,有的长时间不用,吸水皮管都老化破裂,还舍不得扔掉。我们定情物还是一支西哈努克访问沈阳纪念品钢笔,很精美,还在。每每到外地出差,总要到文具柜台游览一下钢笔。有出国者问带点什么,回答:钢笔。现在虽说握笔力不从心,甚至有点心虚发抖,还是忘不了好笔用了心里舒坦。”这是高一乙班的郭维国发在微信群里对于钢笔的一段话,并且还罕见披露出他的定情物就是钢笔。
是的,那时候我们也一样,班级里情窦初开的男孩子会给女生送钢笔,那时候流行在钢笔杆上刻字,他们会刻上“赠给某某同学”。
不过,总的来说班级里除了才子的那段故事而外,其它男女生之间都似乎是刻意保持着一种不可逾越的鸿沟。
大概是受到老人家畅游长江的启发,我第二学期来到班级以后,学校还组织师生去附近的淮沭河游泳。我那时刚刚会一点“狗刨”,只敢在河边浅水处埋着头“刨”几下,游那么几米。王昌付也不会游泳,他站在距离我七八米的位置的齐腰深的水里,我和他说:“你在那里不动,我向你跟前游”,他说:“好啊”,谁知道他所站立的位置紧邻水下的一个棺材塘,待我把头埋在水里游到他跟前拉到他的裤子企图站立起来时,一下子把他拖进了棺材塘。棺材塘深不着底,我们立刻沉入水底。在水下由于憋着气,慢慢地人就会自然上浮,当感受到光线的时候就张口呼救,一张口,“咕噜”灌下一口水,人又沉下去了,如此三上三下,连灌了几口水,我们两人你缠着我,我缠着你,互相都把对方当做救命稻草死死缠住向河中心飘去。开始,别人以为我们俩在嬉闹,一看不对劲,不知是谁一把把我们两人从水里拖上了岸。这件事我们俩一辈子刻骨铭心,始终忘不了那种死亡的恐惧以至于一生都不敢下水游泳。几十年以后提起这件事还感到胆战心惊。
在这篇写快乐的文章里写上这件提起来魂飞魄散的事情似乎有点不协调,但我想这毕竟是那一年里在我身上发生的事,现在我坐在空调下很庆幸的回忆起这些事情的时候,我的心情其实是快乐的,我想,我还是要把那种劫后余生的欢乐和大家一起分享。
五十周年的高一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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