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汉代的邮驿机构你有多少了解?

天下几多邮驿,人生到处飘蓬。前几天说过今年要继续完善三国时期的背景,近期一直都是冷僻的三国人物,风貌篇确实许久没更新了。本篇来看看汉代的邮驿机构。

邮驿至少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出现了,也就是“徒遽jù”,“徒”指的是徒步,《周礼》中就提到了“掌邦国传遽之小事、微恶而无礼者”,汉末经学家郑玄对此的注解就指出“传遽”就像汉末的乘传骑驿。三国时期吴国左国史韦昭对于《国语》的注解,就提及“遽”即“传”,“传”指的是车除了徒步、乘车还有骑马,也就是“驲”。

“传遽若今时乘传骑驿而使也。”——《周礼》郑玄注

一般谈及邮驿都会涉及邮、驿、置、传、亭,两两结合还有邮亭、驿传、置邮、传置、亭传、置驿等称谓,这些机构的功能现在尚存争议,姑且言之。“邮”是朝廷设立用来传递文书的,《说文》中就提及“邮,境上行书舍”,在没有邮的地区就需要亭卒去传递,一般来说都是步行。案《汉书·公卿百官志》,西汉时期境内“亭”多达29635个。

“凡縣、道、國、邑千五百八十七,鄉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萬九千六百三十五”——《汉书·公卿百官表》

案颜师古对《汉书》的注解,“驿”与“置”是类似的,“驿”或者“驿骑”要用到马,而“置”用到的是车。汉末泰山太守应劭所作的《风俗通》中提及“汉改邮为置”,但从史料来看汉代依然是邮、置并存,比如东汉名士袁安所言“公事自有邮驿”。案《后汉书·舆服志》,驿马是每三十里一置。

“传者,若今之驿,古者以车,谓之传车,其后又单置马,谓之驿骑”——《汉书》颜师古注

“传”的主要作用应该是为过往官员提供饮食、住宿,这有相关的法律,即“传食律”。案《二年律令》,传递文书在西汉也有相关法律,即“行书律”,所谓“行书”指的就是传送文书,“邮”只传递两种文书,一是制书,二是急书,私人书信是不允许通过邮来传递的,一经发现就要惩处。

《汉官仪》提到每十里设立一亭,每五里设置一邮,而《二年律令·行书律》中提到正常的地方10里一邮,南郡以南20里置一邮,而北方的北地郡、上郡、陇西郡30里一邮。《二年律令》更适用于西汉,而《汉官仪》成书于东汉,可能此时邮驿体系更加繁复了。

三国时期延续汉制,陈群等人更是制定了《邮驿令》,也能从《三国志》中看到邮驿亭置在这时依然适用,比如张嶷在获取南中地区夷人信任后,就恢复了以前设置的亭驿。案《魏略》别国有效仿魏国邮驿的,也是十里一亭,三十里一置。

“其制度,公私宫室为重屋,旌旗击鼓,白盖小车,邮驿亭置如中国”——《三国志·倭人传》注引《魏略》

“嶷遣左右赍货币赐路,重令路姑喻意,路乃率兄弟妻子悉诣嶷,嶷与盟誓,开通旧道,千里肃清,复古亭驿”——《三国志·张嶷传》

如有疏漏,还望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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