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12月进项税不够,能不能勾选1月开出来的发票?

公众号后台有读者发来这样的问题,问12月增值税申报之前,能不能勾选1月份开的进项税发票。
这个问题二哥理解其是想问,1月份开出去来的发票购买方是否能勾选到12月税款所属期抵扣。
这里可以明确的回复,不行。
以前在扫描认证时候,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在那个期间完全就是由在那个期间扫描认证来判断的。
比如2020年12月自然月扫描认证通过的那就在申报12月所属期增值税的时候抵扣,过了12月,1月份再去扫描认证的就只能算在1月所属期。
12月本身也无法扫描到1月份开具的发票,这个时候1月的发票还没开出来呢。所以,在这个时期,很少人会问,别人1月份开给我的发票我能不能放到12月份抵扣。
后面呢,增值税抵扣逐步取消认证,采取勾选确认抵扣。
如图所示:
取消扫描认证后,纳税人可以在每月申报期结束之前还能勾选发票,这个和以前扫描认证就不同了。
以前完全以自然月来看,过了月末最后一天,你也就不能再把发票扫描认证到上月期间了。
勾选呢?次月申报期结束之前还能勾选发票,比如2021年1月22日之前,我还能在勾选系统勾选发票,把这些进项勾选到12月所属期去。
也正是这个变化,有一些朋友就开始提问了,既然1月申报期前我还能勾选发票,那1月当月我取得的1月开具的发票能不能勾选呢?
很显然,不能。
虽然1月征收期还能勾选发票,但是这里能勾选的发票必须是在12月31日之前开具的发票,1月份开具的发票你也是没法勾选的。
但凡你实操过,你就会发现。
12月所属期的进项税,系统在勾选的范围设置上也是从2017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
你根本选择不到1月份后开具的发票。
为什么从2017年1月1日之后开始,那是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5号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所以这个可勾选起始日期就调整到2017年1月1日。
为什么只能勾选到所属期自然月最后一天之前的发票,按月计税的增值税,本来就不允许用未来缴纳的增值税抵前面的增值税,1月取得的发票,你都还没有申报纳税,没有提前退付(抵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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