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能连医疗废物分类都搞不定,信吗?

作  者:感控plus运营团队    冶 挺
编  辑:高少卉

导  读:

笔者在学习“从零开始 学习感控”系列课程的PPT时突然发现一个有意思的事,先给大家看看PPT的内容:
其实就是简单的医疗废物的分类,这有什么有趣的呢?

先从一个故事开始,前几日,笔者医院遇到一个“巡查组”,检查者提示我们医疗垃圾分类中有问题,笔者箭步上前准备好“抬杠”内容,毕竟医疗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已经了然于胸,自己医院的情况也成竹在胸,断不能被“说三道四”,但检查者问到甲醛瓶子为什么按照“化学性废弃物”处理时,笔者就明白遇到“行家”了,因为笔者也思考过这个问题!

有了之前这个故事,加上近日看课件,就有了这篇稿子与老师们分享。

甲醛多见于病理科、检验科,产生之数目也多有不定,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笔者先问各位几个问题:

1、未开封但已过期的甲醛属于什么类型废弃物?

2、用了半瓶的甲醛属于什么类型废弃物?

3、用完了的甲醛瓶子属于什么类型废弃物?

其实细心的读者应该已经发现了,笔者要讨论的是甲醛液体属于什么废弃物,盛装甲醛瓶子属于什么废弃物,于此对比的是:未开封过期的药品、用剩下的药品以及已经用完了的空药瓶。如果这样一分类,似乎豁然开朗:

把药品和药品瓶子区分开来、

把化学液体和盛装液体的瓶子区别开来!

药品自然是药物性废弃物,化学液体自然是化学性废弃物,是不是特别容易了?

那么,这些相关的瓶子呢?瓶子里有残留的化学物啊,有残留药物啊,那怎么能分成别的呢?这不是普通玻璃瓶吗?为什么要分类成医疗废弃物呢?

有分类成感染性废弃物的,因为数量很少,混装进感染性废弃物,OK!

有分类化学性废弃物的,因为有残留液体,OK!

有分类成损伤性废弃物的,因为是玻璃瓶子,能摔破,OK!

也有分类成药物性废弃物的,还是因为残留,OK!

还有分成生活垃圾的,都空瓶子了,不就是个普通瓶子吗?OK!

除了病理性废弃物,其他分了个遍,似乎还都有些道理,是不是又蒙了?这还OK吗?

其实笔者理解,当时制定这个分类的时候就是这样分类的,什么东西按其性质就行分类即可,至于瓶子,不易碎的可以集中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易碎的装锐器盒,是不是看起来很完善,但实践中往往难以应对:

1、所谓的有资质,到底是什么资质,只要是个正规的废品站,自然可以算做有资质,但类似“西林瓶”、“甲醛瓶”、“生物毒性药物瓶”直接交给废品收购站似乎“不妥”?

2、其实不同类型的废弃物的处理价格是不一样的,各种公司为了盈利,自然希望是医疗垃圾而不是生活垃圾,是“药物性”和“化学性”而不是“感染性”,挣不到钱的“拒收”,那有人问了,不是有合同吗?

3、接着上条说,医院跟公司签订合同时往往是后勤部门出面,对分类不完全清楚,对其中做法也并不熟悉,医院一旦跟公司签订合同,多数被“捆绑”;

4、感控部门也不能“硬气”的对分类做出判断,笔者以为,每个甲醛瓶都应该倒空,收集到的液体按照化学性废弃物处理,剩下的空瓶完全可以按照生活垃圾交给医疗废物处理公司集中处理,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就要明确提出。

当然笔者的认识在很多地方并不能完成,仍然有这样、那样的说法和做法,这种体现在,面对这种问题的时候没有准确的解释,不论是对医院内部的要求还是对废弃物公司的管理中并未做到完善和对接,直接导致了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松散,目前大框架基本是能抓住了,就是能保证医疗废弃物不流向社会,但其中很多细节仍有大量需要完善的地方,回收公司往往抓住的政策空子和医院的疏忽,以利益为先,对于能挣钱的多分类、多回收,不挣钱的不分类、拒收,距离近的多覆盖,远且量少的连合作合同都不签,这已经是很多地区的实际情况,需要政策制定者注意。

笔者注意到已经有很多检查者观察到了这种现象,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的数量也逐步增多,随之而来的市场对于公司的管理问题、医院内部的管理问题、多部门检查要求不一的问题日益暴露,这个担子单一的压在任何一方都难以奏效,资本是逐利的,要求公司不计成本的都收不现实,市场必然调节导致没人愿意从事这个行业,医院两头受气,公司不管你,检查者罚你,宛如“风箱里的老鼠”,多部门之间沟通不畅,要求不一,使得管理混乱,没有统一的认识,从业者也是“咋都不对”。

一个看似简单的分类问题其实折射出很多管理的问题,作为医疗废弃物间接的管理部门,感染控制专业其实也是艰难,每当检查必陪同,有问题也得提出整改意见,但基于笔者所述几个问题,想要管得好还不挨骂,还需政策的明确和领导多方的支持,感控路且长,且行且完善!

所以,空瓶子到底属于什么垃圾?是什么类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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