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摄像头侵犯隐私吗

  一、高空抛物摄像头侵犯隐私吗

  从《民法典》中各项关于隐私权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高空抛物摄像头的安装实际上对其他居民的隐私权会造成侵犯。具体原因如下: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2、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3、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5、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上述法条第二、三、四项均提到不得“拍摄”私人空间和私人活动,而高空抛物摄像头肯定能够拍摄到其他住户的私人空间,因此高空抛物摄像头是侵犯隐私的。

  二、隐私权的适用范围

  (一)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法人的秘密一般属于公共领域的事务,而非个人的人格尊严之内容;

  (二)隐私权的客体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及私人领域;

  (三)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隐私权具有可克减性,如果与隐私权相对的公共利益足够重要,那么隐私权是可以克减的、是受到限制的。

  三、隐私的分类

  我国法律上的隐私被分为:私人生活安宁以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一)私人生活安宁,即自然人个人的生活不受他人非法侵扰的状态。

  (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应当说,这三者之间具有交叉重叠。因为私密空间往往进行的就是私密活动或存储私密信息。

  1、私密空间是与公共空间相对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第二项列举了“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但不限于此,饭店、公园、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中也存在私密空间。

  此外,私密空间不仅包括物理上的空间,也包括无形空间,如电子邮箱、微信群、钉钉群等,也属于私密空间。

  2、私密活动是指,自然人不愿意为他人知晓的活动,如亲友的聚餐、朋友间谈话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高空抛物摄像头侵犯隐私吗的相关内容,根据现有相关法律,高空抛物摄像头的安装实际上对其他居民的隐私权会造成侵犯。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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