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IPO6过6,“毛利偏高”、“个人卡收付款”、“近半年亏损”、“第三方回款”,全部过会……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高歌猛进!

今天(1月13日),科创板和创业板举行发审会,6家企业上会,6家全过,具体情况如下:本川智能、仕净环保、浩通新材、中环海陆。

谷主重点关注创业板,自2020年7月13日注册制审核以来,创业板至今已经上会审核了203家IPO首发企业,199家过会,2家被否,1家暂缓,通过率98.4%。

而2021年开年以来,创业板已经上会审核了12家IPO首发企业,12家过会,通过率为100%。

谷主留意到,创业板今天过会的4家企业中,有毛利高于可比公司20个点的;有报告期内存在个人卡收付款的;有最近半年同比大幅下降亏损的;还有报告期内存在第三方回款的,统统过会,一起去瞅瞅。

毛利率远高可比公司如何解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7日。

公司主营业务为贵金属回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具体分为贵金属回收、贵金属为主的新材料、贸易三个业务板块。

贵金属回收是从含贵金属废催化剂等二次资源中回收铂、钯、铑、银等贵金属及其他有经济效益的产品。

新材料为贵金属回收业务的延伸和拓展,将贵金属等进一步加工为新材料。

贸易主要为公司为服务贵金属回收、新材料业务,满足客户对铂、钯等商品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安全、高效的采购、运输、检测等一体化服务。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业绩如下:

公司2018年、2019年扣非归母孰低净利润分别为4,470.57万元、6,666.64万元,合计超过1.1亿元。

符合创业板上市标准(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浩通科技主要反馈问题如下:

反馈问题4.发行人报告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波动,贵金属回收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贵研铂业。请发行人:(1)结合贵研易门贵金属业务情况、 主要业务模式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贵金属回收毛利率大幅高于贵研易门的合 理性;(2)补充披露排除贵金属市场波动价格后,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如存在大幅波动,请进一步分析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谷主分析认为:

招股书资料显示,跟可比公司贵研易门相比,浩通科技毛利率高15个到20个百分点。

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一般情况下,其相差不会太大,一旦过高,则可能构成上市障碍。

但如果真的出现差异,则需要从各个方面进行解释,浩通科技的方法值得借鉴,其解释方法如下:

第一、两者在贵金属回收业务服务行业范围、回收废剂种类及处理模式差异,导致两者毛利率存在差异。

第二、两者工艺差异,或导致彼此毛利率存在差异。

第三、两者产能利用率水平不同,或导致彼此毛利率亦存在差异。

第四、两者人员薪酬和管理水平不同,或导致彼此毛利率存在差异。

毛利率是一个敏感的指标,但如果真的比同行业高,则需要足够充分的解释。

存在个人卡收付款如何处理?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28日。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金属锻件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轴承锻件、法兰锻件、齿圈锻件等工业金属锻件,是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关键基础部件,广泛应用于风电、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核电、船舶、电力、石化等多个行业领域。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业绩如下:

公司2018年、2019年扣非归母孰低净利润分别为3,118.60万元和 7,272.90万元,合计超过1亿元。

符合创业板上市标准(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中环海陆装备主要反馈问题如下:

问题二十四:关于财务内控制度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通过实际控制人吴剑配偶顾玉华个人银行账户代收款项代付费用的情形。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

(1)顾玉华个人账户资金往来的基本情况,包括付款方名称、收款方名称、转入及转出原因、金额等,转账时是否经审批,是否履行必要程序;是否涉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公司其他人员是否存在通过个人账户为发行人代收代付的情形;

(2)发行人的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发行人是否已制定并有效执行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以防止此类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如何保证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请说明对上述问题的核查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请补充说明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54的要求对发行人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进行核查,并说明资金流水的核查范围、异常标准及确定依据、核查程序、 核查证据,结合上述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就发行人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形成销售回款、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谷主分析认为:

公开资料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在2017年、2018年两年存在个人卡代收废料收入、代付费用等情况,具体如下:

谷主认为,对于报告期内个人看收付款的情况,相当敏感,处理不慎,很有可能导致申报期间往后推迟。

实践中,如果报告期内个人卡首付款占比较高,至于多少算高,需要项目组做一个专业判断,但如果太高,谷主强烈建议不冒险。

根据“最新IPO54问”的要求,中介机构需要查看报告期内实控人及其近亲属、董监高及公司关键岗位员工流水,所有账外收支都会一览无余。

因此,如果存在账外收支,又想要用这一年作报告期,则需要将改账外收支纳入公司账,同时需要补缴各种税费以及滞纳金,如果金额过大,则补税金额同样会大,如果补税过后,又被监管机构认为财务内控不完善而构成上市障碍,则得不偿失。

半年报亏损是否构成障碍?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11日。

公司主要从事制程污染防控设备、末端污染治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的环保设备产品主要为制程污染防控设备和末端污染治理设备。同时,公司以低温液态催化脱硝技术为核心,针对各类复杂污染物提供定制化、精细化的工业污染治理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业绩如下:

公司2018年、2019年扣非归母孰低净利润分别为5,123.40万元、6,234.43万元,合计超过1.1亿元。

符合创业板上市标准(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仕净环保主要反馈问题如下:

问题十:关于疫情影响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020年上半年业绩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化情况,新冠疫情对发行人 2020年上半年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包括停工及复工时间,2020 年上半年开工期间与同期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变化,合同履行是否存在障碍,是否导致合同延期、工期延误等情形,评估外部环境变化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谷主分析认为:

公开资料显示,仕净环保2020年上半年业绩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

如果报告期内业绩出现了业绩下滑,在目前注册制的审核思路之下,存在一定的解释空间,可以从以下角度解释:

第一、业绩下滑是偶然因素的影响

仕净环保2020年上半年业绩下滑,就跟突然爆发的新冠疫情有很大的关系,这种偶发的不可抗力外部因素,短期内会给公司业绩造成影响,并非由于公司本身的品牌、技术、团队、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而造成业绩下滑,则这种解释是可以具有合理性的。

第二、论述下滑不会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需要论述这种影响是短暂的,不会对公司的长期发展造成致命性的伤害,归根结底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可逆的损害。

第二、抵抗不利因素影响的措施

最后,需要论述公司已经采取积极措施,降低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可以从措施本身、订单数量的恢复等方面,进行阐述。

第三方回款核心关注点是啥?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3日,注册地位于江苏省南京市。

公司专业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小批量板市场,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设备、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领域。公司产品按照层数可分为单/双面板和多层板。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业绩如下:

公司2018年、2019年扣非归母孰低净利润分别为4,478.76万元、6,527.18万元,合计超过1.1亿元。

符合创业板上市标准(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本川智能主要反馈问题如下:

问题 18.关于第三方回款与现金交易

据保荐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款与现金交易情形,但未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相关情况。

请发行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 26、中国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问题42的要求,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第三方回款与现金交易具体情形,以及保荐人、申报会计师的核查结论及依据。

谷主分析认为:

公开资料显示,本川智能在报告期内的第三方回款金额如下:

在最新的“IPO问答54问”中,对第三方回款核查有直接的规定。

所谓的第三方回款,指的是付款方和签合同的客户不一致,客户买东西,别人付款。

天下还有这等好事,这是谷主天天想的美事,但放在IPO审核中,却成为一个障碍。

核心这是否影响交易的真实性。

真实合理的第三方回款,通常具有以下情形:

1、符合行业特点,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付款方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

3、第三方回款与相关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具有可验证性;

4、能够合理区分不同类别的第三方回款,相关金额及比例处于合理可控范围。

因此,对于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况,中介机构就需要针对上述情况,逐个核实,用以证实第三方回款的真实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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