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 | 八项规定(津补贴)
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2020年12月30日
作者:《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纪读本》编写组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坚决整治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着力纠正以反“四风”为名取消干部职工正常福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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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3)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4)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6)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8)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9)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10)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
(11)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
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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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设立“小金库”行为的;
(2)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旅游、送礼、进行娱乐活动或者有其他类似行为的;
(3)使用“小金库”款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办公楼或者培训中心等的;
(4)使用“小金库”款项提高福利补贴标准或者扩大福利补贴范围、滥发奖金实物或者有类似支出行为的;
(5)使用“小金库”款项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6)以单位名义将“小金库”财物集体私分给单位职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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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
(2)一律不准提高现有津贴、补贴、奖金的标准和水平;
(3)一律不准以现金或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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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会议、出差、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制度。
(1)严禁将工会经费用于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旅游健身等;
(2)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3)严禁报销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4)严禁以会议、培训、委托课题为名虚列支出,转移、隐匿资金或向下级工会摊派、转嫁支出,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