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重大疾病保险’(二)
前段时间推送了一篇文章《闲话‘重大疾病保险》,为大家解释了关于‘重大疾病保险’细节方面的内容,收到了好多伙伴的反馈。有表示感谢的,也有针对‘重大疾病’相关问题提问的,看来写的还是不够详细。
今天再写一篇,是对上篇没有提及内容的补充,也是对伙伴的问题进行解答。还是那句话,保险知识学的越多,越觉得自己懂的少(原来还有那么多的知识我不懂)。在这里将最近学习所得进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实在是太~~~多了,疾病保障的种类,经过不断的发展与演化,从最初阶段的 25种重大疾病,已经发展到百种以上甚至是数百种。
那是不是保的病种越多,理赔的机率就越大呢?这个问题也可以回答是,也可以回答不是。为什么呢,咱们看一组数据:
重大疾病理赔率最高的,不外乎这三种疾病:恶性肿瘤(占比73.31%)、心血管疾病(占比11.97%)、脑中风后遗症(5.45)。这三者的理赔占比加起来就占了 90.74%,剩余的疾病占比加起来也不过 9.26%。
25种基础重大疾病的前三种就是上述的高理赔率疾病,每种重大疾病保险都涵盖这三类,其余的多种都是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升级和补充。从理赔概率来讲,重大疾病的90%都保了,剩余的10%又细分的小概率,倒也不见得非要把存在的每种疾病都包括在内,毕竟保的越多的保费越高。
而且有些保险公司对于重大疾病的划分,是按‘种’,不按‘类’(类大于种,比如恶性肿瘤类疾病,就包括好多种恶性肿瘤疾病)。把一类分成多种这样的做法,看起来很美好,毕竟光是保障的疾病种类数量就够让人有安全感的。
至于到底是不是真的那么有安全感,得看理赔的时候了。即使号称保障百种千种的疾病保险,遇到大病时无法理赔,一样没有什么卵用。
有好多的重大疾病保险,加入了‘轻症’责任。这个轻症的意思也很好理解,说的简单点就是初期的病症,一般能康复,花费的费用少,早发现就能早治愈。如果发现的晚或放任不管,就演变成重大疾病了。
这个责任和投保人豁免保费功能差不多,是保险公司人性关怀的体现。总不能光保障重大的疾病吧,与之相关的、还未演变成大病的疾病,按理说也应该给予保障的。虽然是‘轻症’同一个概念,但是不同的保险公司,还有不同的保法。
带有‘轻症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大多以轻症定义、保障数量、赔付比例、赔付次数、额度分配、等方面来看保单轻症责任,到底划算不划算。
保障数量
市场上很多重疾险,要么没有轻症,要么轻松就超过10种。比如泰康的《康逸人生》是10种轻症责任,而《健康百分百》则多达30种。其他保险产品也差不多就是在这个数上下浮动。
赔付比例
轻症的单次赔付额度,一般不会超过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额,常见险种的‘轻症保额’占比约为主险保险的20%~30%。举例讲,重大疾病保险10万保额,轻症20%保额就是2万,轻症30%保额就是3万。
赔付次数
有轻症责任的重疾险保险,都有赔付次数的限制,比如3次,5次,甚至更高(泰康的《康逸人生》可以赔付10次)!赔付次数还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达到赔付的最高次数,轻症责任终止,不影响重疾责任。第二种是下面这条。
额度分配
带有轻症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通常会有两种额度。一种是独立保额,就像在 赔付比例 那段讲的,轻症拥有重疾保额的20%到30%,轻症理赔不影响重疾。还有一种是共享保额,就是重疾和轻症的共享理赔额度。打比方重疾10万,轻症有20%保额,如果轻症理赔了2万,那么再患有重大疾病的时候就只能赔付8万了。
其他责任
限额理赔:轻症的赔付数额是有上限的。打比方60万的重大疾病保障,20%的轻症额度,那轻症应该有12万的保额。但是部分保险产品对于轻症的赔付是有限额的,大多约定为最高10万。也就是说哪怕应该报12万的轻症理赔,最高只能理赔10万。
轻症豁免:部分年金保险或其他理财险具有投保人意外豁免保费的功能,这种双保险的形式在重大疾病保险中也得以体现。部分产品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实现轻症豁免保费的功能,保障继续有效。但是这个特定情况是必须要注意的,比如泰康的《健康百分百》也具有轻症豁免的功能,但是只限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才有效果。还有就是想要达到这款产品的‘夫妻互保,一方轻症双方豁免保费’的功能,必须再额外附加‘豁免保费’的附加险才行。这个必须要注意,不要误导了客户。
关于重大疾病保险,在此提供一些细节供参考。但是不建议大家在投保重疾险时过度的追求性价比,如果干什么都追求性价比最高的,那现在满大街跑的都是五菱或昌河,还要那些跑车、高档轿车干什么。毕竟需求不同,选择就不同。
特定疾病
重大疾病在增加了‘轻症’的责任后,并没有停下完善的脚步,还有部分产品拥有 ‘特定疾病’的说法。比如泰康少儿重疾险《全能宝贝》,在保障60种重大疾病的基础上,还有额外10种特定疾病,特定疾病是双倍赔付的。打比方重大疾病保额20万,那么特定疾病就是40万。
生命末期
继‘投保人豁免保费’、‘轻症豁免’功能之后,还有一项比较人性化的功能,出现在重大疾病的条款当中,那就是‘生命末期保险金’。当患有合同约定重大疾病,但是通过医学技术无法缓解,或者是被临床医学判断为存活期小于六个月,就可以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
多次赔付
就像是重疾险的‘轻症’功能一样,部分保险公司的产品也可以实现多次赔付。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会约定一个等待期。打比方患有某种大疾病,进行了赔付,必须再过180天才能再次理赔。还有些产品中约定,重大疾病分为二个组,A组的重疾得到赔付,180天后得了B组的重疾才能再次赔付;两次都得A组的重疾,那么就只能赔付1次。
超额返本
相当多的保险产品有‘返还累计所交保费’的功能,部分产品还有很高的现金价值,交费周期长的话,即使退保也能领取超过累计保费的保险金。但是在合同指定日期 ‘超额返本’的保险不是很多,重疾险更不用说了。当然,泰康的《全能宝贝》是个非主流,有兴趣的点蓝色链接了解一下。
交费周期
保险期间比较好理解,就是保到什么时候。重疾险分为三种,年交消费型、定期险(30年、70或80周岁)、终身险。这三种的优势劣势,给大家分析一下。
年交消费型:最大亮点,太便宜了。现在网上好多产品,50多万的保额,每年才交几百块钱你敢信?其实是灵活,今年买这款觉得好,明天再出一个新产品,马上就可以换,交费很自由。缺点就是消费型,没有返还的功能,完全消费。其次是保费随着年龄增加,保费杠杆率逐渐下降,会有越交越多的感觉。还有就是保到什么时候要看产品的投保规则来,基本上无法实现保障期待长或终身。建议家庭经济不是很好的,先买消费型作为前期保障,后期再补定期或终身保险。
定期险:交费方式还算自由,10年20年的随心选,零割肉不疼嘛,价格还可以接受。而且投保时就确定保费数额,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加保费。部分保险公司的产品保额还能随年限增长,年龄越大保额越高也是不错的。大多数产品都有到期‘返还累计所交保费’功能,也算是把原本要放在银行的钱放个地方存起来,并且享受银行所提供不了的个性化服务。建议大家都选择定期的重疾险,保到70、80都可以。
终身险:这个优势就比较明显了,保障终身,所以活的越久越好,但也不是活到无限长。一般来讲105岁就是终身截止日期,哪怕105岁活的生龙活虎的,保险公司也会赔付身故受益金的。而且终生重疾险,大多也能保障身故的,多数情况下保额都是相等的。也就是说晚年哪怕80、90过世了,还是可以获得保额赔付的,意外非意外的,只要死了都能赔。而且终生险的保费看起来很贵,但是对刚出生的宝宝来讲,还是便宜的不要不要的。建议大家家庭经济好一些的,保终身型的。
就酱吧,暖气还没弄好,在电脑前噼里啪啦打字冻的手疼。如果这篇文章对你有帮助,请点赞、赞赏或点击文章下方的广告,算是对作者的支持。最后感谢大家阅读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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