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第三只眼睛看业委会和物业博弈3
第一届物业公司有时候是用暴力和分散的业主进行的博弈,第二届物业是用公司团队规章制度和运作手段跟第一届非专业的业委会进行权利与权利的博弈,法律和潜规则的博弈,智慧和智慧的博弈,道义和道义的博弈,双方的后援系统分别是社区主任和书记,住建局物管处,人民防控局(防空办),辖区派出所,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维稳办),律师,地方法院,体制内外的舆情相关人员。
第二季的双方博弈要远比第一季复杂,在第一季的博弈中业主群体一般是能达成共识的,那就是赶走黑心物业,真的赶走后业主和业主的诉求发生了差异,有的只在意保洁和车位,有的在意安小区全和绿化的提升,而有的业主期待监控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公开。
有的认为维持现有的物业管理水平就可以了,有的认为第二届物业服务依然有待于提高,在费用不完全透明的前提下依然迫切需要更换第二届物业,甚至要更换部分业主认为已经跟新物业公司同流合污的业委会成员包含业委会主任。
先看第二届物业公司的情况,有的物业经理是上级公司委派的,他的个人权限是有限的,有的是给物业公司老板打工的职业经理人,有的职业经理人在乎自己的名节,有良知有职业素养,有的职业经理人根本不在乎,他们期待通过潜规则在小区的治理中捞足好处,有的大物业管理公司在乎自己的品牌,管理相对规范,有的小公司打一枪换个地方再干,根本不考虑业主的权利和利益,所以对业委会来说物业管理公司依然是个不确定的东东。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业委会成员,比如业委会新主任,业委会新主任通常是一个热心人,党员,前期在与第一届物业的博弈中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遗憾的是他或她首先对业委会事物不专业,其次长期的无偿付出忙碌业委会事物会动力不足,在业委会其他成员(或者部分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的双重指责下,他无非会作出二种选择,一辞职不干了,二与不良物业经理同流合污谋取个人好处,当然也有极少数有理想有情怀家庭富足的业委会主任继续通过自己的持续努力带动业委会其他成员循序渐进的解决小区的历史遗留问题,开源节流,开创小区治理的新境界。这个业委会主任的难点是他没有一批凝聚在他周围的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业主帮他一起推进某些事项,小区里大部分有能力的中青年业主大都忙于自己的工作,不可能长期投入做一间回报不太明确的事情,而有些业主对公共事情平时漠不关心,当有一点点触碰到他时他才大喊大叫,所以小区虽然长期存在一些不健康的事物,作为小区的业委会主任或者业主意见领袖无法唤醒周围装睡的业主。另外个别业委会主任有一种打天下就要坐天下的想法,这样很难唤醒或唤起小区第二梯队的能人来参与第二季的小区治理。
有的业委会主任把治理小区个别违规业主寄希望于街道政法综合治理力量,遗憾的是前者在乎扫黑除恶,小区违规业主毕竟不是黑恶势力,政法条线不可能发力小区第二季。
现在我们再看看小区社区书记和主任的想法,首先作为街道一级的下属,他们首要的任务是完成街道对社区考核的各项工作,因为第一届物业公司已经被赶走,第二届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更换,社区认为这是业委会的事情,至于业委会和物业的新矛盾,业主和物业公司的新纠纷,业主和业委会的新矛盾可以由街道人民调解员来调解,突发事件有辖区派出所处理,某些冲突由人民法院来受理,凡是第一届业委会成立后社区主任和书记对介入小区事物动力开始减弱。
只有一种情况社区主任会积极推进更换物业管理公司,那就是小区保安明显做了冲撞个别业主的事,而个别业主碰巧是对街道和区委区政府有影响力的人物,这种情况在苏州和其他地方出现过无数次,因为物业管理公司压低价格招聘保安,致使一方面个别保安素质低下,另一方面他们没有能力识别世外高人并及时克制自己的情绪。
那么作为新的业委会成员和普通有新要求的业主到底应该如何选择和行动呢?业委会物业第二季博弈进入死循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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