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设计师,装修行业正变得越来越“危险”!
01
楔子
前两天我写了一篇关于深圳取消施工图审查的文章——《施工图审查“取消”后,建筑质量问题“谁来负责”?》,在头条号上受到了热议。和这个话题类似的还有《上海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住建规范〔2020〕3号)
一直以来,装修和建筑师的业务范围重叠部分并不多,所以大家关注的也不多。但随着建筑市场从增量往存量转化,越来越多的项目都是”改造类“。室内和室外一起设计、建筑和景观一起营造成了”常规操作“,建筑师介入的也越来越多,所以良子才格外关注这个文。
今天的这篇文章就是一篇风控文,遗憾的是没能提出解决方案。
02
基本面
我恰巧在网络上找到一组图片是关于这个文件的。读文件比较枯燥,就把划了重点的内容贴过来,便于大家理解。
Q1:什么是既有建筑物?
答:《实施办法》所称的既有建筑物,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且交付投入使用的合法的非居住类房屋建筑。
Q2:什么是装饰装修活动?
答:《实施办法》所称的的装饰装修活动,是指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者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上海在文件的制定方面,一贯非常完备。不管是适用范围,还是工程分类、主体责任、操作流程和监管,一应俱全。
但是作为一个建筑师,我从文件里没能找到操作层面的解决方案。下面是我的一些困惑,拿出来和同道一起参详。
03
疑惑
文件中提到了”一般类“和”特殊类“装修工程两种分类。我的疑惑不是出在分类上,而是在实际操作中具体该怎么处理,才能保证项目安全,规避风险,业主还能接受。
特殊类装修工程
是指包含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使用功能调整、消防设施变动、房屋立面改动等可能影响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各种装饰装修活动。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特殊类装修工程:
1、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包括:
(1)梁、板、柱等主体和承重结构局部改动的(局部管道施工开孔除外);
(2)整体或局部结构加固的;
(3)建筑物内部加装、改装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除外);
(4)因使用功能调整等产生荷载增加的。
2、涉及消防设施变动的,包括:
(1)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重新调整的;
(2)改动疏散楼梯及疏散走道的;
(3)改动室内消火栓系统的;
(4)改动自动喷水灭火等水灭火系统的;
(5)改动气体灭火及其他灭火系统的;
(6)改动建筑给排水、消防电气、机械防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机械通风空调系统、正压送风系统的;
(7)改动原有消防性能化设计的;
(8)建筑面积大于(含)300平方米并涉及喷淋、火灾报警探测器等末端消防设施局部改动的。
3、涉及房屋立面改动的,包括:
(1)涉及玻璃幕墙、石材幕墙、玻璃顶棚、玻璃吊顶、防护栏杆改变的;
(2)涉及其他房屋外围护结构及其装饰层的外部轮廓局部变动的。
4、涉及功能调整的,并经市、区政府书面认定,需要列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从分类来看,可能只有外墙刷刷涂料才算一般类装饰工程了,其他都得是特殊类装修工程。
而特殊类装修工程正规走流程,就需要提交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含抗震鉴定报告)
如果是结构工程师,一定能体会老房子如果需要抗震鉴定报告意味着什么!
两种可能性,
要么加固,要么推倒重来。
不然,审图是无论如何也通不过的。
不管选择哪种设计方案,投资造价都会大于新建相同的一个建筑物。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是业主方,你会同意吗?
业主的心里话:
我就是外立面上加点石材和装饰柱,你就要我把全楼都扒了。
我就是楼板开洞、加个电梯,你就要我全楼加固。
严格意义上说,是的!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老房子的安全。也只有这样,才能用计算数据证明房子的安全。不然,不管是审图老师,还是结构工程师,都无法证明老建筑的安全性。后期如果发生”意外“,谁都不能”自证清白“,要付法律责任谁会愿意呢?
那业主,你追加预算吧!
我主观臆测:大多数的业主都不会同意这种操作的。那么问题就变成了”我们该怎么办“?
兵法里有一计叫”暗度陈仓“,我想很多业主都比我聪明,把”特殊类装修“粉饰成”一般类“装修工程是唯一的出路。
那法律责任可都在项目负责人身上了。这个流程本身就缺乏”程序正义“,先天不足,后天再怎么防控风险都是徒劳。只要质量出问题,谁的责任都不会小,而一旦出事,都是大事。
天知道老房子有什么”暗伤“啊,不经过检测和计算,有哪个项目负责人会为了几万块设计费,顶着一堆的“雷”过一辈子啊!
现在可都是终身责任制的啊!
所以,希望业主们能站在更高的层面(拉动内需)考虑问题,追加投资吧。不然这真是个死局,我是百思不得其解!
04
结束语
装修行业存在了许多年,但因为项目规模和标的都比较小,监管也不太严格,所以问题也没少出。近几年最著名的就是上海昭化路事件和福建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件。
一方面,随着政府部门的重视程度提高,流程越来越规范,安全性越来越高,可操作性却变得越来越低。
而另一方面,政府精简审批环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多地又取消了”施工图审查“的环节,采取”备案+抽查“的方式确保安全,但是否可行还得以观后效。
在五方责任中,对项目质量最有技术能力的设计方,却因为种种原因被束缚住了手脚,但”终生负责制“这个紧箍咒却戴在了项目负责人头上,让技术人员如何”自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