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卷11告子章句上诗解3情性本善仁义固有

题文诗:

公都子曰:告子:性无善,无不善也.

有人:性可为善,可为不善;故文武兴,

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有人:

有性善,有性不善;故尧为君,有象;

以瞽瞍为,父而有舜;以纣为侄,且为君而,

有微子启,王子比干.今曰性善,彼皆非欤?

孟子:乃若其情,则可为善,乃所谓善;

若为不善,非才之罪.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者;

羞恶之心,义也者;恭敬之心,礼也者;

是非之心,智也者.仁义礼智,非由外铄,

我固有之,弗思耳矣.而有;求则得之,

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人之不能,

尽其才也.至才至情,至情真情,真情大人,

赤子诚心.经有:天生蒸民,有物有则;

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为此诗者,

其知道乎.故有,必有;民之秉彝,

故好懿德.情生万物,万物有情,情真仁义.

【原文】
 
公都子曰:“告子曰:'性无善无不善也。’或曰:'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是故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或曰:'有性善,有性不善;是故以尧为君而有象;以瞽瞍为父而有舜;以纣为兄之子,且以为君,而有微子启、王子比干。’今曰'性善’,然则彼皆非与?”孟子曰:“乃若1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2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3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4。’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

【译文】

公都子说:“告子说:'本性没有什么善良,也没有什么不善良。’也有人说:'本性可以让人做好事,也可以让人做坏事;所以当周文王、武王兴起时,百姓便一心向善;周幽王、厉王兴起时,百姓便变得横暴。’也有人说:'有些人本性善良,有些人本性不善良;所以,以尧为君,也有象这样的百姓;以瞽瞍为父,也有舜这样的儿子;以纣为侄儿,而且贵为君主,也有微子启、王子比干这样的仁人。’如今老师说本性善良,那么,他们的说法都错了吗?”孟子说:“从人天生的资质看,是可以做好事的,这便是我所说的人性善良。至于有些人做坏事,不能归罪于他的资质。同情心,人人都有;羞耻心,人人都有;恭敬心,人人都有;是非心,人人都有。同情心属于仁,羞耻心属于义,恭敬心属于礼,是非心属于智。这仁义礼智,不是从外面渗透给我的,是我本身固有的,只是不曾光大它罢了。所以说:'探求它,就得到它;放弃它,就失去它。’人与人相差一倍、五倍以至无数倍的,就是不能释放人们善良本质的缘故。《诗经》说:'天生育众民,万物便有规则。百姓秉持着那些通则,喜爱那优良的品德。’孔子说:'这篇诗的作者真懂得道哇!有事物,便会有其通则;百姓秉持了这些通则,所以喜爱那优良的品德。’”
 
【注释】
 
(1)乃若:至于。
 
(2)才:与上文“乃若其情”的“情”都是说人的资质。
 
(3)铄:销熔,引申为抽象意义的熔化、渗透。
 
(4)“天生”至“懿德”:见《诗经·大雅·烝民》;“蒸民”,《诗经》作“烝民”;烝(蒸),众;物,事;则,法则;秉,持;彝,常;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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