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取穴图解』骨度分寸法 第3页
骨度分寸法(侧面观)
部位 |
起止点 |
骨度 |
度量 |
说明 |
头部 |
前发际至后发际 |
12寸 |
直寸 |
头部纵向 |
眉间(印堂)至前发际正中 |
3寸 |
直寸 |
头前部纵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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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颈椎棘突下(大椎)至后发际正中 |
3寸 |
直寸 |
后项部纵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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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间(印堂)至第7颈椎棘突下(大椎) |
18寸 |
直寸 |
头部纵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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侧胸部 |
腋以下至季胁 |
12寸 |
直寸 |
|
下肢 |
腘横纹到外踝尖 |
16寸 |
直寸 |
手指比量法
手指比量法是在分部折寸的基础上,医者用手指比量取穴的方法,又称“指寸法”。因人的手指与身体其他部分有一定的比例,故临床上医者多以自己的手指比量,但都要参照患者身材的高矮情况适当增减比例。一般有下列几种:
(1)中指同身寸 以中指末节的长度为1寸。即以患者的中指屈曲时,中节内侧两端纹头之间作为1寸。这种方法适用于四肢及脊背作横寸折算。
(2)拇指同身寸此法见于《千金方》,说:“中指上第一节为一寸,亦有长短不定者,即取于大拇指第一节横度为一寸”。即指拇指指关节之横度作为1寸。
(3)横指同身寸又称“一夫法”,也就是将示、中、环、小指相并,四横指为一夫,即四横指相并,以其中指第2节为准,量取四指之横度作为3寸。此法多用于下肢、下腹部和背部的横寸。
手指比量法必须在骨度规定的基础上运用,不能以指寸悉量全身各部,否则长短失度,骨度分寸与指寸在临床应用中应该互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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