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好习惯要求应该对应学生的年龄特点
一个人从小开始注重好习惯养成,对其一生的发展与成功影响极大。而好习惯不是一天就养成的,而是在实践、认识,甚至是在遇挫中提高的,所以既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又要循序渐进、梯度发展,遵从螺旋上升的规律。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制定公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十个好习惯”建议,倡导全市120万名中小学生、幼儿园孩子,在学习生活中把“十个好习惯”贯穿始终。这“十个好习惯”是从学段衔接和行为习惯养成的连续性出发的,分别与幼儿园、小学一至二年级、小学三至四年级、小学五至六年级、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等7个学龄段对应,旨在形成螺旋上升、梯度发展的中小幼学生行为习惯养成的青岛体系。
古今中外,流芳百世的人物,基本上都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作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具有好的习惯,也是理所应当的。学校是培养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必须从他们进入幼儿园开始,就注重培养其好习惯,一直到他们成年成为其自然的行为。
我们国家立足于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一直注重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制订了《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不断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进行修订,做到与时俱进。但是,无论守则、规范,还是公约,还是粗线条的,有的还比较抽象,特别是不能体现从3岁到18岁这15年跨度的不同年龄特点的要求——小学生与高中生因年龄不同,心理及认知特点都有了很大的不同;即便是小学生,低年级的与高年级的,心理与认知特点也有所不同,用守则或规范对他们进行一样的教育,就缺乏针对性。同时,我们的守则、规范与国外的比较起来,显得比较宽泛。而且,具体落实过程中,还有假大空、形式主义,效果不理想。
青岛市发布的“十个好习惯”以基于课堂、贴近生活的内容和通俗易懂、简洁明快的形式对《中小学生守则》进行了细化,从学生文明行为习惯、良好学习习惯、健康生活习惯等方面提出具体而详细的建议,注重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从学段衔接和行为习惯养成的连续性出发,制定的“十个好习惯”与幼儿园、小学一至二年级、小学三至四年级、小学五至六年级、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等7个学龄段对应,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形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有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的落细落小落实。
青岛市教育局分7个学龄段制定公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十个好习惯”建议,是个有益的尝试,能够避免守则、规范落实起来不能照顾学生年龄特点带来的缺憾,特别是避免了形式主义和假大空,既能够落实守则、规范,更能够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值得各地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