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怎么知道自己是退税还是补税?

3月1日,万众瞩目的个税汇算清缴开始了,毕竟关系到自己钱袋子,特别是办理退税的小伙伴们更是高兴。那么多退少补,究竟是如何退、如何补的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来看看怎么知道自己是退税还是补税呢?记住这个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①综合所得收入额-②60000元-③“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④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赠)×⑦适用税率-⑧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很多朋友看到上面这些公式肯定是一脸懵,什么综合所得、什么专项扣除、什么速算扣除数,别急,小编挨个来给大家介绍。

首先,综合所得,综合所得是一个大类,包含四项收入——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全部工资薪金税前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全部劳务报酬税前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全部稿酬税前收入×(1-20%)×7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全部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1-20%))

其次,60000元/年是个税起征点,即每月5000元。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

注:个人所得税税基的扣除主要包括四类: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基本减除费用,是最为基础的一项生计扣除,对全员适用,考虑了个人基本生活支出情况,设置定额的扣除标准。 专项扣除,是对现行规定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进行归纳后,新增加的一个概念。 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之上,以国家税收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方式,适度缓解个人在教育、医疗、住房、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在施行综合和分类税制初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赁、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六项。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是指除上述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之外,由国务院决定以扣除方式减少纳税的其他优惠政策规定。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

大家把有的数据都列入上面的公式,如果计算出来是正数,则需要补缴相应税款,如果得出的是负数,则可得到相应数额的退税。

那哪些人可以不办,哪些人要办呢?

三类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其实,个税不只是综合所得税,还有一个大类叫经营所得,经营所得很好理解,字面意思就是自然人取得经营的所得,具体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比较容易混淆的是个人去税务代开发票的时候,可能代开的大类是属于经营所得而非劳务报酬,其实很好区分,经营所得代开出来的票上不会备注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率也是核定的一个税率,比如小编当地个人去代开,个税就是核定的0.5%,相比于劳务报酬税率是要低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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