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之父——康德(上)

在古希腊罗马时期,美被认为是客观的,美学家也基本上都是哲学家。

美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1750年以后的事情。1750年是美学诞生的年份,这一年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出版了一本书,名字就叫《美学》,从此以后美学正式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但鲍姆加登只是为美学取了名字,他没有为美学真正建立起独立的学科体系,历史在等待着一位伟大天才的到来。

康德,一个足以影响人类思想史的大哲学家,在美学领域,康德同样引发了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

在康德之前,人们认为美学应该先回答“美是什么”,然后才能回答“审美是什么”“美感是什么”,康德却把它倒过来了。他把美学的出发点放在审美和美感上,把美学的基本问题从“美是什么”变成了“审美是什么”。

审美,在康德的思维体系里被叫做“鉴赏判断”。为什么叫鉴赏判断呢?举个例子,“这朵花是美的”和“这朵花是红颜色的”,这两个句子都是判断句,但本质上却完全不同。“这朵花是美的”就属于鉴赏判断,“这朵花是红的”则属于事实判断,事实判断可以通过实验等方法检验和证明的,但鉴赏判断如何证明呢?

为此,康德在他名著《判断力批判》中,提出了鉴赏判断的四个契机:无利害而生愉快、非概念而有普遍性、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共通感。虽然康德的语言有些哲学化的抽象,咋一看不容易理解,但这几句简单的概括可以说是用高度凝练、抽象的语言说清楚了美感的全部特征。

1美感是“无利害而生愉快”

康德认为判断一个对象是美或者不美,不是看它能不能给我们知识,而是看它能不能给我们愉快。美感是一种愉快感,这可以由我们的经验来证明,看见美好的景色、优美的自然风光、美女,都会让人产生愉快的感觉。

既然美感是一种愉快感,那是不是所有的愉快感都是美感呢?

比如大热天喝了一杯冰镇饮料,很愉快,但这是美感吗?很明显不是,为什么不是呢?因为这满足了我们的一个现实功利的目的。喝饮料愉快是满足了我们的感官享受,它带来的快感是和利害相关的。有利于我,就愉快,有害于我,就不愉快。

审美是无利害的愉快。一个对象的美能什么好处呢?既不能当饭吃,也不能当衣穿,我们在欣赏这些美的时候,并不能从中得到什么实际的好处,但我们会产生愉快的感觉,就会觉得这是美的。比如家里装修墙上挂了一幅装饰画,没什么实际的用处,但看见了就是能让你愉快、心情好,就会觉得这幅画是美的。

总之,一个对象美不美,和它有没有用,能不能给我们带来好处,是毫不相干的。审美一定是超功利的,同时又能带来愉快的。

2美感是“非概念而又有普遍性”

美感是具有普遍性的,功利性的快感是没有普遍性的,

大热天我喝了一杯冰镇饮料觉得快乐,你也觉得快乐吗?功利性的快感只有功利的获得者才能享受,它没有普遍性。同样生理快感也是一样,四川人吃辣觉得舒服的不得了,广东人会觉得吃辣快乐吗?这就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但美感不一样,美感是具有普遍性的。面对同一个审美对象,我感到美你应该感到美,如果你觉得美别人不觉得美,你就会有些失望、沮丧。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我们的审美是没有功利目的的,于是我们就只能假设这个东西里必然有使每个人都感到愉快的根据。正因为这个根据是普遍的,是人人共有的,是和每个人的习惯、偏好、利害都没有关系的,因此,不管谁见到它,都会莫名其妙无缘无故的感到愉快,感到美。所以在许多人的心里,美就具有毋庸置疑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所以现实中我们也会发现,那些自以为审美水平特别高的人,总是无一例外的对那些被他们看作不懂审美的人,抱着居高临下的同情。此处情感可以参考红楼梦中妙玉对刘姥姥喝茶的鄙视。

  • 问题是真正具有普遍性的只能是逻辑和概念,它们是抽象的、客观的,而美和美感却是感性的、具体的、形象的,跟逻辑和概念完全不一样,这就这叫“非概念而又有普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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