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松 ‖清畿辅诗人边连宝、戈涛诗歌理论初探
边连宝与戈涛是清中叶畿辅诗坛两个重要的诗人,二人与刘炳、戈岱、李中简、边继祖、纪昀被称为“河间七子”,七子中以边连宝与戈涛诗文成就最高,早年便有“瀛洲二子”之称,是北方诗坛的重要代表。边连宝(1700-1773),字肇畛,号随园,直隶任邱人,雍正乙卯拔贡太学,不仕,有《随园诗草》《随园文钞》等,与袁枚有“南北两随园”之称,张维屏《听松庐诗话》云:“石农《题任邱边征君连宝诗集》云:‘一时南北两随园,各有澜从舌本翻,瀛海诗人工乐府,仓山仙吏富词源。’边随园固不为袁随园所掩也。”戈涛(1717-1768),字芥舟,号蘧园,直隶献县人,乾隆辛未(1751)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改湖广、山西、河南道监察御史,终刑科给事中,有《坳堂文集》《坳堂诗集》等。陶樑《红豆树馆诗话》云:“乾隆中,畿辅诗人盛于河间,一郡而必以芥舟先生为巨擘。”翁方纲《坳堂集序》云:“乾隆辛未,予始从香树钱先生论诗,先生于北方学者首推宋蒙泉、戈芥舟二君。”可见边连宝、戈涛二人在当时是颇受推重的。但由于二人诗文集长期散佚,导致其名不著。2007年中华书局出版整理本《边随园集》,边连宝渐为人知,但戈涛的诗文依然被埋没。据载,戈涛有《坳堂詩集》《坳堂文集》各十卷,并翁方纲为之序,(见《复初斋文集》卷三、卷四),其诗文集皆稿本,藏于其后人手,今皆散佚。《中国古籍善本总目》著录《坳堂小草》四卷,戈涛撰,稿本,七行十六字无格,清华大学藏书。然《清华书目》无此书,笔者电话咨询,亦无。2009年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天津图书馆珍藏清人别集善本丛刊》,其中《坳堂文集》仅存二残卷稿本。笔者自幼长于戈氏,根据所掌握的资料,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从各种选本及方志、家谱材料中勾稽戈涛诗80首,文百余篇。本文以《边随园集》与我们掌握的戈涛诗文为基础,分析二人的文学主张。
一、边连宝与戈涛的交往
边连宝长戈涛17岁,其姑母为戈涛叔祖母,二人为至交,蒋士铨《随园征士边君传》载边连宝“与河间戈涛最友善”,《清史列传·文苑传》言涛“择交尤严,以文章道义相切劘者,边连宝、李中简一二人而已。”我们以年代为纲,整理二人的交往实录如下:
1,雍正十三年乙卯(1735),边连宝与戈涛同受知于学使钱陈群。
2,乾隆四年己未(1739)三月二日,边连宝与戈涛等谒学政钱陈群于河间使院,其后二人共饮于河间夏廷梅家,大醉赋诗,边连宝有《同芥舟过夏调元村居》,戈诗今佚。此年戈涛往河南探望其父,边连宝送行,有《送芥舟之伊阳》诗。
3,乾隆五年庚申(1740)春,戈涛与边连宝、夏廷梅酬唱于戈府石萝轩,饮酒赋诗,留连数日,边连宝《随园诗集》卷十一有《失题》一首,《道中即事寄夏西村戈芥舟》一首,即其事也,戈诗今佚。
4,乾隆七年壬戌(1742)春,边连宝馆河间戈府,教授戈涛胞弟戈济及堂叔戈鏻。戈涛劝边连宝文集付梓,且为之序。此年,戈涛因父被诬罢官而往河南,于河南有诗赠边连宝,边连宝答以书,并寄新刻《茗禅吟》,戈诗今佚。秋,戈涛归,访边连宝,边连宝有《赠芥舟》《同芥舟游西郊》《和芥舟秋日过我茗饮之作》《次韵芥舟北郭闲步》《和芥舟西郊寻菊》《留别芥舟》诸诗。
5,乾隆八年癸亥(1743),边连宝与戈涛约,二人后死者任传。
6,乾隆九年甲子(1744),边连宝与戈涛被称为“瀛洲二子”。
7,乾隆十年乙丑(1745),戈涛落第,游盘山,作《盘山游草》一卷,边连宝为之序。
8,乾隆十一年丙寅(1746),边连宝生计窘迫,戈涛鬻田助之,作《丙寅腊月郊行鬻田寄随园》。
9,乾隆十二年丁卯(1747),边连宝与戈涛分题李永书无双谱画屏,边诗为《同戈芥舟分题李寿远<无双谱>画屏,得六人》,戈诗今佚。此年,边连宝作《秋燕》四首,戈涛和之,存于边连宝《病余长语》卷五。秋,边连宝落第,戈涛慰之以书。
10,乾隆十四年己巳(1749)十一月,上谕举经学,边连宝与戈涛同被举,戈涛约连宝同行,连宝辞。
11,乾隆十七年壬申(1752),钱陈群以疾致仕,过河间,作《瀛海舟次,寄怀边征君连宝、刘太守炳、戈编修岱、李编修中简、边检讨继祖、戈庶常涛、纪孝廉昀,七人皆河间郡人》,“河间七子”之名起于此。
12,乾隆二十一年丙子(1756)冬,戈涛丁内忧归。次年访边连宝,出其《滇游草》,连宝作《读芥舟<滇游草>》,复作《芥舟过访三首》。此年,边连宝以书抵戈涛,乞作生传。十月,戈涛作《随园征士生传》,“倾倒骏迈,为时传诵” 。冬,戈涛访边连宝于雄县东村,连宝得诗三首,戈涛依韵唱和(诗见《病余长语》卷五)。边连宝以诗集委戈涛校订,戈涛为《随园诗草》作序。边连宝有《酬芥舟为作生传并叙诗稿,兼索杜、苏二家诗注叙》诗。
13,乾隆二十三年戊寅(1758),戈涛作《故友夏君调元传》,又以寄示边连宝。
14,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献县知县万廷兰延戈涛总纂《献县志》,《献县志》与事者皆谓戈涛祖、父皆宜有传,戈涛乃驰书边连宝,乞作家传,入县志。戈涛以边连宝久于献县坐馆,将边入《献县志》之《流寓传》。
15,乾隆二十六年辛巳(1761),戈涛以《观我图》索题,边连宝作《题芥舟观我图》诗。
16,乾隆二十八年癸未(1763)春,戈涛寄文三首与边连宝,其一曰《河间左孺人传》,边连宝以为“人与文皆不可不传”,乃录之于《病余长语》。
17,乾隆三十三年戊子(1768)秋,戈涛为福建乡试主考。初,传闻贡院有厉鬼,当祷,不辄受其灾,戈涛不可。祷者皆免,独涛得疾卒,议者遂谓涛以执拗殒生,连宝乃作《辨惑论》以辟之。涛遗言连宝为传,连宝作《刑部掌印给事中芥舟戈公传》《哭芥舟十七首》。自涛之卒,连宝“屏交游,惟与兄竹岩诗酒唱酬而已”。
边连宝与戈涛为至交,二人来往频繁,在边连宝的著作中与戈涛有关的诗67首,文6篇。戈涛诗文多佚,但在边连宝《酬芥舟为作生传并叙诗稿兼索杜苏二家诗注叙》的记载中他的诗文“行间字里皆随园”。在王士禛的“神韵说”笼罩诗坛的情况下,二人以大量的文学作品,传达了不同的文学理念,在北方诗坛品呈现出鲜明的特色。戈涛《默堂诗叙》云:“予于诗道未有领受,有所解,未尝敢以闻于人,独与吾乡边征君私相附和。” 而边连宝对于自己与戈涛的主张相当自信,他在《寄呈芥舟》说:“一自新城张伪帜,百年坛坫走滕邾。定知感慨今犹昔,敢道英雄君与孤。” 在《酬芥舟为作生传并叙诗稿兼索杜苏二家诗注叙》称赞戈涛为“愤然欲拔新城帜,舌锋笔阵争腾翻”“孤军锐卒捣窟穴,百年壁垒失完坚” 因此,《清人诗文集总目提要》云:“边连宝与戈涛互作序言,共同驳议神韵之非,于乾嘉诗坛独树一帜。”
二、边连宝与戈涛的文学理念批判
分析边连宝与戈涛的文学主张,首先应对明中叶至清初的文学思潮作一个简单地梳理:明中期,前后“七子”对文学创作的影响甚大,前“七子”活动于明弘治、正德年间(1488-1521),以李梦阳、何景明为代表,强烈反对当时流行的千篇一律的台阁体,以复古为革新,其主张被概括为“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后“七子”活动于明嘉靖、隆庆年间(1522-1566),以李攀龙、王世贞为代表,他们继承了前七子的文学主张,且有过之而无不及,谓“文自西京、诗自天宝而下,俱无足观”。前、后七子的复古运动对扫除台阁体的文风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过分强调复古,导致其创造性不足,似则优孟衣冠,不似则画虎类狗,且复古走向末流,造成文坛上剽窃和剿袭作风。其后“公安派”反对前后七子的拟古风气,对庸音杂奏的文坛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主张,其创作清新活泼,自然率真,但其流弊在于俚俗、浅露。其后竟陵派追随公安派,继续反对复古之风,并以“深幽孤峭”的风格来纠正俚俗、粗浅之弊,文风求新求奇,但刻意追求深奥,又造成了题材狭窄、语言艰涩的弊病。清初,诗界以王士禛的“神韵说”影响最大,王士禛(1634—1711),字子真,贻上,号阮亭、渔洋山人,新城人,论诗创“神韵说”,以“言有尽而意无穷”、“味在酸咸之外”为特点,针对七子的复古之习提出了新的观念,为清初诗坛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但其创作并未摆脱明七子摹古余习。
在“神韵说”笼罩诗坛的时代,边连宝、戈涛的主张显示出了鲜明的特色。
(一)边连宝的诗歌理论
边连宝极力反对王渔洋的“神韵说”,并以大量的诗歌创作成为北方诗人的代表,从而成为反对“神韵说”的中坚,蒋士铨云:“君诗出入昌黎、东野、香山、玉川间,才力纵恣,雄起北地,凡燕、齐千里内,宗渔洋修饰描画家,见君皆震慑不敢抗。”边连宝在《病余长语》中多次对“神韵说”提出批评,如《病余长语》卷一云:
渔洋《香祖笔记》云:“余辛丑客秦淮,邀笛步和钱虞山《石厓秋柳小景绝句》云:‘宫柳烟含六代愁,丝丝畏见冶城秋。无情画里逢摇落,一夜西风满石头。’袁箨庵见而戏余曰:‘忍俊不禁矣。’”余谓公诗首首句句都是忍俊不禁,惟古体时忍俊,而仅禁耳。‘俊’字最害事,赵吴兴跋《禊贴》云:‘六朝人结字非不古,而乏俊气。’余独谓其所以非不古者,正缘乏俊气耳。吴兴惟不乏俊气,故不能‘非不古’耳。诗文字画,于此一字摆脱不下,总难到无上境地。余尝戏为诗评,续敖陶孙器之后,于渔洋云‘如南部名工,鹘、靓、鸨、狚,色色都佳,粉墨之外,故自俱有俊气’,以示余友戈芥舟涛,芥舟以为确。然数十年来,新城之学塞满世界,故不敢以示外人,恐其环向而攻之也。
边连宝认为“神韵说”最大的弊端就在于他自己津津乐道的“俊”,他认为这个“俊”就相当于赵孟頫批评王羲之为代表的六朝字“结字非不古,而乏俊气”之“俊”,即纤巧柔媚。无论是诗歌创作还是书法,不摆脱柔媚,就到不了最高境界。他打比方说,王渔洋就像杂剧中的著名伶工,各种角色(鹘、靓、鸨、狙)都擅长,粉墨之外,复有“俊”气,也就是柔媚。这是在批评“神韵说”的形式主义。边连宝认为诗当以性情为之,而不是虚无缥缈的“神韵”。边连宝尝为戈涛《坳堂诗集》作序,《病余长语》卷六录其首段云:
自严沧浪以禅喻诗,创为“不落言诠,不堕理障”、“如空中相,如镜中花”之说,其为风雅之祸者甚烈。而近世之劫持文柄者,复宗其说而改其面目,谓诗当以神韵为主,于是天下学者靡然趋风,社稷而尸祝之。下者循脗希声,高者摹神追象,务为无所归存、不着痛痒之言以相高,以为不如此不足以为神韵也,于是乎诗道至此而大弊。夫诗以性情为主,所谓老生常谈,正不可易者。不主性情而主神韵,得无影之掠而风之扑乎!杜甫氏千秋宗仰,求其所设神韵者,不过“浣花溪里花含笑,肯信吾兼吏隐名”而已,再则曰“巡檐索共梅花笑,冷蕊疏枝半不禁”而已,外此无有也。善乎周珽氏之评杜也曰:“绝脂粉以坚其骨,贱风神以实其髓。”神韵家不磕自碎矣。
边连宝认为“神韵说”乃是对严羽以禅喻诗改头换面的产物,天下翕然而从,以此相尚,导致“无所归存、不着痛痒”,成了诗道的弊端。诗应该以性情为主,无性情的神韵如同捕风捉影,无所依托。边连宝看到了“神韵说”的弊端,即追求无所依傍的空灵,而放弃真实的情感表达,从而造成了形式主义:“坐清宴之堂,发从容之论,叹老不得,嗟卑尤不得,了无感慨,绝少激昂,非遁入神韵之中,无所庸其伎俩,此‘神韵’二字,为达官贵人藏身之固也。”
有一件事情颇能说明边连宝的创作态度,古代的诗人常未老而言老,以就诗中之意境。边连宝四十岁的时候,对戈涛说:“吾年今四十,私喜‘白发’二字可得入诗。”虽然戈涛将这件事看作是边连宝的“逸态”,但也反映了边连宝对写作的认真态度。较之《剑溪说诗》评论王渔洋《题三闾大夫庙》云“渔洋先生以郎官主试西川,归途过三闾大夫庙,有何抑郁而赋此诗?宜其欷歔无涕,读者必不为兴哀也”是截然不同的。边连宝反对模拟而主张直抒性情,故戈涛评其诗云:“故其率然有作,直吐其胸中所欲言,倏如风樯骏马,快剑长戟,奔流激湍,粗沙乱石,悬崖绝涧,瘦竹枯木,桠杈万状,不可睨瞩。”由于直抒胸臆而有性情、而真,故而能不落言筌,“今读随园诗,纵横排奡,不可方物,而各有一随园者存。……至谓某篇学某、某篇学某某篇,则断断无有”。
边连宝指出了“神韵说”的弊端,这是很有见地的,但他据此全面否定“神韵说”的创作风格,以个人好恶而评判一种理论形式,则稍嫌偏颇。边连宝以赵孟頫批评六朝文字缺乏俊气的“俊”比喻王渔洋的“俊”,恰恰是这个比喻使他曲解了王渔洋,赵、王所说的“俊”是神韵,过分强调神韵会导致作品的纤巧柔媚,赵字、王诗都有这个特点,这是无可讳言的,但这绝不是神韵说所追求的目标。边连宝以其表现之一端而批判其本源,这是他的批评过于执着表象,不够透彻、深入的原因。
(二)戈涛的诗歌理论
戈涛也认为诗应当以性情为主,在这方面与边连宝是一致的,他说:“予于诗道未有领受,有所解,未尝敢以闻于人,独与吾乡边征君私相附和。”戈涛认为汉、魏、晋、唐、宋、元之诗各有特点,读其诗而想见其人,而明代诗人众多,但并无特色,原因是前后七子的复古之风起,亦步亦趋,失去了自我,因此毫无自身特色。戈涛在为边连宝作的《随园诗序》中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诗自汉、魏以降,作者众矣,汉不以人著,自成为汉,然都尉、属国、北海,人数篇耳,读之使人想见其为人。其后魏成为魏,晋成为晋,陶自成为陶。唐反六朝为唐,宋继唐而不袭唐为宋。元诗至卑弱,犹能成其为元。明以数巨子劫持一代,号称起衰振靡,而不成为明。请言其然:明之盛,何、李最著,信阳温文都雅,诸体具美,似无可议;然试取唐之拾遗、供奉、襄阳、次山、苏州、昌黎,以及东野、乐天、长吉诸人之作观之,虽途分派别,而各留性情面目于数百年之后,与读者相见于蓬牕土屋之间。东坡、山谷、放翁宗杜,欧阳宗韩,而不得名之为杜、为韩,无他,各有真也。信阳兼收并采,循声体貌,规规然惟古人为步趋,诗则美矣,曰此自成为信阳之诗,吾不谓然。北地才加纵,而一于尸杜,厥失则均。于鳞、元美而下,流滋滥矣。故余尝谓宁为钟、谭,勿为王、李,非好诡趋,故有激云然也。
诗之为物,穷形极变,率其性情所到,恶在古今人不相及?四言终于三百,而魏武对酒、梁武逸民,三百不能概之。杨诚斋诗数变其体,一旦取而焚之,遂自成一家之言。学者仰天俛地作为文章,不尽读古人之书,不能自成其文;不尽去古人之书,亦不能自成其文。昌黎品樊绍述云“惟古于词必已出,降而不能乃剽贼”,欧阳子续之曰“孰云已出不剽袭,句断欲学盘庚书”。绍述似无足深论,然二公之言可参求得其道矣。今读随园诗,纵横排奡,不可方物,而各有一随园者存。即其晚年深造自得,其刚果之气不能自没于冲夷淡寂中,此随园之真也。其骨近韩,其神近孟,其气近李,其情近卢;惟其近之,是以似而有之。至谓某篇学某某篇,则断断无有。近日新城之学遍天下,予以为一信阳而已!信阳画自唐以上,新城则兼泛滥宋元以下,故每作一诗,胸中先据有一成诗,而后下笔追之,必求其肖而止。所作具在,可一一按也。余非敢瑕疵前人,然恐诗道坐敝于此,则明七子不独任咎。
在这篇序言中,戈涛梳理了前后七子、竟陵派的观点。前七子中,他以何景明(信阳)为例,认为何景明的创作在形式上“诸体具美,似无可议”,但由于亦步亦趋,而不能像唐代诗人一样“各留性情面目于数百年之后,与读者相见于蓬牕土屋之间”,尽管内容和形式上都无可指摘,但并不能形成自己的特色。而后七子步前七子后尘,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流弊更甚。因此他负气地说:“宁为钟、谭,勿为王、李。”即宁愿做竟陵派(钟惺、谭元春),也不做后七子(李攀龙、王世贞),并不是说竟陵派强于后七子,乃是对后七子极不满意的说法。戈涛进一步认为,如今“神韵说”占据诗坛(“新城之学徧天下”),无非是前后七子的流风,他们的共同之处在于模仿,不同的是七子模仿唐以前,王渔洋兼模仿宋以后而已。因此他认为诗道凌迟,不仅是明七子的责任,“神韵说”也难辞其咎。戈涛主张诗要以性情为主,在表达形式上,要学古但不能食古不化,无论是七子还是王渔洋,其拘泥的风气最终导致形式主义而丧失性情。
李中简《芥舟先生小传》言戈涛之诗“上下沿溯,归于自得,体气苍凉高洁,类其为人” ,恰恰是与戈涛“不尽读古人之书,不能自成其文;不尽去古人之书,亦不能自成其文”的主张一致的。《红豆树馆诗话》载戈涛的文学主张“其论诗也,绮语、理语、剽窃语、靡弱语皆所切戒”,对七子与王渔洋的态度反映了他反对“剽窃语”的主张。戈涛在为杨方立《默堂诗草》所作的序中也表达过对“神韵说”的批评:
诗道歧出久矣,自瓣香沧浪者以“神韵”为解,于是尽举济南、竟陵、公安互角,争树之帜而摽之。而江西宗派亦由之以不振,于今六七十年,几比于户尸祝矣。然而犹或疑其有流而失真之弊。夫至于失真,则于济南、竟陵、公安诸派,卒无以相胜。而所谓真者,又非可假老妪能解之言,以自文里陋也。诗之为道,固何如哉!固何如哉!
戈涛认为,“神韵说”一扫七子、竟陵、公安诸派的纷争而一统文坛,但其缺点是失真,七子复古是失真,而针对七子复古的公安、竟陵的浅俗、油滑同样是失真,不必以白居易的老妪解诗以自文浅陋。戈涛所谓的“真”是要有真意,而不是以任何看似合理为借口的模拟。他在《周蒌亭诗序》中以自己和边连宝的创作经历举例云:
余幼学诗,窃慕左司风格,泛滥于李杜韩苏之间,虽极力驰逐,出之终不免于艰□,□率然有得,虽不敢谓阑入陶韦之室,然每恍然自悦于心。任邱边征君随园,才思桀奡,其诗出入韩孟,及与余唱酬,亦间作陶韦体,平淡非不近之,而生硬之气终不能化。东坡和陶,不过自成其诗而已,其于陶远近,虽公亦无能自诬,是可知学各得其所近,性情主之,人力有不得强者。
戈涛认为诗歌创作与性情相关,不能勉强,他的诗作偏向陶潜、韦应物的恬淡清远,但边连宝的诗作偏向韩愈、孟郊的雄奇清矫。边连宝每与戈涛酬唱,偶作陶韦体,虽近平淡,但终归失之生硬。戈涛认为这是性情不同所致,不能强求,即使苏轼的和陶诗也并没有达到陶潜的风格,只是苏轼之诗而已。
与边连宝相同的是,戈涛也注重诗中的性情与真实,但与边连宝不同的是,戈涛并没有像边连宝那样将诗中的纤巧柔媚作为批判的对象,因为纤巧柔媚未尝不能表达性情,这只是诗歌中的一种表象而已。这是戈涛的主张较边连宝客观的一面。
(三)翁方纲对边、戈的评判
戈涛逝世三十余年后(彼时边连宝亦逝),戈宝树(戈涛之侄,翁方纲之婿)以其整理之坳堂诗十卷、文十卷索序于翁方纲,翁方纲乃作《坳堂诗序》《坳堂集序》。翁方纲在《坳堂诗集序》中再次阐释“神韵说”:
司空表圣生于王官谷,元遗山在汾晋,王渔洋在济南,皆北地诗家之秀而皆能知神韵之所以然。今人顾专目渔洋言“神韵”者何哉?献县戈芥舟《坳堂诗集》不蹈格调之滞习,亦不必以神韵例之,顾其藳有任邱边连宝一序,极口诋斥神韵之非,甚至目渔洋为“神韵家”。彼盖未熟观古人集,不知神韵之所以然。惟口熟渔洋诗,辄专目为神韵家而肆议之。且又闻其尝注杜诗,其注杜吾未见也,第就此序举杜诗“浣花溪里花饶笑”二句、“巡檐索共梅花笑”二句,谓杜集中只此二处是神韵,不通极矣。“神韵”者,非风致情韵之谓也。今人不知,妄谓渔洋诗近于风致情韵,此大误也。神韵乃诗中自具之本然,自古作家皆有之,岂自渔洋始乎!古人盖皆未言之,至渔洋乃明着之耳。渔洋所以拈举“神韵”者,特为明朝李、何一辈之貌袭者言之,此特亦偶举其一端,而非神韵之全旨也。诗有于高古浑朴见神韵者,亦有于风致见神韵者,不能执一以论也。如“巡檐索共梅花笑”二句则是于情致见神韵也。若“浣花溪里花饶笑”,“笑”字则不如此,此乃窃笑、取笑之“笑”,与笑乐之“笑”不同,且此二句亦与情致不同。彼举眼但见二处皆有“笑”字,遂误混而言之,可乎?即观此语,则所谓注杜者其谬更何待言!而以此序坳堂诗其可乎!芥舟昔为边君作序,亦何尝无稍憾渔洋之意,然而不害者,芥舟之意,先举信阳以影出渔洋,则切合矣。愚曩者固已于藐姑神人之喻,微觉渔洋儗不于伦矣。渔洋又尝谓杜《吹笛》一篇为大复所本,即此类也。神韵者,本极超诣之理,非可执迹求之,而渔洋犹未免于滞迹也。芥舟诗正妙在不滞迹,虽不滞迹,亦不践迹,观者聊以存其真可矣。故削去边君序而为之说如此。
翁方纲借题发挥,认为边连宝之所以痛诋“神韵说”是没有懂“神韵”所指,所谓“神韵”并非风致情韵,乃是诗中的一种风格,是从古到今都存在的,到了王渔洋才成为一种诗学观念,王渔洋之所以特别指出“神韵说”,针对的是明七子的复古。所谓“神韵”有多种表现,并非仅仅风致情韵所能包含,边连宝仅仅指出其纤巧柔媚的一方面而予以批判,是浅陋的。同时,翁方纲认为,尽管戈涛对王渔洋也有微词,但与边连宝不同,戈涛认为王渔洋的缺点与七子一样,在于拘泥,七子拘泥于复古,渔洋拘泥于“无迹可求”,而过分强调“无迹”本身就是“滞迹”,同样是拘泥,这才是王渔洋真正的缺点所在,而无关“神韵”本身。翁方纲赞同戈涛的观点,又举例说,如王渔洋《戏仿元遗山论诗绝句》论何景明云:“藐姑神人何大复,致兼南雅更王风。论交独直江西狱,不独文场角两雄。”以“藐姑神人”比喻何景明,认为他如《庄子》所谓藐姑射之山的神人一般,“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可谓无迹,但渔洋又说杜甫《吹笛》一篇为何景明《吹笛》所本,便又与其所主张之“无迹可求”矛盾了。
翁方纲的《坳堂诗集序》与其《神韵论》是一脉相承的,在《神韵论》上、中、下三篇文章中,翁方纲系统阐述了他所理解的“神韵”,他认为“神韵”并非起与王渔洋,而是“诗之所固有者”,属于“天地之精华,人之性情,经籍之膏腴,日久而不得不一宣泄也”,古人不言,至渔洋始标出耳。王渔洋只是“专举空音镜象一边,特专以针灸李何一辈之痴肥貌袭者言之”,并非神韵的全部,神韵包括甚广,“有于格调见神韵者,有于音节见神韵者,亦有于字句见神韵者,非可执一端以名之也;有于实际见神韵者,亦有虚处见神韵者,有于高古浑朴见神韵者,亦有于情致见神韵者,非可执一端以名之也。”只是人们很少悟到其中的道理,仅仅以“风致情韵”为神韵而已。今人以“涉空言”以批评神韵,属于“鄙人之见”。而“吾所近见其最不通者”就是边连宝。翁方纲认为边连宝对诗的理解是错误的,不适合为戈涛的《坳堂诗集》作序,因此自作主张,撤去了《坳堂诗集》前边连宝的序,幸亏边连宝《病余长语》录其首段,我们才能见到边序之一斑。
翁方纲认为,神韵的最高境界“得鱼忘筌”,首先要有筌,然后才能鱼筌两忘,因此“诗必能切己、切实、切事,一一具有实地,而后渐能几于化也。”“未有不有诸己,不充实诸己,而遽议神化者也。”这是针对无所依傍的“神韵说”所提出的补救之法,至于如何避免无所依傍而做到“有诸己”,翁方纲提出了他的“肌理说”。
三、结语
作为一种文学理论,不同的人对“神韵说”有不同的侧重。我们认为,“神韵说”并非如边连宝所说的一无是处,在矫正前后七子的貌袭、公安、竟陵的浅率方面,“神韵说”具有积极意义,即使其末端流于纤巧,仍不失为“诗中一格”。边连宝对“神韵说”的批评代表的是一种不同的创作态度,不属于正确与错误的层面。而翁方纲重新解读“神韵说”,是为其“肌理说”服务的,他否定王渔洋提出“神韵说”的观点,很显然他的“神韵”不同于王渔洋的“神韵”,因为王渔洋自己说过“‘神韵’二字,予向论诗,首为学人拈出”。因此翁方纲以自己对“神韵”的理解批评边连宝,对其见解一笔抹杀,也是有失偏颇的。戈涛看到王渔洋过度强调“神韵”最终陷入自相矛盾,从而失去性情,则属于知本之论。
前后七子以“复古”为口号反对台阁体的弊端,公安、竟陵以“性灵”为特点反对七子的弊端,王渔洋又针对复古之习提出了“神韵说”的理念,表现了诗人们在诗歌创作实践中不同的思考,其主张皆为救弊补偏,各倡一义,因此也各有其优缺点。批判前后七子、以及“神韵说”是物极必反的结果,当时很多文人学者都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这是诗歌发展史上的自然规律。本文研究边连宝、戈涛的文学主张,不是为了拔高他们的地位,只是因为二人长期埋没不彰,因此特别表出,以见在雍乾时期,畿辅诗人中有过这样的思考,不应当被忽略。
作者简介:刘青松(1978- ),河北献县人,文学博士,河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从事语言文字学的教学与科研。著有《<白虎通>义理声训研究》《古释名辑证》。业余从事地方文献整理,辑校有《坳堂诗文集》《河间七子诗文征》《新辑泊居賸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