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银铤考

中国历史上, 1115年女真族完颜部的阿骨打称帝, 国号大金, 1127年灭北宋, 占领原宋、辽大片疆土, 金历时120年以后, 为蒙古大军所灭。金代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朝代, 货币使用铜钱、铁钱、纸币和银铤。

《金史·卷四十六· 食货一》中曾略述金代使用货币的情况: “金于食货……初用辽、宋旧钱, 虽刘豫所铸, 豫废, 亦兼用之。正隆而降, 始议鼓铸……若钱法之变, 则鼓铸未广, 敛散无方, 已见壅滞……州县钱艰,民间自铸, 私钱苦恶特甚。乃以官钱五百易其一千, 策愈下。及改铸大钱, 所准加重,百计流通, 卒莫获效。济以铁钱, 铁不可用,权以交钞, 钱重钞轻, 相去悬绝, 物价腾踊,钞至不行。权以银货, 银弊又滋, 救亦无策,遂罢铜钱, 专用交钞、银货。然而二者之弊乃甚于钱……已而恐民用银而不用钞, 则又责民以钞纳官, 以示必用……先造二十贯至百贯例, 后造二百贯至千贯例, 先后轻重不伦, 民益眩惑……讫无定制, 而金祚讫矣。”

此段记载道出了金代的货币使用概况,金朝的白银被用于赋税、军资、赏赐、薪俸和商业活动等, 白银货币成为金国重要的大额支付和贮藏手段。

在《金史· 志第二十九· 食货三· 钱币》有一段关于金代用银的珍贵记录:“ (承安二年)十二月, 尚书省议, 谓时所给官兵俸及边戍军须, 皆以银钞相兼, 旧例银每铤五十两, 其直百贯, 民间或有截凿之者, 其价亦随低昂, 遂改铸银名`承安宝货' , 一两至十两分五等, 每两折钱二贯, 公私同见钱用。” 在中国各时代的正史中对白银货币作如此明晰记载的还不多见。此段话中可以看到, 金政府对支给官员的官俸和士兵的兵饷以及戍边军队的军需有相当部分使用白银,其时白银货币一般铸造成50两的大铤, 民间为方便使用, 常有截凿大锭的情况。五十两铤其直百贯, 即一两白银值两贯铜钱。为方便使用, 金承安年间特铸承安宝货银铤, 一两至十两分五等, 承安宝货可在官方和民间与铜钱同样使用。这段话也明确了金代银铤分为两类:惯常使用的50两的大铤系列和承安年间制造的承安宝货银铤系列。在此, 很有必要将金代白银货币的这两个系列的进行较全面的整理分析。

一、承安宝货银铤系列

1.白银货币化程度

《金史· 食货三》注明承安宝货是将银铸为五等重量的货币, 所以, 金政府是正式明确以银为货币的, 且银币小型化、等级化、规定兑换比率, 这些政府规定显示了金代白银货币化程度的进步。

2.承安宝货银铤的具体制作时间

承安二年“十二月己巳朔, 敕御史台纠察谄佞趋走有实迹者……己卯, 始铸承安宝货。”①从这段话可以将承安宝货银铤开始制作的时间具体推断到某一天, 承安二年十二月己巳为朔日, 即己巳为初一, 则己卯日为阴历承安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关于其废止时间, 至(承安)五年十二月, 宰臣奏: “比以军储调发, 支出交钞数多。遂铸宝货, 与钱兼用, 以代钞本, 盖权时之制, 非经久之法。遂罢承安宝货。”②所以承安宝货的制作流通时间是从承安二年十二月至承安五年十二月, 总共约三年的时间。

3.承安宝货银铤的兴废原因

按金政府的说法, 其始铸承安宝货是因支给官员的官俸和士兵的兵饷、戍边军队的军需有相当部分使用白银, 原白银货币一般铸造成50两的大铤, 民间因不方便使用, 常有截凿的情况, 故要铸造一些较小额的银币;又说是因“比以军储调发, 支出交钞数多。遂铸宝货, 与钱兼用, 以代钞本”。这些也可说是理由, 但根本的恐怕还是承安元年金朝与辽发生大规模战事, 支出大增, 因而大量印制纸币, 造成纸币, 特别是大额纸币的贬值和流通不畅, 为保证官兵的收入和军用,故考虑部分使用较为保值的白银, 为发放和使用的方便故而制造承安宝货。及至三年后承安宝货的废止, 除了发行之初是“盖权时之制, 非经久之法” 的官面说法外, 主要还是“时私铸`承安宝货' 者多杂以铜锡, 浸不能行, 京师闭肆”③ 。另一个原因, 恐怕还是多少与金政府仍坚持大力推行纸币有一定关系, “恐民用银而不用钞”④ , 因而停用承安宝货。

4.承安宝货银铤的重量等级

承安宝货银铤的重量等级载明是“一两至十两, 分五等”, 现见到的实物是一两和一两半两种, 其他三等未见实物, 也没有见到相关重量记载。五等之中肯定有十两, 还有一种应重五两, 另一种则所见意见不尽一致, 有说重二两半的, 有说重七两半的, 尚无定论。

所知发现的较为可靠的一两和一两半承安宝货实物, 有1981年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分行在清理收兑到的库存杂银时发现的四枚一两半承安宝货, 1985年8月10日黑龙江省阿城县杨树乡(金故都上京会宁府所在地)一农民在地里挖土豆时挖出的一枚一两半承安宝货, 1987年6月内蒙古兴和县又有一枚一两半的承安宝货被发现;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辽宁分行在他们的库存中又发现两枚一两重承安宝货。此8枚中一两和一两半承安宝货各两枚现藏中国钱币博物馆。其他三个等次的承安宝货一直未见实物, 这三个等次当时是否实施了制造, 目前不能确定。

有人曾认为承安宝货的重量分等, 是白银货币向计枚行使的铸币方向的一种发展,恐怕还不能这样看, 中国的旧式银锭基本性质是称量货币, 支付使用时交易双方要称量重量, 并不能仅按重量类型或所铭文字标示的重量计值。与金代同时期的南宋银铤许多铭有伍拾两、贰拾伍两、拾贰两半的, 但使用时仍要称重, 这些重量铭文标示的只是银铤的重量类型, 而并非实际的准确重量。银锭制造与机制银元不同, 机制银元使用重量相对固定的银饼, 模压成型, 银锭则用手工将熔化的银水浇入明模成型, 浇出的银锭重量必然有一些差异, 以中国钱币博物馆所藏两枚一两承安宝货为例, 其一重40.2g, 另一枚重42.1g, 同标识重一两却相差近2g, 使用时自不应无视。

二、金代大银铤的特点与辨识

新中国建立以来, 承安宝货之外的金代大银铤有不少出土发现, 如在陕西临潼相桥、内蒙古巴林左旗和科尔泌右翼中旗、甘肃省武威市、青州市城西前营子、天津武清县等的出土, 其他还有解放以来银行收兑金银所得, 以及流散于民间的。仅就笔者目前收集到的相关金代大银铤资料, 可利用文、图对比查核者即有一百多件。金代大银铤至今遗存数量较多, 说明金代白银货币历史上的数量即较多, 在当时金国货币领域有着重要地位。

金代大银铤可大致区别为与官府相关的官铤和民间使用的商民用铤。官铤之上的铭文往往记录有此铤由来的时间、地点、责任人, 以便有关方面核查、追究。其时间性内容多使用金代的纪年年号, 一旦发现银铤上有金代年号, 并排除后代伪作因素, 那么这枚银铤就可断定是金代银铤。以下特将所收集到的此类银铤资料整理如下, 所做整理中,注意了以考古出土的为主, 以改革开放之前发现的为主, 这样基本保证了基础资料的可靠性。

以下表1收录整理了30枚金代年号银铤, 作为考察金代大银铤的基础。同时, 本文还选择整理了19枚非年号银锭, 多为出土品, 列于表2, 作为考察金代大银铤的辅助参考。

根据以上的实物材料, 可考察、归纳金代大银铤特点如下。

1.金代大银铤的形态

金代大银铤平板、弧首、束腰, 因开模浇注, 最后冷凝的两处略呈收缩性凹陷;背呈蜂窝状, 且蜂窝较大。其外部形态与南宋、元代大银铤相似。

2.金代大银铤的重量

在承安宝货系列之外的金代银铤中, 是否具有同时期南宋那样的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二两半的分等情况? 从以上49枚银铤的情况看, 有47枚属“旧例银每铤五十两” 的类型, 只有2号、43号有所不同。47枚中,大部分铭刻着实秤重量, 都是“肆拾捌两◆钱”、“肆拾玖两◆钱”、“伍拾两◆钱”, 其中少数铭刻重量不清的, 则利用今天的实秤克数和实测尺寸, 也可知其为五十两的类型,即使是半块的21号、28号亦可因此归入五十两类型。因此可知承安宝货系列之外的金代银铤中五十两类型占据着绝对多数, 金代银铤中基本上不存在五十两、二十五两、十二两半的三等分类情况。金代大银铤中非五十两类型的情况是存在的, 如上表2号、43号, 非五十两类型还曾见他人有过提及 49 ,但数量极少, 且重量不等。

其以五十两为基本类型, 未形成重量系列等次的状态, 较之南宋银铤的三等分级,可看出金代银铤是以大额支付、贮存为主,在交易支付的灵活度上不及南宋银铤。金代银铤要称重行使, 并将重量铭刻在银铤之上, 金代大银铤铭文的计重, 不是表示银铤的类型, 而是表示银铤的实际重量。其重量精确到“两” 下的重量单位“钱”,有的复核发现有出入的, 以“又一钱” 等注明, 重量精确到“钱”, 这形成了金代大银铤在记录、核定重量时一个鲜明特点, 如4号铤重“肆拾玖两玖钱”, 24号铤重“肆拾玖两伍钱半”, “又一钱” 等。

利用金代银铤上铭刻精确到“钱” 的重量, 我们使用电子秤称量了中国钱币博物馆所藏几枚银铤的重量, 5号铤原铭“四十九两七钱”, 实秤1988.5g, 一两合39.84g;7号铤原铭“五拾两”, 实秤1986.2g, 一两合39.72g;9 号铤原铭“伍拾两”, 实秤1980.1g, 一两合39.60g;25 号铤原铭“肆拾玖两叁钱”、“又一钱”, 实秤1962.3g, 一两合39.72g。由此可知金代一两约合39.7g左右。在当时的衡器条件下, 称重达到如此的精度是不容易的。

3.金代大银铤的制作时代

根据表1所列, 可以了解到目前所知金代年号银铤的制作年代。其制作始于正隆,经大定、明昌、泰和, 最后见到的是大安年间的制作。金代(1115— 1234)起始年号为收国, 终止年号为天兴, 历十帝共用21个年号, 其中正隆、大定、明昌、承安、泰和、大安相承接, 是为1150— 1211 年这一时段,此一时期正与1149年金海陵王完颜亮上台,革除弊政, 大力推行政治、经济改革, 金代社会大发展的时期相吻合, 此60年是金代立国120年内国力昌盛的时期, 这一时期较多地制作、使用白银货币是可以理解的。其中使用泰和年号的时间仅有8年, 但在上表30件银铤之中泰和年号铤竟达21枚! 可见泰和前后是金代银铤使用的鼎盛期。笔者未见过铭有承安年号的大铤或相关资料, 且从上列资料看, 承安之后, 金仍在大力铸行承安时所称“旧例” 每铤五十两类型的银铤。无年号金代大银铤其具体制作时间不易考订, 但其总体制作时间可参考年号银铤的制作时间。

4.金代大银铤记录文字的方法

银铤上大都记录有一些文字信息, 标示此铤制作者、制作时间、制作地点、制作缘由、责任人、鉴定者, 以及成色等, 用以说明银铤的由来, 以昭信用, 方便核查。承安宝货上的文字都是阴文戳印文字, 大部分金代大银铤记录文字的方法是用手工直接将文字凿刻在银铤上(有些使用了“使”、“使司” 等花押印戳)。南宋和元代的银铤虽也有直接凿刻文字的情况, 但凿刻出的文字一般较金代的大银铤显得生涩, 不如其圆熟。

金代大银铤上所凿文字, 可以是一次凿刻的, 也可以是因银铤多次交易使用, 而曾做多次使用记录, 先后迭压凿刻而成, 如5号铤。

也有一小部分金代大银铤记录文字的方法是用阴文戳记文字, 如47号铤(彩4图9), 铤上原凿有文字, 后又被重盖“南京界内” 等戳记文字, “肆拾◆◆两肆钱” 的文字被捶打使平, 后加盖“重伍拾两” 戳印,“银栾一郎” 戳印也压盖在“行人宋琦” 之上;又如48号铤, 完全使用戳记“南京界内银栾一郎真花铤银使使”。

金占领北宋都城汴梁(今开封)后, 曾将其定为“南京”, “界内” 是“界身巷内” 的简称, 界身巷是汴梁城金银铺集中的街巷, 故此两枚银铤是金代铤无疑。这部分金代铤总体数量不多, 但其戳记从内容到打押位置多类似于南宋银铤, 易与南宋银铤相混淆, 需特别注意。戳印上有固定文字, 可提高工作效率,是银铤生产上的一种进步, 银铤制作只有达到一定数量, 才有必要制作戳印使用。因此说金代大银铤今天虽发现不少, 但大多为凿刻文字类型, 相比较同时期大量使用戳记的南宋银铤, 其生产、使用数量应是远远不及南宋银铤的。

5.金代大银铤记录文字内容的几个特点

金代大银铤文字内容有几点较有特点,这些特点并非各个银铤都有, 但一旦见到这些特点却有助于辨别其是否为金代银铤。

特点之一是, 有些金代银铤会将银货币与铜钱的兑换比率表述于铭文, 如14号铤“每两一贯八百文”, 15 号铤“每两二贯文”, 23号铤“白银每两一贯九百四十文”,29号铤“每两计八十陌钱贰贯”, 此兑换比率正可与《金史·志第二十九· 食货三·钱币》“旧例银每铤五十两, 其直百贯” 相参证。从银铤记录看不同时期银钱的兑换比率时有变动。29号铤还提及白银兑换的是“八十陌钱贰贯”, 应指金代铜钱的短陌规定,实际一两白银兑换到的铜钱不是2000文, 而是1600文。银铤铭刻银钱兑换比率的, 在金代银铤之外很少见到。

特点之二是, 有些金代银铤上会凿刻银铤相关人员的身份、职务, 特别是在与金政府专卖的食盐相关的银铤上, 如:行人、客人、引领、店户、秤子等, 这些应是商人为购销食盐而购买银铤, 将银铤上缴政府的盐务管理机关, 所走程序涉及到的人员身份,盐务管理机关可据以查核责任人, 保证所收银铤的质量。客人指购销食盐的商人;引领类似于“牙保”, 负责引领客户办理手续;店户应指铸铤售银的铺户;行人系金银行行会的头目, 负责鉴定银铤并承担责任;秤子是管收入银铤称重的官府差役。这些身份除行人、秤子在其他朝代银铤还有见到外, 客人、引领、店户应是金代银铤特色, 如见到这些名称可有助于判断。

特点之三是, 有些金代银铤上会凿刻与此银铤相关人员的姓名, 有的我们可在多个银铤上发现, 如作为行人的王公全、宋琦,称重的解泽, 验铤的任理等, 这些人名提供了比对的线索, 有助于我们判断一些新见铤是否属金代铤, 如果是, 又可能具体属哪个时段。

6.金代大银铤铤面呈现的一个特征

在较大量接触金代大银铤的过程中, 笔者发现金代大银铤铤面多呈现一个特征, 即铤面两低凹处, 也就是银铤浇注最后两冷凝处, 往往或隐或显呈现两处黑斑

此特点多见于金代大银铤(也有少量金代银铤无此特点),而不大见于宋、元银铤, 也不见于承安宝货系列银铤。其黑斑的成因, 应与金代制铤的冶炼方法有关, 银液中析出的黑色物质, 漂浮在银液上, 最后凝固在铤面两处, 成为今天辨识金代银铤的参考。根据上述金代大银铤六项特点, 可以归纳出金代大银铤的辨识要点:金代大银铤的形态, 平板、弧首、束腰, 最后冷凝略呈收缩性凹陷, 背蜂窝较大;其重量以五十两为基本类型, 重量记载不是表示银铤的重量类型, 而是表示银铤的实际重量,精确到“钱”;目前所见其制作时间, 始于正隆, 经大定、明昌、泰和, 最晚见到的是大安年间的制作, 以泰和年号铤为最多;铤面一般用手工直接将文字凿刻在银铤上;有些银铤文字表述有特定的内容———银钱兑换比率, 行人、客人、引领、店户、秤子等身份、职务, 相关人员的姓名;铤面常或显或隐呈现两处黑斑。这些辨识点要注意综合运用, 要注意造假者刻意模仿真品特点的造假手法。

注释:

① 《金史· 卷十· 本纪第十· 章宗二》。

② ③ 《金史·卷四十八· 志第二十九·食货三· 钱币》。

④ 《金史· 卷四十六· 志第二十七· 食货一》。

⑤ 鲁琪: 《北京出土金正隆二年银锭》, 《文物》

1980年11期。

⑥ 祁兵:《从金“茶课银锭” 看金朝早期课税的发生》, 《广西金融研究》1998 年增刊。

⑦ ⑧ 王重山、阎鸿禧、祁生: 《山西发现金元时代的银铤》, 《中国钱币》1988 年第3期。3 号铤中国钱币博物馆重称时, 重量为1986.7g。

⑨ 15 16 18 19 20 21 2 23 24 25 26 28 29 30 31赵康民、韩伟、尚志儒: 《关于陕西临潼出土的金代税银的几个问题》, 《文物》1975年第8期。

⑩ 郁祥桢: 《金明昌二年解盐银锭》, 《中国钱币》1993年第1期。

11 嘉德2004 秋拍第3941号拍品(后又在嘉德2007秋拍的古钱金银锭场作为第5466 号拍品重拍)。

12 13 27 朱捷元: 《介绍三笏金泰和年间的盐税银铤》, 《考古与文物》1982年1期。

14 李光林:《山东青州出土宋金银铤》, 《中国文物报》1994年1 月16日。

17 32 陈娟: 《金代解盐使司银铤浅析》, 《中原文物》2006年第2 期。

3 钱玉成 哈斯: 《议科右中旗出土银铤和银锭》,《内蒙钱币专刊》总58 期。

34 35 36 37 纪烈敏: 《天津武清县出土金元银铤》,《内蒙钱币专刊》总17 期。

38 张连峰: 《阿城出土“大名府” “上京” 款金代银锭》, 《文物》1982年9期。

39 44 黎大祥:《甘肃武威发现一批西夏通用银锭》,《中国钱币》1991 年第4期。

40 41 郑绍宗:《平泉怀来出土银锭考》, 《内蒙钱币专刊》1988年第1 期。

42 安凤林 爱泉: 《也考“回易” 银铤———兼谈金元银铤的特征》, 《内蒙钱币专刊》1993年第1 期。

43 黄成:《江苏省丹阳毛庄出土的金代银锭》, 《钱币世界》第二卷第2期。

45 成都市文物管理处: 《四川双流县出土的宋代银铤》, 《文物》1984年第7期。

46 47 项春松:《内蒙古赤峰发现的五件宋代银铤》,《文物》1986 年第5期。

48 陈鸿彬: 《树荫堂收藏元宝千种图录》6 页, 台湾齐格飞出版社, 1988年。

49 见王雪农在《有关宋金官铸银铤(锭)形制特点和等级标准的几个问题》一文内提到: “台湾戴学文先生收藏`泰和四年盐银贰拾两' 银铤一枚, 此铤砝码形, 重704克” (《中国钱币》2000年第一期);又见屠燕治《金代“重贰拾肆两壹钱” 中型银锭》( 《香港钱币研究会会刊》2010年总25期)所示贰拾肆两壹钱的金代银铤。

(本文刊于《中国钱币》201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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