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政治演变:从贵族政治到宦官专权再到九品中正制
原创 敖让 资治通鉴读史悟道 2020-06-22
【材料】《资治通鉴》汉纪 孝和皇帝 永元十四年 公元102年
阴皇后多妒忌,宠遇浸衰,数怀恚恨。后外祖母邓朱,出入宫掖,有言后与朱共挟巫蛊道者;
帝使中常侍张慎与尚书陈褒案之,劾以大逆无道,朱二子奉、毅,后弟辅皆考死狱中。
六月,辛卯,后坐废,迁于桐宫,以忧死。父特进纲自杀,后弟轶、敞及朱家属徙日南比景。
【译文】阴皇后妒忌心十分强烈,因和帝对她的宠爱逐渐减退,心中常怀怨恨。她的外祖母邓朱,出入往来于内宫,有人指控阴皇后与邓朱一同施用巫蛊;
和帝派中常侍张慎与尚书陈褒审讯核实,张、陈二人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对阴皇后进行弹劾,邓朱和二个儿子邓奉、邓毅,以及阴皇后的弟弟阴辅都在狱中被拷打而死。
六月二十二日,阴后因罪见废,迁居桐宫,忧虑而死。国丈特进阴纲自杀,皇后的弟弟阴轶、阴敞及邓朱的家属被流放到日南郡比景县(今越南)。
【解析】材料中说,皇后因为妒忌心强烈而被废,没头没脑的,我看并非全部实情,如果只是嫉妒心强烈,何须对阴家大开杀戒?
况且其实际罪名是施用巫蛊,大逆不道,但所有的参与者都没有被明正典刑,而是在宦官和尚书台等内廷机构的参与下,直接在狱中把事情办了。
我看这件事情是有隐情的。要么是和帝冤枉了阴皇后,要么是有些难以为外人道的隐情,今天我们来探究下,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和帝对阴氏痛下杀手。
单看这篇材料没头没脑,看不出什么,因此我们必须看看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发生了什么。
十月,辛卯,诏立贵人邓氏为皇后;
六月阴后被废,十月邓贵人被封为皇后。这个阴皇后是光烈皇后阴丽华的哥哥阴识的曾孙女。邓氏则是邓绥,护羌校尉邓训的女儿,云台二十八将之首邓禹的孙女,东汉王朝著名的女政治家。
稍微留意东汉的皇后,我们会发现一个现象:光武帝两任皇后:郭圣通、阴丽华;明帝的明德皇后马氏;章帝的章德皇后窦氏;和帝的废皇后阴氏、和熹皇后邓氏;安帝的安思皇后阎氏,桓帝的三任皇后梁氏、邓氏、窦氏;灵帝的三任皇后宋氏、何氏、王氏;献帝的两任皇后伏氏、曹氏。
除去登基一两年驾崩没有列出的皇帝,以及黄巾之乱前后的灵帝,以及被曹操控制的献帝,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现象,皇后这个位置大多被豪族垄断。
郭圣通是刘杨的外甥女,刘秀争天下是靠刘杨在河北击败王郎站稳脚跟;
阴丽华家南阳富豪,管仲之后,是刘秀起家的资本之一;
马皇后是马援的后代,伏波将军马援最开始和隗嚣混,后来投奔刘秀,隗嚣失败后马家在陇右的势力很大;
窦家发迹于窦融,属于凉州系,和马援一样是带着股份加入刘秀公司的;
邓家更不用说,南阳邓晨,刘秀的姐夫,大司徒邓禹,刘秀的发小兼同学;
梁家和窦家一伙的,王莽末年天下大乱的时候,是张掖属国都尉窦融和酒泉太守梁统牵头搞河西自治,后来一起投奔刘秀。
只有阎家是后来发迹的,汉明帝有个阎贵人,阎贵人有个哥哥叫阎章,汉安帝的阎皇后,就是他的孙女,阎家算不上大族,因为是在和帝的邓皇后的干预下册封的,和汉章帝时期的宋贵人一样。
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现象,东汉的皇帝爱和豪族联姻。为啥东汉的皇帝爱和豪族联姻?这其实就是皇权弱势,实力不够顶尖的体现。
比如说汉武帝,早年间曾祖母窦漪房掌权,汉武帝自感实力不够,为了自保,麻溜的娶了窦漪房的孙女陈阿娇,后来自己掌握大权,又麻溜的废了阿娇,立卫子夫为皇后。
为啥?这就是一开始实力不够的表现啊,所以不得不联姻苟一下。西汉的皇帝大多是联姻苟以下然后雄起,但东汉的皇帝不行,东汉的皇帝大多需要靠联姻才能一直活下去,外戚这个东西,是皇帝的拐杖,东汉皇帝大多一生都要拄着拐杖。
这是刘秀的锅,刘秀虽然只用了十二年就统一天下,但是他的天下是凭本事资源整合来的,就好像老蒋一样。而不是像今朝这样一寸一寸自己凭本事打出来的,东汉王朝,不够精细化,说白了就是立国的根基不够深,国家是建立在世家豪族的基础上的,根本就不是平民国家。
有太多的世家大族,横亘在皇权与百姓之间,当中间商,做吸血鬼,由于豪族势力过于强大,尽管有明帝、和帝这样的皇帝试图打破政治壁垒,但往往是形势比人强,首先他们本身就要拄着拐杖活下去,太难了。
这种畸形的政治一直存在,所以东汉皇权萎靡,国力不行,就算老百姓交的税再多,从豪族手里过一遍,皇权就只能吃残羹剩饭了,这反映到现实,就是老百姓更苦,国家还更穷。
说回汉和帝的阴皇后。阴皇后就是在这种联姻政治下当上皇后的。永元四年,公元92年,阴皇后还是阴贵人,这一年是汉和帝倒窦的关键时候。永元八年,邓绥进宫,同时阴贵人被封为阴皇后。
又:
《资治通鉴》:
阴后短小,举止时失仪,左右掩口而笑,贵人独怆然不乐,为之隐讳,若己之失。
《后汉书》:
(邓绥)后长七尺二寸,姿颜姝丽,绝异于众,左右皆惊。
通过材料,我看这个阴皇后其实还挺可怜。按照男人的本性,汉和帝只可能更喜欢漂亮的邓绥,但汉和帝却先娶了身材矮小,举止常失仪的阴氏,这是为什么?
其实就是看中了阴家的背景,对于阴皇后来说,自身外在条件较差,如果本身又喜欢和帝,其实就相对来说更愿意付出,通过阴皇后的关系,和帝就争取到了阴家的支持,壮大了反窦的力量。
而邓绥不一样,邓绥本身并不爱和帝,所以在和帝危难的时候,邓氏并没有什么付出,而且在窦系专权之时,邓家本身就牵涉其中,比如说邓叠、邓举等人。
邓皇后的入宫,则是为了窦家倒台以后,出于保全宗族的无奈之举,不得已顺从了和帝。
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和帝死后,儿子殇帝继位,不久殇帝又死了,这个时候邓绥大权在握,她没有立和帝的另一个儿子刘胜为皇帝,而是选择了立同样年幼的刘祜,也就是后来的汉安帝,理由是刘胜有痼疾,所谓痼疾就是难以治愈的隐病。
刘祜是清河王刘庆的儿子,而这个时候刘庆还活着。其实有疾病不一定不能立为皇帝,比如说曹丕,更比如说司马衷。邓绥舍刘胜而立刘祜,是有私心的,可能她更爱清河王一点吧。
再说回阴家,在倒窦的过程中,阴家是有功的,阴皇后虽然个人条件差了些,但怎么说和和帝也是患难夫妻,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只是善妒,和帝如何忍心让她全家败亡?
我们得将《资治通鉴》往后翻:
十二月,辛未,帝崩于章德前殿。初,帝失皇子,前后十数,后生者辄隐秘养于民间,群臣无知者。及帝崩,邓皇后乃收皇子于民间。
长子胜,有痼疾;少子隆,生始百馀日,迎立以为皇太子,是夜,即皇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临朝。
这段材料说的是汉和帝死后的情景。
帝失皇子,前后十数,后生者辄隐秘养于民间,群臣无知者。
这太可怕了,皇帝的儿子前后死了十多个,全部是早夭,这种情况是不正常的。在这深宫之中,谁有这个能力?不会是皇帝;也不会是邓绥,是她民间的皇子就不会存活。
再结合和帝要杀阴皇后全家的情景,这件事情很可能就是阴家干的了,否则和帝不至于要将和自己共患难的夫妻置之死地。
那么阴皇后为什么要干谋杀皇子这种事?有什么利益关系?不知道。
但我翻遍后汉书,资治通鉴,也没有发现哪里提到过阴皇后的儿子,极有可能就是这个阴皇后是没有生育能力的。皇后没有儿子,这可不是好现象。
设想一下,一旦太子登基,母凭子贵,到时候阴氏这太后之位就岌岌可危了。一旦在权力斗争中落败,则后果不堪设想。
阴皇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自己的孩子出生之前,不停地谋杀其他妃子生出皇子,不让太子之位被他人抢走。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和帝和阴皇后反目,要杀阴家全家,也就很好理解了。至于善妒,这是部分事实,而所谓的巫蛊,则只是一个由头而已,总不能自曝家丑,抖出自家皇后谋害皇子的丑闻吧。
虽然和帝为什么要废阴后史书没有具体交代清楚,但我们前后联想,可以感受到,这个阴皇后,此时已经是个疯女人了。
一方面,自己没有生育能力,其他妃子的皇子都如同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另一方面和帝又宠爱新来的邓贵人。无论是谁,如果处于这样的位置,都会感到岌岌可危,无计可施之下,无法内求,便开始排外,干出谋害其他皇子的事。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和帝,前后十几个皇子遇害,很显然和帝已经意识到宫里有问题了,不然不会将皇子养在民间,为什么不就这件事彻查?恐怕和帝早就怀疑阴皇后了,只是一直在忍耐。
由于同甘苦共患难,和帝对阴皇后其实已经很宽容了,但阴皇后的手段过于疯狂残忍,当忍耐到达一定限度,忍无可忍的时候,其带来的报复性后果,往往就是毁灭性的,就如同一开始的材料中所描述,阴家几乎死绝了,大难不死的直接贬到了遥远的越南。
无论是郭家、阴家、马家、窦家、梁家、邓家,东汉皇权依靠外戚的规律,其实就是板块联动,今天靠这家,明天靠那家,从而防止一家独大。
外戚之中有一时的胜利者,但在这种特意的均势制衡中,枪打出头鸟,永远没有赢家,无论是皇权还是豪族世家。
皇权依靠豪族世家,当这些世家在皇权的此消彼长中起起落落的时候,上演的就是新皇帝不停的依靠新世家在老世家手中夺权,阴家的落败,带来了邓家的上位,但多年以后,邓家依然要重复阴家的路子。
就在这种纷乱的政治形态中,夹杂着宦官专权,当豪族世家的血在内斗中耗尽,一直处于二线的士族就开始冒头,开始和宦官斗,宦官其实就是皇权的化身,虽然吞噬主人,但永远必须有个主人,无法脱离皇权独存。
当东汉开国五大豪族世家在政治斗争中将鲜血耗尽的时候,外戚和宦官的纠纷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东汉末年的党锢之祸,其本质就是宦官与士族之间的斗争。
神仙打架,殃及池鱼。上层斗得热火朝天,市井小民水深火热,随着黄巾起义的一声炮响,宦官随后在斗争中落败。
因为镇压黄巾起义,还得靠士族,宦官的根基在于中央,背靠皇帝,根本没有能力剿匪。士族的根基在于地方,乱世之中,剿匪还得靠士族的眼色,强龙岂能压过地头蛇。由于镇压起义的需要,皇帝向士族妥协,宦官自然就败了。
随着士族在战争中羽翼渐丰,随着东汉的灭亡,未来的战争,就是士族之间的战争了,大家争的是:谁是老大,这是个问题。
乱哄哄的士族兼并站队,留下了孙、刘、曹,三足鼎立,随着偏向士族的九品中正制确立,曹魏成为士族认可的老大,可不管曹家怎么笑,可笑到最后的,却是我司马仲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