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小龙|“中文的文法永远不会弄明白”——塞斯为什么这样说?
申小龙|“中国语言的文法永远不会弄明白”——牛津大学古亚述学教授塞斯为什么这样说?
新闻学院17级小张同学来信:
上节课说到“汉语疏于语法”的问题,我私下看到相关的讨论,包括汉语的“过”和“了”都是过去时态,但是用法和含义很多很多,我就直接两眼抓瞎,啥都看不懂。
但是我自己说话的时候就没有这样的纠结,选择“过”还是“了”都是自然而然的。从小到大的语文课似乎也没有特地教过语法,什么“主谓宾定状补”我现在还是不清楚,但并不影响我说话。
那么汉语难学是不是有语法的问题在里面?既然有汉语教材,那么汉语是绝对有系统性语法的,但现在总结出的汉语语法在您看来是完整详尽的吗?以及,母语的语法学习也是自然习得的过程吗?
小张同学的问题,要从汉语语法是从哪里来的说起。
任何语言都是有语法的。母语的语法是不需要学习的,它是人在语言环境中自然激活的。
我们现在说的“语法”,经常指人对母语语法的认识。这是一套知识体系,它是人为的。
目前我国语文教学使用的语法体系,追根溯源,来自19世纪末在引进西学的热潮中诞生的第一部系统的研究汉语语法的著作《马氏文通》。此前,古代语文研究并没有发展系统的语法体系,而是用训诂阐释实词、虚词,用诵读玩索文章语气,体会语法关系,讲究的是“神而明之”。中国古代语言学的这个做法,显然是植根于汉语特点的。
《马氏文通》的作者认为,西方民族和汉民族“钧是人也”,语言思维和语法规则是相通的。他毫不犹豫地模仿西方语言的语法体系,造出一个汉语的语法体系。这个体系,几经后人修缮,日益精致,沿用至今。
但实践证明,这个模仿来的知识体系,在提高学生语文理解、运用的水平上,并无多大作用。有经验的语文老师都明白,与其讲授语法的条条框框,不如让学生背诵一些佳作篇章,于语文水平的提高更有助益。这就是为什么小张同学说“从小到大的语文课似乎也没有特地教过语法”。
问题的关键在于现有的“语法”并不是汉语语法的真实面貌。它的不实用,深刻反映出借用来的西方语法体系与中文特点的矛盾。
拿词类问题来说,汉语目前的词类体系是对西方体系加以增删的结果。例如发现汉语没有冠词,而有助词,于是为引进的西方词类系统打上几个补丁。
这种修补表面上看是照顾了汉语的事实,其实是精致地掩盖了汉语词类的真相。因为我们默认了西方语法的知识体系,既没有从汉语事实出发规划汉语的词类,更没有想过汉语有没有西方语法的概念——词和词类。
这样做的结果是造成汉语词类分析中大量的“兼类”和“活用”,词无定类。
拿句子成分来说,西方传统语法把句子分成若干组成部分,每一个部分给一个名称。一般是 六个,即主语、谓语、宾语、状语、补语、定语。然后根据这些成分的相互间关系来说明句 子格局。汉语的句子分析也依例这样做。
我们并没有认真想过:汉语句子有没有这些句子成分范畴?是不是只有这些范畴?
例如“主语”。在西方语言的句子中,它与句中的限定动词的词形变化相互制约,即在人称和数上需保持一致关系。这种主语有结构形态上的依据,是句子必不可少的成分。而在汉语句子中呢?
例如:“下午开会。”——主语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又如:“这件事我脑子里一点印象也没有。”——在动词“没有”前,居然有4个主语。
再如:“船头亮着一盏灯。”——主语“一盏灯”跑到动词“亮”的后面去了。
我们的语法学界,为“台上坐着主席团”这样的句子找“主语”找了几十年,至今仍争执不下,这不能不让人质疑:西方传统语法的句子成分范畴, 究竟是不是汉语语法上明确的类?
汉语千姿万态的句子,究竟有没有一个共同的成分类别——主语?
汉语句子不仅动词前的成分复杂,可以有施事语、句首修饰语、提示语、外位语、游离语、 状语等,而且动词后的成分也复杂,如“我找个人教你”是“人教你”;“我找本书你看”是“你看书”。吕叔湘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一书中曾列出动词后续成分十几种,指出光靠 “宾语”“双宾语”“兼语”等西方背景的术语难以辨认。
“主谓宾定状补”的句子分析格局是以谓语动词为核心的。找到了主语后的动词,似乎就能把各种成分串起来,可事实也不尽然。
例如“他说话说累了”,主语后的动词“说”,并不是谓语核心。连贯起来看,“说话说累了”也不存在类似“连动式”或“兼语式”的关系。这就使以六大成分为格局的语法分析陷入困惑。
其实,从语感来看,“他说话说累了”同“他字写完了”,“他饭吃好了”、“他戏票有办法”是同一种语法格式。“说话”在这里是一个名词性成分,没有动词性。“他说话说累了”就等于“他话说累了”。
这种具有中文特色的功能主义的语文理解方式,在西方语法的框架内很难施展拳脚。
在结构主义语法分析中,层层二分是一种常见的分析方法。汉语语法学界想当然地认为,语言单位结合在一起,除并列关系外,只能是两个单位先结合,构成第一个层次,然后再同另外的单位结合,构成第二个层次,如此层层扩大和升高。
其实层层二分并不反映汉语的组织构造。
从句法结构来看,汉语以名词为中心的结构,前面可以附加多个定语。这些定语往往是 一个一个分别附加在中心语上的。例如:“一套深受员工欢迎的行之有效的考评标准”。“标准”前的四个定语是在同一个平面分别修饰“标准”的,而不是不同平面层层二分得到的。
汉语以动词为中心的结构,动词前后的成分(状语、宾语、补语等)也是分别附加或者说“挂”在动词上的。例如“一清早在校园里按老师的要求又做了一遍广播体操 ”,动词“做”前面的四个状语,后面的一个补语和一个宾语,都是附加在“做”上,说明动作的是时间、地点、方式、状态、数量、作用对象的。它们是同一个平面上同时结合的几块单位,而“做”在结构和语义上都是中心成分。也就是说,这些和动词相联系的成分,其地位是平等的。它们与动词的联系,没有先后之分。
用西方结构主义语法的二分法来分析汉语,经常勉为其难,捉襟见肘。例如:
“请他吃饭”、“给他一本书”,都无法二分。
“热热的喝一碗茶”,修饰语“热热”竟然跳过动词直接修饰宾语“茶”,让二分法“情何以堪”。
“我认为会解决”可以“主谓二分”为“我/认为会解决”,意思是动宾关系比主语和动词关系更近。但“我猜会解决”就不能“主谓二分”为“我/猜会解决”,因为“猜会解决”不是一个单位。
西方语法的分析方法运用于汉语事实,往往游离于语义内容之外,为分析而分析,曲解了汉语事实。这种貌合神离的语法,表面上一板一眼,头头是道,实际上无助于提高学生的阅读和写作水平,反而让学生纠缠在不切实际的语法术语堆里。这就是小张同学何以“直接两眼抓瞎,啥都看不懂”。
中国现代语法学受惠、又受制于西方形态语言的语法知识。它与汉语事实的矛盾显而易见且 带有根本性。
事实上,从《马氏文通》开始,一代代语法学家在套用西方语法模式的同时 ,也都在努力寻求解决上述矛盾的方法。只是这些努力总是很难跳出先入为主的西方语法框架,而只能在这一框架内做一些修补工作,并把这种修补的“精密化”(畸形复杂化)视为“科学化”。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我的导师张世禄先生终于忍无可忍,站出来大声疾呼;
“汉语语法学的建立,从开始到现在,已经快要一个世纪了。在这八九十年中间,研究、学习汉语语法的,几乎全部抄袭西洋语法学的理论,或者以西洋语言的语法体系做基础来建立汉语的语法体系。”
他列举在词类、结构形式、句子类型这三方面的洋框框,指出它们“好像是三条绳索,捆着本世纪的汉语语法学,使它不从正常健康的方向发展,而向着复杂畸型的方向发展。”
“是因循不改,继续受许多洋框框的紧紧束缚呢,还是起来革命,打破样框框,建立自己的语法体系呢?这正等待着汉语学界的抉择。”
那时,坐在一教大教室里静静听他的学术报告,我刚读大三。
40年后,我主编出版了400万字的《张世禄全集》,张世禄师的呐喊,至今振聋发聩。
回到小张同学的问题,我归纳几点:
1.汉语有语法
小张同学自己说话的时候没有语法的纠结,这是母语激活的天生的语言能力,这并不表明汉语没有语法。
母语的语法当然是自然习得的。但说母语的人只有语法的语感,无法把这种语感用语法学术语说出来。
过去一百多年,我们用欧洲语法的术语说出来的汉语语法,和我们的母语语感不一致,甚至欧洲语法的术语在逐渐改造我们对母语的语感。
2.汉语没有欧洲这样的语法
说汉语没有语法,是指汉语表达语法的形式很少,汉语能够凭借语义和语境表达丰富的含义。汉语没有欧洲语言那样的语法。
汉语的难学和语法没有很强的形式感有关。现在的语法分析,是套用欧洲语法理论和方法的分析,它曲解了汉语的语法。
3.汉语语法的特点是功能主义
汉语有依赖意合和语境的语法,它和形式主义的欧洲语法不同,它是功能主义的语法。
欧洲的语言学也有功能主义的研究。它对形式主义的反思也给我们很大启发。即使像欧洲语言这样强的形式感,西方学者依然会反思形式主义的语言分析不能完全理解语言,汉语这样的形式感不强的语法,更有必要把分析的重点放在语言单位的功能上。
1911年11月,定居埃及的牛津大学古亚述学教授塞斯(A.H.Sayce)来远东游历。他在新加坡听说辛亥革命爆发,看到街上的华人在纷纷剪辫子;不久他在北京看到革命后满族的大户人家纷纷廉价变卖财产,他乘便买了一件乾隆年间的玉石雕刻。他还和袁世凯一起吃了个饭。
这位撰写过《比较语言学原理》的东方学家,也是国际体验最多的亚述学家。他最为知名的观点是:西方人在东方古代历史研究中提出的证据,考古学成分越多越具有权威性,语文学成分越多越不可靠。因为语文学只提供文献的“内证”,“依靠学者的假设、臆断或者无知”。
塞斯的识见在他撰写的《大英百科全书》第十三版的“语法”条目中说得更为清晰:
“中国语言的文法永远不会弄明白,除非我们不但要把欧洲语言的文法术语丢弃,而且连这一套术语所代表的概念也一并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