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社资讯│本刊增设《诗人档案》专栏公告
增设《诗人档案》专栏公告
本刊近期增设《诗人档案》专栏,为海内外诗友提供档案制作服务,操作办法如下:
一、作者自选稿件、自审格律,每次10-50首,完成统稿后发送到本刊邮箱。
邮箱:188825825@qq.com
二、投稿除稿件之外,需注明写作时间段,附作者简介,照片可有可无,如有照片必须是清晰度较高的近期照片。
三、稿件内容应当符合互联网内容管理规定。
参见:关于我们:蓝水河_蓝社诗刊 有关内容管理的条文。
四、通过审核的稿件,由本刊编发微刊并向作者发送永久链接,微刊既可作为档案资料保存,也可用于交流、推广。
五、读者的赞赏归本刊所有。
蓝水河诗社《蓝水河》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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