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运抵国,罚了8万3
今天看到个简单的案例
不过很有警示意义
嗯,那个主角叫吴国*
一看这名字我还以为是我一熟人呢
那货叫振国
当时看的我一愣
这货开生物制药公司啦
仔细一看,矮油,眼花了
那是个啥事呢?
嗯,简单来说吧
就是我们吴老板出了一批维生素C
客户是谁呢?
我们也不知道!
因为海关也没说啊!
不能自己瞎编啊
我们吴老板这个活呢
找了个上海的报关行申报了
申报的抵运国为:巴西
嗯,维生素C嘛
商品编码2936270010
这编码有啥问题?
归错了?
编码杠杠滴,通过了海关验证!
但是呢,这个编码涉证啊!
嗯,要办出口许可证滴!
那么
是吴老板没办证?
哎---
也没有
吴老板,老老实实的办证了
那么,看标题是运抵国的事情
一定是,出口许可证的进口办错了吧?
答案是:也没有!
那么,报关单的运抵国与出口许可证进口国一致的哇
为啥被海关处罚了呢?
咦,居然是真人版海关小哥?嗯,深青小筑官方发布的海关表情包
当时他们说:不想当影帝的海关小哥不是好表情包
那么,咱们就让表情包走进关务吧
哎哟,一个表情包就走远了
嗯,回到本案例
海关想了想
这吴老板有问题啊!!!
海关发现:吴老板的货物实际运抵国为德国
那么问题来了
1、运抵国到底应该怎么报?
2、海关怎么发现的呢?
3、怎么处罚?运抵国申报不实?
问题1,运抵国是咋规定的呢?
报关单填制规范是这样要求的:
运抵国(地区)填报出口货物离开我国关境直接运抵或者在运输中转国(地区)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的情况下最后运抵的国家(地区)。
经过第三国(地区)转运的进出口货物,如在中转国(地区)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国(地区)作为启运/运抵国(地区)。
问题2,海关咋发现的呢?
嗯,看个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
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办理货物、物品申报手续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主要数据;
出境货物、物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运抵报告
嗯,舱单数据跟报关单数据不一致了是吧?
至于到底是咋发现的呢?只有当事人知道啦
记得2017年年底,京都海关发布招标拟采购舱单与报关单数据对比系统
当时他们说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构建舱单及报关单商品比对模型,有效提升发现问题的比例。
问题3,怎么处罚的呢?
定性为违规是没跑了
毕竟是申报不实嘛
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明确为申报不实
但是呢,这个咋处罚呢?
那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了,影响许可证管理
!
(三)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
嗯,最后
货物18吨
美金18万
科处罚款人民币8万3!
那么,各位客官,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