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想:2021年一般纳税人能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磅优惠政策,其中一条重要的优惠是: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了15万元。
这样的优惠力度,让一般纳税人羡慕不已,对于那些虽然已经是一般纳税人但目前销售并不乐观的企业来说,忍不住想追问一句,2021年,一般纳税人还能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呢?
目前并未出台相关政策,我们先来回顾一下近三年以来,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都是在什么情况下出台的?
2018年:营改增后统一标准的需求
2018年,财税〔2018〕33号首次打破了从小规模到一般纳税人,不能逆行这个规则,它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这个文件的出台,是因为原先的划分标准是50万和80万,营改增后新增了一个500万的标准,当三个标准合并成一个的时候,打破规则,允许逆行回转是合乎情理的,注意,当时这个回转仅针对原先因50万和80万标准而登记的一般纳税人。
2019年:减税降费的需求
期限截止后,没有任何停顿,2019年总局加开了一班车,那就是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号公告。这班车比上一趟舒服,不设其他门槛,只有500万这一个条件,只要一般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在2019年12月31日前,都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为什么会加开这班车呢?因为2019年出台了若干优惠政策,比如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到了10万元,相当于年销售额12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另外,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这些利好消息,会促使一些年销售额达不到500万的一般纳税人,有强烈的转小规模纳税人的愿望。
在减税降费的大环境下,加开这班车也是顺应时代潮流,顺应民心所向。为确保纳税人可以充分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2020年:疫情下扶持企业的需求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颁布,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又迎来第三个时机。同样是不设其他门槛,只要一般纳税在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执行到2020年12月31日前。
如果没有新冠疫情,这个政策肯定不会出台。但世事难料,疫情下,国家再次出台了若干项扶持企业的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到1%或免税。所以再次给了一般纳税人一个转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2021年猜想
回顾这三次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政策,除了第一次是因为统一标准,剩余两次都是因为首先出台了新的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为了扩大优惠面,接下来就允许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按照这个规律和思路,这次出台了小规模纳税人月免税标准提高到了15万元的优惠,应该会再次允许一般纳税人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以上仅是猜想,具体结果如何,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