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金土地”工程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结合农村“三变”改革,进一步放大土地资源效益,推动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高质量发展,马鞍山市制定出台了“金土地”工程。
实施“金土地”工程,主要是深化农村“三变”改革,以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引导组织村民以土地资源入股,开展土地股份制改造。通过流转集中、适度改造、拆零并整,统一公开挂网发包、溢价分红等方式,切实解决土地碎片化、部分闲置撂荒问题,提高土地机械化耕作条件,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经营,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土地使用效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五个一批”目标。(建设一批土地股份制改造基地,组建一批村劳务公司,扶持一批农业经营主体,壮大一批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动一批农民增收致富)。今明两年先行试点,形成示范效应,全市面上推广。
“金土地”工程扶持政策如下:
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的土地如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条件,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若不能纳入,用自有资金进行改造的,按照土地耕作化改造项目总价的7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700元/亩。
实施“金土地”工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100元/亩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对符合扶持政策的村,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中予以兑现。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