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罪,自首就能免死吗?
1995年10月,老张(化名)在河北省广平县十里铺,趁四周无人之机对单身行走的女生张某进行拦截,并采取掐颈、挟持等暴力手段,先后对被害人张某实施奸淫。为杀人灭口,老张又采取掐颈、勒颈和跺胸腹的方式致张某死亡。之后,广平县公安局对老张上网通缉。
199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个关于自首和立功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一种特殊的自首情形,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就属于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法律规定可以对他们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从1995年奸杀后逃匿,到被抓获归案,老张逃亡了将近十年。在逃亡的每一个无眠深夜,估计他都在认真学法律的,对什么是形迹可疑、自首、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法律知识,多少都是有了解的。他的法律知识,很快就用上了,在他被抓获归案的时候。
2005年1月17日,老张因形迹可疑于被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干警传唤进行询问。
当时,老张面对审讯的时候,内心也许做了一个非常重大的决定“招认,自首,可能免死”,“不招认,必死”老张也曾尝试过、挣扎过,他被带回派出所之后,一直使用假身份、假户籍地,承认多年前在自己村里杀了人之后潜逃。他对于逃避法律追究,还心存侥幸。然而,毕竟莽夫一个,哪里能与经验丰富的办案民警斗。经过多次审讯、思想教育、感化之后,老张做了一个重大决定,“招认,自首,或许还能免死”。
就这样,老张把藏在心中的所有秘密都吐露出来,主动交代了自己实施了6起强奸、杀人作案的犯罪事实。决定吐露所有秘密的时候,内心应该是非常淡定的,他知道自己主动交代问题、吐露全部秘密,是会被认定自首的,而认定自首则意味着,可能免死。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或许,这就是他当时的心境。
然而,他低估了媒体的力量,低估了自己的罪行,更高估了自首的价值。
经过媒体的渲染、聂树斌被冤死的真相大白,民众把“杀人”还“害死无辜者”的愤怒都给了老张,他成为众矢之的。在中国出现这种舆论势头,已经注定他没有生还可能了。
老张自己供述强奸杀人6起,法院认定强奸杀人4起,杀害致死3人、杀害未遂1人。这种罪行,即使排除舆论因素,生存的几率也很小。或许这是他被抓之后曾一度虚报身份、心存侥幸的原因。
自首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但不是应当从轻、减轻,自由裁量权全在法院。结果,自首也不能拯救老张一命。法院认为,老张多次实施强奸、故意杀人犯罪,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虽然有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
2021年2月2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老张执行死刑,家属也拒绝在死前见老张一面。他的剧情就此告终了。
自首不足以免死,或许在老张还在二审的时候,他已经知道了。2010年,就在老张的案子还在二审阶段时,中国发生了一个非常轰动的事件,那就是药家鑫故意杀人案。
当时在已经被抓五年的老张,羁押在邯郸市磁县看守所。2007年,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老张死刑立即执行,老张不服,提出上诉。2010年还在上诉的胶着拉锯阶段,他一心求生,希望自首、立功等情节能够挽救自己一命。
然而,老张在磁县看守所每天看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或许,他发现了一个令他坐立不安的事情,药家鑫杀人后第四天,他的父母带着药家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是网上舆论一边倒,“杀人偿命”的呼声很高。老张对这个药家鑫的新闻应该都非常关注、极度关注,恨不得一下子就知道药家鑫的下场是什么。能不能免死?
“药家鑫在父母陪同下投案自首,应该能免死吧,他都不能免死的话,我该怎么办?”这或许就是老张当时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也是最让他坐立不安的问题。
2011年6月,药家鑫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死刑。那一刻,老张内心估计已经彻底凉透了。
“杀了一个人,在父母陪同下投案自首,都判死刑立即执行。而我强奸杀人6起,至少死了3个人,还没有父母陪同投案自首,岂不是死定了?”可以想象,老张内心是多么绝望。
我想,从药家鑫被枪毙那一刻,他就知道自己死定了,所以只能通过各种诉讼手段,让案件诉讼时间拉长,为自己多活几年。最后,他也做到了,法律也给予他公正的诉讼程序。这一场注定要被判死刑的案件,以大家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了应有的正义。
其实,有一点判断,老张是对的。自首,或许有一线生机。相比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例而言,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少太多了。很多案件中,即使是凶杀案件、恶劣的凶杀案件,自首都可以成为一个免死的理由。前提是,这个案件不会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一旦上热搜,结果往往极端,要么极好,要么极坏,没有这种方案。而舆论强烈要求“杀人偿命”时,他必死无疑的结局基本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