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娶13岁女为妻,这个案子怎么判?

一个18岁的成年男子和一个13岁的未成年幼女,能结婚吗?

在我国,普法教育已经很多年,即便不识字,即便是法盲,也明白这两个人不能结婚,因为国家法律不允许。

但就有这么两个家庭,男孩已18岁,女孩才13岁,两家父母愿意结为亲家,于是明媒正娶,办了结婚酒席。就这样,双方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很快的,这个幼女还没满14周岁,就已经生下第一胎。

这种民间婚姻,不但不为法律所承认,而且是妥妥的违法。

违法行为,涉及到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

根据民法典,男女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根据刑法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而且相比一般的强奸罪,要从重处罚。

此事被发现后,当地检察机关迅速立案,并督促公安机关展开侦查,公安机关直接将本案定为刑事案件。也就是说,该名男子已经涉嫌强奸,而且是强奸幼女。

汇总了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意见,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名男子明知该名女子未满十四周岁,仍然以夫妻名义和她同居并发生性关系,无论女子自愿与否,均不影响其强奸罪的成立,且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最终,男子犯强奸罪,罪名成立。

但是结合本案的具体证据来看。有一些因素导致本案不能作为普通强奸案来看待,主要有四点。

第一点,选择和被害女子同居,男子在主观上,确实是为了娶被害女子为妻,而不是为了强奸。

第二点,被害女子与该名男子发生性关系属于自愿,而且已经生育两个孩子。

第三点,该名男子有自首行为,并主动交代了犯下的罪行。

第四点,被害女子和被害女子的父母,均对男子出具了刑事谅解书。

根据这四点,当地法院决定从轻处罚,最终男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这个案子判决下来之后,在司法界是没有争议的,但却在民间引发了不少争议。

有些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主要有两点。

第一点,双方在一起同居,纯粹是双方父母一手安排,并且发生性行为也是你情我愿,不存在强迫。还有,双方都生了两个孩子了,法院判男子入狱服刑,这不是白白毁了一个和谐家庭吗?

第二点,在某些地区,未成年甚至不满14周岁就搞民间结婚的情况,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多了去了。甚至有些人认为这属于乡风民俗,只要两个孩子自己愿意,法律不应该干涉这种民间结婚的自由。

关于这两点争议,赵律师给大家讲一下。

首先,本案并非他一家的家事,而是事关全社会。法院怎么判,不只是考虑他一家,还要考虑整个社会。

其次,我们中国是文明国家,和不满14周岁的女孩以结婚名义搞同居,不但是严重违法,而且严重违背公序良俗,这不可能是什么乡风民俗,只能是道德败坏,伤天害理,说这是乡风民俗的人,不过是为了给自己干坏事找借口而已。

最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但是某些地区仍然存在这种丑恶的民间陋习,而且还不是个别现象,正因如此,法律才应该严厉打击,公检法才不应该缺位。因为不打击这种行为,就不能扭转当地原始落后的局面,不打击,就不能改造当地这些缺乏人性的灵魂。

同时,严厉打击这种行为,对于当地的未成年女孩,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解救。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