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经济课-美国税收制度的弊端与改革前景
除了主讲《美国经济政策》这门课,马丁·费尔德斯坦还主讲《公共财 政》。由于技术性较强,选择这门课的基本都是大二或大三主修经济的学生。 在这门课中,费尔德斯坦主要的讲解内容包括:税收对市场本身的扭曲,计算 相应而生的福利损失;美国税收政策的设计,如何平衡效率、公平和政策简洁 之间的矛盾;包括退休金在内的一系列公共政策。他的讲解清晰流畅,每个话 题都值得具体展开。
☆税收体系三目标
在讲解了福利损失的概念并推导了计算公式以后,费尔德斯坦开始评价美国的税收体系。税收体系的设计有三个目标:高效、公平和简单。这个标准经 常是互相矛盾的。设想每个公民每年都上缴同样的税,例如,每人每年5000美 元。这种税制虽然简单、高效,但不公平,因为每人的家庭情况、收入情况不同,每人付5000美元的代价是不同的这样的税制没有给予纳税人足够的区别 对待。
一个税收体系的效率高低引发的福利损失有关。由缴税而引起的福利损失,简而言之,就是消费者因为缴税而面临更高的价格.从而减少消费,这 部分损失大于政府由此得到的税收的那一部分价值就是福利损失。福利损失与税率的平方成正比:税率越高,福利损失越高,这个税收体系就越低效。这个 定义不适用于“矫正性税收”。政府征收矫正税是因为某个行为有负的外部效应,例如污染税、汽油税等。
“公平与否”是一个非常主观的价值判断。评价一个税收体系的公平与否 有多种视角,其中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是指“同样境况”的人 应该付同样的税,“同样境况”如何定义又是问题。例如,两个家庭的年收入都是八万美元,其中一个家庭有三个孩子,另一个家庭没有孩子,他们应该付 同样的税吗?假如两个家庭都有三个孩子,但是其中一个家庭是“双工资”家 庭,夫妻两人各挣四丿J美元,另一个家庭妻子不工作,丈夫一人年薪八万美元、他们应该付同样的税吗?纵向公平是指高收入的人应该多缴税。至于多付多少,那是一个政治问题,需要民主的政治程序决定。
还有一些极端自由主义者(libertarians,在政治上属于极右派,“小政府" 的强硬支持者)主张,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我挣的钱就是我的,多少都 与政府没关系;政府征收的税不应该大于仅仅能够维持政府最基本的职能所 需要的花销”。经济学家一般倾向于那些在不损害任何人福利的前提下,能 提起一部分人福利的税收政策。也就是说,这些政策是帕累托有效(Pareto efEcient)的。
费尔德斯坦说,一个税收体系是否被大众认为是公平的很重要,尤其是对美国这样一个完全依靠公民自觉根据税法纳税的国家来说。如果人们认为税制 是不公平的,他们就会更加不情愿纳税,一虽然国家税务局有权力检查任何人的 税务,但由于人力物力的限制,被查到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官方承认,大约有七分之一应该被收上来的税收没有收上来,即偷税漏税的数量。美国的税收体 系复杂至极。有些家庭即使收入非常简单,也选择雇用会计师为他们做税表, 因为他们不愿意花时间研究复杂的税律法规,也不愿意承担做错的风险,宁愿花钱雇专业人士。
☆税制改革的前景
把目前复杂的长达几千页的税收政策推倒重来,几乎不可能,所以只能考 虑渐进式改革,一种改革税制的框架性思路是降低税率,但扩大征税基数,取 消那些富人常用的特殊减税款项。这样可以减少市场扭曲,使税制更加高效. 公平和简单。里根总统时期.最高收入家庭的边际税率从50%降低到了28%。老布什时期增加到31%,克林顿时期再增加到36%,小布什时期降低到35%。但现 在国家债务如山,又面临着增加高收入家庭边际税率的压力。所以,多数人对 这种改革思路持怀疑态度。
另一种改革思路是实行增值税(value added tax, VAT )。许多国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值税,但美国没有。增值税有很多优点,首先,它是对消费征税。不鼓励人们提前消费。其次,没有复杂的税率表和特殊减税条款。每个人缴的 税和他的消费是成比例的,不是越有钱的人税率越高,越没钱的人税率越低。
但增值税也有缺点。为了避免缴税,卖方可以提供两个价格:有收据的价 格高一些,没收据的价格低一些。买方可以选择现金交易,价格低一些,没有任何收据证明。这是逃税漏税的常用方法。所以,没有一个国家政府的税收完 全依靠增值税,他们只是把增值税作为整个税收体系的一部分。美国的独特性在完全没有增值税。萨默斯等经济学家曾经撰文指出,美国这样的特殊性 (excepnonahsm )应该被逐渐取消匸为美国设计增值税的一个障碍就是,从现在体系过渡到增值税体系面临许多体制设计方面的困难°
美国不但没有增值税,也没有国家统一的零售税(retail sales tax ),各个州 有自己的税率,有的州甚至没有零售税,例如马萨诸塞州北面的新罕布什尔州就没有零售税。在奥巴马政府2009年2月出台787()亿美元财政刺激计划之前, 经济学家都在大动脑筋如何刺激消费以带动总需求,尤其是耐用品消费,像冰箱、洗碗机等家用电器。
有人建议联邦政府在一定时间内——例如两个月或三个月——让所有的州 免去零售税,鼓励消费者提前更换这些耐用品,因为在几个月以后,零售税会 恢复原状;然后,州政府在这几个月屮损失的零售税收入由联邦政府补齐。反对者说.这个建议听起来很有道理,但问题是各个州的零售税不同,有的州甚至没有.所以联邦政府给州政府的好处因为起点不同而不同,这样不公平。
还有一种改革思路是对用于消费的那部分收入征税(即消费税.consumed income tax ),也就是说,每个人把自己的税前总收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放在 -种特殊的储蓄账户里,不用缴税。直到取出来用的时候再缴税;另一部分准备消费的钱放在其他账户里,这些钱是要缴税的,这种思路和现行的个人所得 税和一些特殊的储蓄渠道[如401 (K)、IRA等]区别不大。只是目前的这些 特殊储蓄渠道每年有储蓄上限,而这个改革思路没有免税的储蓄上限,有更加 鼓励储蓄和抑制消费的作用。但如何从现行体制过渡到这个体制又是问题,经 济学家还没有拿出禁得起推敲的方案’
还有一种总统竞选人青睐的改革方案就是“均税率”(flat tax):每个人 郡付同样的税率;低收入家庭的前而儿千块钱的收入是免税的(some excludable amount)。这种税制最大的优点是形式简单。不鼓励提前消费,而且没有体制过渡的障碍。这种方案的问题是:每一个特殊减税款项取消时,都会有一些负 面影响。如果没有房贷利息减税的效应,房价就会下跌,那些拥有自己房子并 有高额房贷的人会愿意吗?如果给公益事业捐款不能减税,那些非营利机构的 收入就会大大减少,我们难道不应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吗?如果再把利息税、分红税和资本利得税(对买卖股票利润征的税)与普通资收入区别对待,我 们会发现.这样思考下去的结果是使“均税率”这个体制越来越像现在的税收 体制,包括因为各种原因而存在的特殊减税款项:
不同学者可以提出不同的税改措施,但大多数都是在硏究策划阶段,都是一纸空文。直到有一天某位总统启用某一顼税改政策,并愿意为这个政策的立 法和实施在国会倾注大量的政治资本,那时一纸空文才会变得有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