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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出身草根,年少时,他曾眼睁睁的看着官吏贪污赈灾粮、父母因此被活活饿死的场景。有了这样的童年阴影,在建立大明之后,朱元璋挖空心思的设计制度与刑法,可是,大明的贪官依然前仆后继,丝毫不减。这是因为,朱元璋的对手根本不是贪官,他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他的对手是谁。 洪武二年,朱元璋还没坐稳天下,他就动情的向众人宣告:我以前当老百姓的时候,经常看到贪官酷吏对民众苦难的冷漠,实在是恨透了这帮人,以后,我要严明立法,凡是欺压百姓的贪官,决不轻饶。 朱元璋说到做到,明朝的律法对于贪污受贿的惩罚力度是前所未有的严厉。先是明确死刑标准:'贪污六十两以上银子者,立杀!',然后开通绿色通道:'老百姓发现贪官污吏,可以直接捉拿送到京城问罪,胆敢阻拦者,可处死刑,还会株连九族'。还有各类酷刑伺候:凌迟、剥皮、廷杖,斩首,这可不是吓唬人的,享用这些酷刑的官吏并不在少数。 要知道,明初的六十两银子的购买力折合现在约人民币一万七左右,这个死刑标准确实非常严厉了。可是,即便是惩罚力度如此之大,明朝的贪官数量也不见减少。 根据统计,从大明开国到洪武十九年,因为贪污受贿而死的官吏有上万人,大小官吏很少有活到退休的,相当一部分任上就被杀了,官吏反而成了高危职业。当官危险性这么大,能辞职吗?不能,朱元璋根本不愿意放人,摁在职位上必须干活,都辞职了谁去处理政务呢? 贪腐屡禁不止,官吏频繁被杀,而科举补充的官员人数又是有限的,这就导致有些地方官吏奇缺,触犯贪污罪的戴罪官员也被拉去处理政务,当然,也没说可以戴罪立功,处理完政务,改杖的杖,该徙的徙。 要说,一个两个、一片两片的贪污尚且不可避免,可是,面对这样不分地域、不分职位的大规模贪污,这样杀了一批又出现一批的贪官,朱元璋始终没有反思,为什么贪污屡禁不止。气急败坏的他只能一次又一次降低处罚门槛、扩大株连规模。 朱元璋杀了那么多人,一点问题都没解决,他是真的不明白,在治贪这件事上,朱元璋的对手压根就不是贪官。 要找出幕后的'大佬',先要从问题的表象说起。 明朝官员的俸禄够花吗?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十年寒窗苦读的学子都是怀着济世报国的理想踏入官场的,但是,干活也得把饭吃饱吧。开国之初,朱元璋在精心推算之后确定了各级官员的俸禄水平。 最高的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正二品,六十一石;正七品,七石五斗;正九品,五石五斗等等。 好一点的知县是六品,差一点的是七品,七品知县的月俸也就是人民币2000多块钱,最高的正一品月俸有两万五千块钱左右。要是正常生活,这个工资标准也算是合理,可问题是,官员拿了这个钱并不是全部进了自己口袋。 以知县为例,衙门里师爷、团练、签押、司仓、管监等一干人,全部得自己招人,自己养活,除非是知县一人包干全部,那就只能乖乖花钱了。实事求是的讲,即便知县想省下这笔钱,他也没有精力亲力亲为。 全家老小的吃穿用度、孩子上学、自己买书、维系社交、衙门办公的笔墨纸砚、各类员工的工资全部就指望月俸这2000块钱,并不现实。 这作为俸禄的米还得要是足斤足两的发放,万一朝廷把一部分折算成布匹或器物来发放,那么,官吏拿到手的可能还要更低。 所以,顾炎武曾经评论明朝贪污风气:'今日贪取之风,所以胶固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给之薄而无以赡其家也。' 一言以蔽之,官吏的俸禄不够花。 明初的读书人,辛辛苦苦读了十几年圣贤书,学而优则仕,经历了层层考试终于有了做官的资格,以为可以赚钱养活自己,结果发现当官不仅不能赚钱,反而让生活陷入拮据,还不允许改行。定力强的也就'君子固穷'了,但凡思想有点动摇的,自然就会想办法贪。 话又说回来,就算是官僚俸禄优厚的朝代,照样有人贪污,'人心不足蛇吞象'、'欲壑难填'这也都是常有的事。 俸禄低,为了生活官员回去贪污,俸禄高,欲望膨胀,依然还要贪。 可问题是,朱元璋定下了律法对于贪官如此残酷,明知道会斩首、流放、连坐,还是贪污,莫非这些明朝的官员都傻了,一个个爱钱不要命。 他们当然没傻,错的人是朱元璋,他自以为自己要对付的是朝堂上站着的这些毕恭毕敬的官僚,实际上,他面对的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却真实存在的庞然大物——大明制度。 明代官僚的低薪制度只是百因之一。 朱元璋是个不愿放权的人,他一直都想对掌管监察大权的御史台进行改革,胡惟庸一案爆发后,改革被迅速推进,御史台前后经历三次改革,直到洪武十七年才以督察院的形式确定下来。 在这期间,御史台因为频繁变动,所以发挥的监察作用极为有限。最尴尬的是,御史台不仅不能制止贪污的发生,反而成为争权夺利的工具。 明初实行郡县制,基层管理非常薄弱,绝大多数百姓打交道的不是六部尚书而是县官,由于俸禄微薄,地方官往往与当地豪强串通一气,联手共同剥削民众,虽然朱元璋定下的农业税不算高,但是,基层税收制度漏洞大,地方官想要吃拿卡要很容易,一个折色火耗,一个淋尖踢斛,就足够贪得盆满钵满。 官僚制度、监察制度、税收制度表面上看起来设计的完美无缺,然而底层的运作逻辑却与上位者的蓝图完全不同,严酷的惩罚手段即便在一定程度上能约束官僚的贪污行为,但是贪官杀得完,人能够全杀了吗? 只要大明制度不变,官僚的庇护所就没有倒塌,朱元璋所引以为傲的制度正是他始终未能打败的对手。 胡惟庸案与蓝玉案中,被杀官员何止万人,开国功几乎被屠戮殆尽。朱元璋狠下心,把该杀的都杀了,有罪的、无辜的、贪污的、清廉的,他自以为将一个清明的朝廷交给了爱孙朱允炆。 可是,他没有预料到的是,靖难之役爆发后,朝中一个可用的将领都没了,朱允炆下落不明,而大明的制度在其后二百余年间里,制造了一个又一个闻所未闻的诡异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