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要素”到底算是什么?
随着统编版教材的广泛深入使用,“语文要素”这个概念也越来越被常常提起。笔者也曾胡乱发表过认识,所谓语文要素,总体上算是一种“怎么进”和“怎么出”的方法问题,也就是“阅读方法”和“表达方法”的问题。如果从宏观上提升一下,应该算是一种“策略问题”。比如“概括课文的意思”,算是一种阅读策略;比如注意小说的人物、情节和环境,既可以算是阅读策略,也可以算是表达策略;而所谓抓住人物的特点描写,则应该算是一种表达策略了。
语文教学注意策略教学,应该是一件好事,这总比孩子们在阅读和表达的过程中毫无抓手要强得多。
但是,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阅读或者表达是有固定的章法的吗?或者阅读或者表达一般会按照一定的套路去走?
那岂不是太没意思了?
心理学家加涅也对策略问题语焉不详,他认为,人类并不存在所谓明晰的解决问题的策略。有些策略从概念上看,仿佛是有些道理的,但那些被“公认”的策略在实际运用的时候,并没有真正发挥过多少作用,我们会看到,每一个特定的人,都会对一些策略进行某种变形的使用,而那些变形使用的策略往往能起到更好的效果。比如,“欧亨利”笔法,便是一种发明,当然,还有很多被一些作家发明的策略,甚至,我认为莫言的写法或者汪曾祺的写法本身也算是一种策略。当然,阅读策略也是如此,其实很多人的阅读策略也不尽相同。
这让我想起了李亮博士关于语文要素的观点,尤其是最后一个观点,他认为,在语文教学的过程中,我们甚至要“超越语文要素,尊重母语学习的规律”。语文要素与母语学习看起来并不是一个对应的关系。我也同意,母语学习往往是需要重诵读、重积累、重感悟、重运用、重基础……的(可能记得不够全)。在具体阅读和表达的时候,作者是不是遵守目前统编版的语文要素,其实也真的很难说,而且可以说,绝大多数并不是完全遵守的。
那么,语文要素除了算是一种策略外,到底算什么?
我以为,语文要素充其量算是一个概念。心理学家认为,人类的智慧技能首先从辨别开始,然后达到具体概念,有了概念,才会产生规则和定义性概念,直至达到高级规则,最后形成对问题的解决,这个问题的解决对语文而言,就是阅读和表达。
既然是这个样子,语文要素或许只要我们能辨别出来就可以。比如,我们能够让孩子懂得阅读句段时,能抓住关键词即可,至于孩子们到底抓住了怎样的关键词,还真的不能太过于勉强,毕竟,一句话在孩子眼里,和在我们自己的眼里是不一样的。
所以,对于语文要素,我们既要积极面对,自然也是需要“辩证”地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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