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加强垃圾分类,重点建设千子山、长山口、陈家冲循环产业园

武汉市发改委按三年来支持项目逾80个,支持资金约2100万元。印发《武汉市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办法》,支持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项目,我市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95%,大幅领先全国平均水平。

积极推进弃土消纳处置场地和建筑弃料再生材料厂建设。现建有9个弃土消纳场,设计处置能力合计约为3500万方。7个建筑弃料再生材料厂已建成1个,其余6个预计在2019年9月底前基本建成,年综合利用规模100万吨。

2018年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扶持力度,共安排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市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大大激发了农业企业业主、农民合作社、种田大户合力抓好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9%。

至2018年底,全市已投用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共9个,处理能力14100吨/日;已投用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共4个,处理能力800吨/日,保障全市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清运和安全处置。建成龙王嘴、南太子湖等污水处理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总处理能力约1700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基本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置。全市共有19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总处置能力约17.87万吨(其中医疗废物1.8万吨,工业危险废物16.07万吨),废油桶49.2万只;废弃铅蓄电池收集6.8万吨、废矿物油收集1.52万吨。2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拆解能力245.8万台/年。

按照生活垃圾焚烧为主、水泥窑协同处置为辅、卫生填埋为保障的工艺路线,建成“三个园区+4个集中点”的生活垃圾处理利用系统,重点建设千子山、长山口、陈家冲等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运营监管,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

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采取山体修复、堆山修复、园林绿化等方式,规划建设3处建筑弃土消纳场所。建立“建筑弃料不出区、不出工地”管理模式,在成片拆迁、建设工地利用移动设备,就近就地对建筑弃料进行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尽快建成规划的7个固定式建筑弃料再生材料厂。

重点建设千子山和长山口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污泥处置项目。督促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落实污泥处置责任,推行生活污水处理内污泥减容减量,根据污泥处置工艺、有针对性地开展污泥干化处理设施建设,构建稳定的污泥资源化利用消纳渠道。

在4个工业固体废物集中的区选址建设区域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对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处置场所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行有偿分类清运、纳入生活垃圾处置体系。支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应用,拓展资源化利用途径,提升资源化利用效率。

加快推进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鼓励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加强收集网络建设,探索以区为单元构建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网络,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收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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