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社会地位的变迁
传统中国社会重农抑商是历代王朝贯彻始终的方针。经济政策上的重农抑商,直接影响了商人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
社会各阶层 “士农工商”的排序,将商人划入了社会的最低层。
即便是像吕不韦这样的大商人,也要想方设法在政治上搞投机,摆脱自己商人的身份,更别说那些小商人了。
如秦朝规定禁止商人穿戴丝绸衣物、乘坐华丽的车驾,商人及商人子女不得做官。
隋唐时朝商人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也不能做官。
明太祖朱元璋甚至下令,可以直接逮捕那些只从事贸易的商人,并把商业定为“末业”
商人“卑之曰市井,贱之曰市侩,不得与士大夫伍”的评价,将市井小人,市侩之徒的帽子,戴在商人的头上,一戴就是几千年。
总之,商人无论怎么挣扎都是一个被歧视的群体。
这种无商不奸的观念,直到今天也有所反应。比如,文革时期,即使把自己养的鸡以及鸡下的蛋拿到市场上去卖,换几个油盐钱,也会被当成资本主义的尾巴割掉。
文革结束后十多年的时间里,《刑法》中还有个“投机捣把”的罪名。以此罪名判刑的商人也不再少数。
改革开放后,商人才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用自己的能力改变了自己的社会地位。百万富翁,千万富翁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偶像,这要归功于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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