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八所独立学院转设方案确定,南宁北海防城港有福了!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转设路径为:转为民办、转为公办、终止办学。
根据《方案》,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将按照“能转尽转、能转快转,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分类指导、因校施策”的工作思路进行。
(1)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1、拟转设路径:按“校中校”属性进行转设,在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现有办学基础上,与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统筹调配广西大学部分涉农学科专业及教学仪器设备、师资等已有资源,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广西农林职业技术大学,由自治区政府举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主管。
2.办学定位:以农林学科为特色,服务“三农”发展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区别于广西大学以发展高层次的农林学科的学科定位。这可填补广西没有本科层次的农业院校的空白。先后与南宁市大型活动办公室、自治区博物馆、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广西日报社、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广西视铁传媒有限公司、广西东方益学教育集团等80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实习实践基地,拓宽教学实践的途径,为培养学生实践、创新、就业和创业四种能力和提升综合素质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和良好的条件。
3.完成时间:2020 年。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
拟转设路径:按“校中校”属性进行转设,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合并,转设为自治区直属公办普通本科学校——北海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办学定位:电子信息技术优势特色明显的应用型本科学校,以填补北海市没有公办本科学校的空白,补齐广西工科院校不足的短板。
2013年8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至此后停止了招生。2017年8月25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进行了资产处置及体制梳理,并在9月5日签署通过了《协议书》。至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正式由北航和北海市管理。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2008年建立,2013年,成立了海洋信息工程学院,举办本科层次的教育。2016年船舶与海洋工程硕士点获批招生。2017年成立了东盟教育中心。
3.完成时间:2020 年。
(3)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
1.拟转设路径:按非“校中校”属性进行转设,由原举办者继续办学,转设为非营利性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广西文理学院。
2.办学定位:以理学、文学、经济学为主的应用型本科学校。区别于桂林理工大学以工科见长的定位;主校区设在南宁武鸣教育园区,桂林校区逐步过渡整体搬迁,为强首府战略提供高层次人才支撑。
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创办于2002年4月。学校现有桂林、南宁两个校区。桂林校区位于雁山区教育园区,占地700余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南宁校区位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2019年初步建成。
3.完成时间:2021 年。
(4)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
1.拟转设路径:按非“校中校”属性进行转设,由原举办者继续举办,整体搬迁至防城港市办学并转设为非营利性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广西对外贸易学院。学院成立广西师园星玖科技有限公司,打造区内独立学院首家电子商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实岗工作体验式教学平台,为培养“双师型”教师提供校内产学研一体化实践基地,实现产教融合。学院开门办学,服务社会、服务区域经济能力进一步提升。
2.办学定位:以港口贸易、向海经济类专业为特色的应用型本科学校。
3.完成时间:2021 年。
(5)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1.拟转设路径:按“校中校”属性进行转设,由国企承接举办,转设为非营利性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桂林漓江学院。
2.办学定位:以经、管学科为主要特色、服务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应用型本科学校。
3.完成时间:2020 年。
(6)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
1.拟转设路径:按非“校中校”属性进行转设,由吉利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举办并转设为非营利性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广西理工学院。
2.办学定位:以新能源汽车等新工科为主的应用型本科学校,与吉利集团产业相对接。
3.完成时间:2021 年。
(7)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1.拟转设路径:按“校中校”属性进行转设,由国有企业举办,转设为非营利性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广西健康医学院。
2.办学定位:服务大健康及护理、养老产业为特色的医学院校。
(8)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1.拟转设路径:按非“校中校”属性进行转设,遴选新的社会力量举办,转设为非营利性民办普通本科学校——桂林信息工程学院。
2.办学定位:以信息技术为主的应用型本科学校,区别于母体高校以电子科技为主。
3.完成时间:2020 年。
四、具体措施
(一)切实解决关键问题。
一是推动母体学校尽快妥善退出独立学院办学。推动各母体学校尽早将独立学院转设列入议事日程,支持独立学院转设。尽快与独立学院投资方商定退出办学相关事宜,签订并落实转设后的责权利协议。
二是依法依规办理独立学院资产转移过户工作。推动各母体学校和独立学院依法依规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底数,杜绝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和利益输送等违规现象。及时做好资产转移和过户工作。妥善安置母体学校派出人员。
三是进一步夯实独立学院办学条件。推动各独立学院对照教育部设置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实习实训条件等建设,着力解决办学用地、用房不足问题。合理控制办学规模,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
四是扎实做好转设程序性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转设前完成举办者变更、申报转设等程序性工作。
(二)加大支持力度。
积极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在土地供应、报批报建、金融政策等方面给予独立学院大力支持。增加自治区民办高等教育奖补资金总量,增量部分用于奖励转设成功的学校。对于支持独立学院转设的母体学校在项目建设、人员编制、招生计划等方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