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定点采购协议书
蓓林学校食堂蔬菜定点采购协议书
甲方(购货学校):
乙方(供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蓓林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诚信、负责,特与乙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责任、义务
(一)供应食品质量保证,价格合理。
1.蔬菜类:提供的各种蔬菜,必须是从正规渠道进货,严禁有毒有害的蔬菜产品或腐烂变质、生虫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蔬菜进入甲方食堂。
2.肉质品类: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质检合格且在保质期内的肉制品,并提供肉品检验合格证明。
3.米、面、油类:严禁提供转基因产品,必须在保质期内,且有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二)有关票证索取
1.乙方必须提供本人经营的所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身份证、健康证等加盖印章)。
2.乙方必须提供供应学校物品的相关票证(发票、签字、收据等)。
3.供货时间:由甲方和乙方商定。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按商定的时间向乙方提前通知采购的物品、数量。
2.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采购资金。
3.食品原料送到后,甲方负责验收期数量、质量,发现问题乙方须及时退换。验收后由甲方保管不善,造成原材料变质、过期等责任由甲方负责。
4.甲方管理部门定期组织人员对乙方进行质量评估,如乙方不履行协议或有违反上述协议的情况出现,本校食堂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三、资金支付方式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
四、安全责任划分
1.甲方教职工、学生因食用学校饭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物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除需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甲方并立即解除此协议。
2.甲方教职工、学生因食用学校饭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原因后,如为甲方加工过程中造成的问题,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
甲方签字(印章):
乙方签字(印章):
向阳镇蓓林学校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