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春秋】**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部门考核管理办法

文/荆泽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体系,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此评价促进各部门提高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效率,为科学的经营管理和人事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部门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的整体考核。公司经营团队(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职能部门正部长和副部长)的考核实行年薪制,每月发放工资总额的50%,剩余部分按全年部门整体考核结果发放。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考核周期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为考核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与修订,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考核结果的核定及审批备案。
第五条 针对公司各部门的考核实施累计考核制,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时段为当年1月1日至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考核数据于下季度首月20日前出具,并交公司领导审阅。
第六条 当年第一季度各部门的绩效工资按满额绩效的50%进行预先发放,自第二季度开始,绩效考评按本办法执行。每季度的考核结果在下季度月绩效工资发放时执行。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七条 各部门考核是指对公司各部门整体工作表现的考核,以部门全体员工(不含经营团队)的月度满额绩效工资总额*3为考核基数。部门员工的岗位工资每月进行固定发放,各月绩效工资根据上季度考核结果,核算下发各部门的绩效工资总额,部门领导根据部门的绩效工资总额进行二次分配。
第八条 为使考核更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本办法按照工作性质和运营特点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详细分类,各类对象的考核指标权重差异化、考核内容差异化。
第九条 考核内容分为经营性考核指标、研发类考核项、生产类考核项和综合管理类考核项。其中,经营性指标均以比率的形式呈现,研发类考核项和生产类考核项实行减分制,综合管理类考核项实行打分制。在对各部门的考核中,将结合上述四类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条 经营性考核指标包括收入、利润总额、存货和应收账款。四项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表一  经营性考核指标计算公式
一、收入
收入的考核指标为累计收入完成率A,A的取值明细如下:
表二  A的取值范围表
备注:当A>100%时,按A=100%确认,年末结账时,累计实现收入超过累计收入指标的部分,可考虑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具体奖励措施在年终时确定。
二、利润
利润的考核指标为累计利润完成率B,B的取值明细如下:
表三  B的取值范围表
备注:
1、当B>100%时,按B=100%确认,年末结账时,成本管控效果较好,累计实现利润超过本年累计利润指标的部分,可考虑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具体奖励措施在年终时确定。
2、当累计预算利润≤0,且累计实现利润>0时,B=100%;
3、当累计预算利润≤0,且累计实现利润≤0,同时0≤B≤1时,B=100%。
三、存货
存货的考核分存在以前年度存货和不存在以前年度存货两种情况:
1、当存在以前年度存货时,存货考核系数=当年存货考核指标C*0.1+以前年度存货考核指标D*0.1
2、当不存在以前年度存货时,存货考核系数=当年存货考核指标C*0.2
其中,当C≥100%时,按C=100%确认;当D≥100%时,按D=100%确认。
四、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情况分解
应收账款的考核分存在往年应收账款和不存在往年应收账款两种情况。
当存在往年应收账款时,应收账款考核系数=回款率F+往年应收账款消减率K -扣除比例E;当不存在往年应收账款时,应收账款考核系数=回款率F-扣除比例E
当应收账款考核系数为负时,此值按0计算。
2、应收账款考核指标计算
1)扣除比例的计算
每笔项目自开票当月26日开始计算应收账款的信用期限,信用期限超过3个月的应收账款按减分项考核,具体如下:
表四  超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扣除比例表
2)回款率F=季度末累计回款额/季度末累计回款指标
当F≥1时,按F=1计算。回款效果较好的,可考虑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具体奖励措施在年终时确定。
3)往年应收账款消减率K=季度末累计消减往年应收账款/季度末往年应收账款消减指标。
当K≥1时,按K=1计算。消减情况较好的,可考虑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具体奖励措施在年终时确定。
第十一条 研发类考核项实行加减分制,具体包括未完成计划数、计划调整次数、阶段评审未一次通过数。其中,未完成计划数指截止季度末,研发部门应完成而未完成的计划数。研发部门在立项报告中应按照时间节点明确项目研发进度。
第十二条 生产类考核项实行减分制,具体包括未完成计划数、计划调整率、产品一次交验不合格率、采购不合格数量发生率、重大事故/安全和工伤事故发生率、评审一次未通过率、月产量完成率和售后服务发生项。
1)重大质量问题、安全和工伤事故每发生一次扣减0.1;
2)每季度零部件产品的产品一次交验不合格率应≤5%,超过此范围则扣减0.01;整车的产品一次交验不合格率应≤1%,超过此范围则扣减0.01;
3)每季度平均月产量完成率>100%,加0.05,月产量完成率<100%,扣减0.05,月产量完成率=100%,则不加不减;
4)每季度采购不合格数量发生率应≤5%,超过此范围则扣减0.01;
5)售后服务发生项应≤累计季度销售量*2%,每超过一件/套扣减0.005。
6)生产部门的技术改进、工艺创新和其他对业绩有较大贡献的将于年底考核时一并考虑。
第十三条 综合类考核评分项实行打分制,每季度末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事业部的总经理根据综合管理类考核指标对机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打分。
第十四条 综合管理类考核项实行减分制,具体包括未完成计划数、计划调整次数、内外审严重不符合项和重大安全、保卫保密事项。

第四章 考核结果管理

第十五条 各部门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发放的依据,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将作为保密资料,由综合管理部归档留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年12月24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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