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供电是电改必然方向么?电网垄断打不破,直供电是个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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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供电,指为了打破垄断,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发电企业向用电量较大的用户直接供电,电网企业收取过网费的电力供应方式。

一些地方政府喜欢直供电,是因为本地有一次能源优势,有部份电厂上网电价较低,可以通过直供电为高耗能企业提供优惠价格,形成拉动投资的价格优势,从而拉动本地GDP;一些用电企业喜欢直供电,是因为可以降低成本;一些发电企业喜欢直供电,是因为电厂发电计划不足,希望通过多发有边际利润的电量来改善经营;管理机构喜欢直供电,是因为有市场需求,能体现在电力体制改革中有所作为;电网企业不抗拒直供电,是因为不敢因阻挡改革,冒死抱垄断的骂名。

一时间,直供电似乎成为电力体制改革的必然方向,似乎是大势所趋。其实,直供电是个伪命题。

一、直供电是电力体制改革的灵丹妙药?

直供电有政策。早在2009年,国家发改委、电监会和能源局就联合下发《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有关事项的批复》。2013年8月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当前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对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将不再进行行政审批。

直供电有实践。各省市纷纷出台工作方案,如2013年《山西省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方案的通知》,省经信委起草形成了大用户直供电输配电价方案,下达了《关于申报参加大用户直供电和多边直接交易试点的通知》,组织32户发电企业、110户用电企业参与申报。据山西经济报消息,山西省经信委称,作为山西工业保运行的方式之一,2014年该省大用户直供电的规模力争达到150亿千瓦时。

直供电有国际经验。世界各国也搞大用户直供电,日本1999年通过的“电力事业法”修正案中规定对电压等级20kV、最大用电功率2000kW以上的用户实行自由购电。符合要求的大用户共8300家,年用电量220TW·h,占总售电量的30%,许多企业开始经营电力零售业务。

英国1989年议会通过了关于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电力企业的民营化计划,将中央发电局划分成3个发电公司,1998年开始分阶段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竞争售电。目前英国任何用户,无论用电量大小,都可以自由选择供电商。

澳大利亚从1994年开始规定最大用电功率在5000—10000kW之间的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商交易,开展售电竞争,这部分用户的电量约占24%的市场份额。1995年降低大用户的标准,规定最大用电功率在1000—5000kW之间的用户也可以直接与发电商。到1999年,全部家庭用户都可以自由选择供电商。

但是,有政策、有实践、有国际经验的改革真的就是正确的改革吗?中国三十年的改革实践告诉我们:不一定!

二、直供电真的能创造价值?

直供电是为了打破垄断。厦门大学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政府就是想打破单一卖家,形成多卖家多买家的局面。肯定是有利于竞争,对整个电力行业电力市场的活跃程度,对今后的竞争都有很大好处。能源专家韩小平也表示,按照这个思路,以后电网企业有可能逐步发展成为稳定的低利润型公用事业服务企业。如果把运营和销售进行一些分离,电网根据输电的电压等级和距离来确定一个输电的价格,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打破现有的垄断,电力直接交易还将为双方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条件。

但是,电力的垄断是打不破的。从电力工业的特点来看,供电的安全要求决定了一个区域只有一个供电网络,不管用户用到的电向谁购买,都是通过这个网络提供。工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华夏能源网www.sinoergy.com专栏作者张传名认为:从这个角度看,供电网络的垄断是电力工业的天然属性,没有什么可以回避,不必也不可能被打破。

并且,直供电是不创造价值的。电力供应是发供配用同时进行,不管采用什么样的交易方式,必须统一调度,有着严密刚性的计划。正因如此,国家在电力规划、建设、上网电量及价格、用电分类及价格等方面都有具体而详细的计划。这个计划,是在统筹考虑了当前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投资与回报、产业政策、安全生产等因素而制定的。

理论上来讲,凡是与这个计划不相符的电力调配行为,都是不科学不经济的行为。一笔直供电交易,片面来看,某个电厂因多发电而获得边际收益,某个用户因买到低价电而降低成本,电网因收到合理过网费而不受损失,似乎有利无弊。事实上并非如此,这样的行为可能带来的是电网投资的增加、资源的浪费、对其他发电企业的侵害。而无论是哪个后果都会带来整个电力供应成本的增加,最终摊到每个用户头上。

三、不要直供电的电力体制如何改革?

不要试图打破垄断,而是加强对垄断的监管。世界各国的电力管理经验告诉我们,电力供应一定存在垄断。对于客观存在的东西,试图违反客观规律去改变它是必定徒劳无功的。但是,根据事物的特点去管理好是有可能的。对于供电网络经营企业,通过严格划定其经营边界、严格其成本核算、引入若干区域之间成本的竞争、建立成本和绩效的联动机制等措施,完全可以实现有效的监管,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

不要电厂直供电,而是推行两部制电价基础上的竞价上网。每个发电企业都是行业发展规划的产物,都有它特定的作用。有的是利用资源需要、有的是电力平衡需要,因此,机组有大小,能耗有高低,一次能源各不相同。通过竞争使电厂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必须在同一地区同类机组之间进行。

试问核电水电火电太阳能发电机组之间如何比较?一百万千瓦的机组和五万千瓦的机组如何比较?我们要通过直供电消灭所有小机组吗?如果消灭了,我们的电力供应能平衡吗?这必然影响电力工业的长期健康发展。让发电企业基于成本进行竞争,应该建立配套周全的政策,才不会扰乱整体供应秩序。

工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华夏能源网www.sinoergy.com专栏作者张传名认为:一个解决方案是,制定分省分类机组的容量电价,保证每个电厂的投资基本回报,从而保证电力可持续供应;制定分省分类机组的发电计划,实现资源优化和可靠供应的平衡;在此基础上,根据网络输送能力,在同省同类机组之间拿岀部分电量进行竞价上网,逐步创造条件扩大竞价上网电量比例。

不要用户直购电,而是制定更为科学的分类电价。地方政府力推直购电,无非是降低电价,这完全可以通过中央简政放权,给予省级政府制定用电分类及定价的方式来实现。比如云南从产业规划要发展铝业,省政府有权决定铝业用电价格,无非是其他用户分摊了这部份优惠罢了。这样一来,无序的直供电没有了,计划继续强化,电力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有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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