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品总督因洪灾罢官,为何有人不划清界线,反而雪中送炭?

圣旨下!

江南河道总督“张文浩刚愎自用,不听人言,误国殃民,厥咎尤重。上谕:张文浩着革职,先行枷号两个月,听候严讯。”

此刻,身着便服俯跪在地的张文浩放声痛哭,捣头如蒜,臣“罪应万死,求皇上立正典刑”。

到底什么事这么严重?

原来,道光四年(1824)“十一月大风霾,致高家埝十三堡溃决,洪泽湖全行倾注,淮、扬二郡几皆鱼鳖。”

溃个堤从一品大员就得革职戴枷?从一品啊……大哥……

(图取其义)

民命重于山!

诚如钦差大臣转述皇上的话,“自古刑不上大夫,张文浩至河督而特令枷号河干者,实因民命至重,设官本以卫民,今乃荡析离居,实为朝廷之辱,是以特予严谴,乃为慎重民命起见,凡淮、扬士民,其皆仰悉上意云云”。

好一句设官本以卫民。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当官不能保一方安定,民没了命你能有命?你真以为朝廷乃是颠倒黑白之所?

数月之后,钦差调查完毕,对张文浩的处理意见也正式下达——着发往伊犁充当苦差。

此结果已是从宽。

因为钦差大臣汪廷珍的祖坟,也在此次大水中被淹了,气愤之极,他能不想置张文浩于死地?何况,这家伙,自从做了河道总督,对属下、同僚都很刻薄,爱摆官架子,早就不得人心了。

(摆架子,图取其义)

不过,这世上,有人落井下石,也会有人雪中送炭,后得另一大臣力保,说他老父已八十多岁,白发人送黑发人,有悖人伦,违皇上以孝治天下啊?终免了死罪,发配疆省。后来在当地随军效力,立有功勋。但道光帝对他仍是痛恨不已,未松口允许将其调回。张文浩被羁当地十二年,最终死在那里。

除了在朝廷帮他的,地方上,也有两个,给了他一些温暖。

其一是两江总督琦善,另一个是接任的河道张总督。

两人给尽张文浩面子。

在他起程之前,备酒相送;酒过三巡,将上路了,坚持请他从衙门中门而出,不走侧门;并对之前的僚属说“张大人奉旨出差,尔等应照常伺送”;还宽慰他“人生作官不能无公过,圣明在上,不久自必赐还”“ 三兄行后,老伯处自当代为侍奉,切勿记念。”

这些事感动得张文浩“痛哭跪谢”,“由僻路渡黄”,悄悄撇路而行,不愿再麻烦大家,传到朝廷也不好啊!

之后琦善“致赆万金,送眷回浙”,履行了对张文浩照顾其亲眷的承诺。

我们知道,大臣获罪,且并非冤枉他,而是罪有应得。按着古往今来的“规矩”,当此之时,有人趁机踩上几只脚,公报私仇,一心泄愤,乃是常态;再不济,也不闻不问,以示划清界线。为何琦善等人不避嫌呢?

原来,道光初年,“当日清议,极重友朋一伦,比于君父,而冷暖之际,好名者多”——人生不缺锦上添花,最难的是急人之困——哪怕,这种行为是在积攒名声,至少他的客观效果,让人心安。

后来,清朝官场日坏,“轩冕之体制比于齐民,上骄下谄,反眼不相识,而公论涂地”,人心不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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