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从这群罪犯的身上看到自己
桑德拉·布洛克和凯特大魔王主演的《瞒天过海:美人计》看了么?
虽然说剧情简单平淡老套,没有让人爽到。但片中各位女神倒是美的美,帅的帅,安妮·海瑟薇的表现更是一个小小的惊喜。
奢华的时装晚会,也像是钻石般点缀在电影中。
当然,《美人计》作为一部犯罪片,还是有些缺憾,实施犯罪的过程漏洞百出、一点都不紧张刺激。
虽然是品质略有下降的女版《十一罗汉》,《美人计》依然延续了传统偷盗片的套路,重出江湖的江洋大盗,干一票大的之后功成身退。
让你看得刺激过瘾,是此类偷盗片的一大特色。
然而有这么一部片子,同样是偷盗题材,却拍出了不一样的刺激感,更确切的说,是紧张感。
这部电影,是《美国动物》。
说它不一样,首先有两点。
一是形式,半纪录片半剧情片结合,看得新奇。
二是题材,电影改编自真实事件。
如若是普通的犯罪事件,也没什么好说的,偏偏这起犯罪,是一起蠢到不能再蠢的失败的犯罪。
有人要问了,都失败了还有啥好拍的?
通常犯罪电影,主人公要么有着江洋大盗、杀手等既定人设,要么是被迫卷入犯罪行动,从而走上不归路。
《美国动物》聚焦的则是一个不那么有代表性的群体——大学生,或者说,就像你我,与犯罪绝缘的普通人。
这部电影的特别之处,还在于以普通人的视角,体验了犯罪全过程。
萌生犯罪念头、确定盗窃对象、制定犯罪计划、招募成员,每一步看似都完美无缺。
但就像你在脑海里无数次搭建的面试场景对话,一到真正与面试官面对面,难免会有胸闷气短、心跳超速的症状显现。
同为普通人的主角们,到了真正实施犯罪的时候,各种突发状况也让他们措手不及。
《美国动物》有四位主人公,“美国陈学东” 布莱克·詹纳饰演的查斯、 杰瑞德·亚伯拉汉姆森饰演的艾瑞克、“快银”埃文·彼得斯饰演的沃伦、巴里·基奥根饰演的斯宾塞。
对号入座
他们本是与犯罪绝缘的普通大学生,父母眼中积极向上的乖乖仔。
但有时候,当一个人在波澜不惊的生活中渐渐麻痹,就会想寻求一些刺激。
斯宾塞和沃伦本是好友,因为上了不同的大学而分开。
斯宾塞面对新环境,显得惆怅失落,他没有朋友,他的大学室友只会看网上无聊的恶搞视频。没有人能和他交流,没有人能给他的生活带来刺激感,除了沃伦。
一通电话,沃伦就会带着他去偷餐馆冷库里的肉,沃伦对这个世界有着独特而偏执的理解。偏执,正是沃伦的魅力。
当两个有着同样想法的人凑在一起,故事也就有了进行下去的动力。
找点更刺激的事情做,斯宾塞和沃伦一拍即合。
斯宾塞和沃伦说起,他在图书馆看到的一本价值千万的古董书——奥杜邦的《美洲鸟类》。他们便开始策划,如何把书偷走。
一开始,斯宾塞还并没有当真,沃伦却以极大的热情和坚定态度,成功说服斯宾塞。
说干就干,他们两个人还不够,沃伦开始拉自己的好友入伙。
首先是艾瑞克,智商极高、一心想加入FBI的好好学生。
他为什么会答应沃伦?他自己给出解释:他有点孤僻,之前还和沃伦闹翻过,他想通过这段经历重塑这段友谊。
好像不是特别有说服力,再来看看下一位,查斯。
这位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了,12岁开公司,16岁买房产,前途大好人生一片光明,偏偏失了智去干抢劫。
这么看,他们只是一群20出头、心智不成熟、只想在生活中找点刺激的大学生。
那么之后,他们犯罪行动最终走向失败,也就有了合理的解释。
经过一系列的计划,他们最终进入了放着古董书的图书室。
首先面对图书管理员,他们就慌了手脚。计划中,本该由沃伦把她电晕,然后艾瑞克进来搬书,但他却退缩了。
没能电晕图书管理员,只得手忙脚乱地把她绑起来。
面对突发状况,艾瑞克和沃伦都变得急躁易怒。
手套死活戴不上,张口闭口就是F**k。
其次计划中的逃跑路线也行不通,没做过实地考察的他们根本不知道负二楼没有出口。
一场闹剧在图书馆众人的眼皮底下发生,他们甚至抱着书在众人注视下,从大厅夺路而逃。
还把最值钱的书给落在半路了。
从开始到结束,你都始终替他们捏一把汗,替他们感到紧张。
甚至在某些时刻,你都想帮他们,帮他们冷静下来,帮他们做一些看似简单,他们却死活做不好的事情。
经过这次事件,他们终于感受到了刺激,但还有更“刺激”的结果在等着他们。
斯宾塞敏感内向,沃伦热情放浪,看似两人性格处在两个极端,但他俩对一件事有着强烈的渴望,就是改变现状。
斯宾塞立志成为画家,画画水平也不错,但别人问他,作为画家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答不上来。
斯宾塞想要改变的念头愈发强烈,梵·高、莫奈等画家的人生经历,更让他产生了迫切体验特殊经历的念头。
相比斯宾塞,沃伦想要改变现状的渴望更为强烈。
他承受着家庭危机——父母离异的压力。他多次旷课,觉得自己所做出的努力,毫无意义。
艾瑞克为了加入FBI,上着自己丝毫不感兴趣的课程;查斯从小就追随父亲的商人脚步,却没人问他自己真正想做的是什么。健身?他一直都在努力。
你可以发现,他们或多或少,都失去了、或从来没拥有过自我。
当他们日渐成熟,他们会在心底追问:我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于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境下,他们做出了改变。而在外人看来,这不过是年轻人一时冲动、追求刺激而已。
这种改变,或许好、或许坏,即使是当事人,有时也没法摸清方向,但他们必须做下去。
在第一次失败的行动中,他们发现放置古董书的那间展室,有很多人。
没有随机应变,稍与计划不同他们就慌张不已,只得择路就逃。
这次行动虽然没能成功,却对斯宾塞造成了冲击。
从压抑到令人窒息的图书馆逃离出去,图书馆外阳光正好,那时的斯宾塞心里只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他甚至有可能在庆幸,犯罪没有发生。
他第一次有了对自己行为的判断,第一次产生了退出的念头。
之后,斯宾塞和沃伦把偷到的书,送去鉴定真伪(卖书必须要有证明真假的材料),并留下真实的手机号码。
听到这个消息的查斯暴跳如雷,他觉得自己的生活在这一刻被面前的两人彻底摧毁。
他和斯宾塞都没有意识到,从他们第一次坐在一起,他们的生活就已经转向了另一条铁轨。
而这,无关别人,恰恰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最终,他们被抓,每人都被判了7年刑期。
有些出乎人意料的是,本片结尾还上演了一出罗生门。
在对四个主人公原型的采访中,其他三人对于沃伦曾经说过的外国古董书买家的真伪,都持怀疑态度。
他们更倾向于,是沃伦编造了买家的存在,而他们,仍选择相信沃伦。
他们不是只有这一条路,但他们最终还是选择了这条路。
斯宾塞萌生退意的那晚,他在路上看到了一只火烈鸟,就像是从他要偷的书上蹦出来的一样。做一件独一无二的事情的念头,又开始在他的心中萦绕。
动物本无需遵守人类的社会规则,但他们终究还是过上了普通人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