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舆论是如何“杀死”明星的?
最近明星乔任梁的自杀消息占据了媒体平台头条,先是有SM传闻,后又被经纪公司澄清为患有抑郁症而自杀。于是大家纷纷讨论起抑郁症、开始缅怀kimi。在这里我的目的并不是要再次梳理事件的前因后果,而是要理清社会舆论对于事件本身造成影响的背后机制。从社会学和传播学的角度来解释,何以大众舆论可以至公众人物于死地?普通大众尤其是日益增长的网民究竟持有何种利器?
上世纪的美国新闻评论家李普曼在其《公众舆论》一书中早就为我们揭示了,我们之所以会对我们生活之外的公众事件抱有强烈参与感的原因。“一个人对并未亲身经历的事件所能产生的唯一感情,就是被他内心对那个事物的想象所激发起来的情感。”[1]“外部世界的这些特征,我们简略地称作公共事务。这些特征当然与他人的表现有关,只要他人的表现与我们的表现相抵触,就会受到我们的左右,或者引起我们的关注。他人脑海中的图像——关于自身、关于别人、关于他们的需求、意图和人际关系的图像,就是他们的舆论。”[2]换言之,李普曼想要告诉我们的在于,当普通大众面对根本不在我们身边的公众人物(包括明星、政治人物等等)时,我们所能看到的、听到的、了解到的信息,早已经过层层过滤,而呈现在我们眼前的事件始末,又经过我们头脑的加工,又变成早已脱离事实原本样貌的东西。每个人的成长环境不同,自然他所认可的价值观和处事方式与他人差异颇大,于是当某一公众人物的某一行为展现在我们眼前时,我们的第一反应会先用自己的评判标准加以判断,接着在头脑中联想这一人物之前的行为在我们心中留下的印象,再结合媒体的众说纷纭,以及身边朋友对其的评头论足,最终对这一事件下定论,而这一定论的产生机制甚至连我们自己都不得而知。
问题就在于个人头脑中产生了某一观念印象之后,如何形成群体性舆论呢?解释这一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象征”。也就是说在持有不同观念的人群里,若能找到一个象征性的情感使其转化为刺激,那么不同的观念就可以唤起公众相同的情感,而使其异口同声。就拿前一阵子刷屏了的王宝强离婚事件来说,之前还被誉为校花的马蓉一夜间就被骂得狗血喷头。原因就在于她触碰了公众一根敏感的神经——婚外情。再加之王宝强不高的颜值、多年来在娱乐圈的努力,舆论自然一边倒。而勒庞在其著名的《乌合之众》里面专门有一章谈到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当个人融入群体之后,往往会表现出崇高的道德水平,即使在一群罪大恶极的坏蛋中间,也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3]所以,当一个人产生社会越轨行径的时候,也许放在一般人身上,无伤大雅。但公众人物会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必定会刺激公众神经,引发公众指责,因为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在公众这里,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记得冯唐译过泰戈尔的《飞鸟集》,豆瓣上有一个人对此的评论很经典:“冯唐啊冯唐,你这是动了文艺青年的遮羞布。”其实这话说的就是上面的意思。触发了公众的象征性情感,必会引来指责。同理,此种理论来解释网友指责王宝强离婚后邓超不发声、kimi离世后陈乔恩遭炮轰,都是因为他们触动了公众的“做朋友要讲义气。”这类的神经,于是自然又会被站在群体性道德至高点上的网友刁难。
所以公众人物经常需要包装,营造一种“理应出现在公众视野中的形象”。因为公众人物在拥有较高社会地位与利益回报的同时,更有违背公众利益的风险。这通常要求公众人物不可以为所欲为,而我们很多时候也要求他们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所以kimi的离世,我们在惋惜的同时,是否应该想一想,这背后究竟有没有自己补的一刀?就像勒庞所说的:“群体会表现出极崇高的献身、牺牲和不计名利的举动。然而,群体也标志着杀人放火,标志着无恶不作。”想想这一点,突然就觉得不寒而栗。
注释:
[1] 摘自李普曼《公众舆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 第11页。
[2] 同上,第23页。
[3] 摘自勒庞 《乌合之众》 新世界出版社 第56页。
本文作者为中山大学社会学系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