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九州原本只是空想,如何转化成实体政区?又如何倾覆了汉朝?

中国关于州制的记载最早源于《尚书·禹贡》对九州的记述,《尚书·禹贡》将天下划分为豫、兖、青、荆、扬等九州,后来《周礼·职方》、《尔雅·解地》与《吕氏春秋》都有关于九州的记载。虽然对九州的论述不同,但其内容的核心思想是相同的,即中国古人对整个中国领土与疆界划分的认知。

一、州制,从空想到实践的转变

但是,先秦典籍中对九州的论述并不是实际意识的行政区划,而是古人理想中的行政区,但正是这种理想的行政构思,对后来历朝的实际区划构建具有深远的影响。而州制从空想到实践,经过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才逐渐得以形成。

秦代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郡县制度,秦二世而亡,汉承秦制,郡县在汉初得以沿用,并为汉代早期的行政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很好的样板。同时,刘邦为了顾及各个功臣的伟绩,先后分封了异姓王与同姓王,慢慢地,汉代就形成了一种新的制度,即郡国并存。

郡县制

之后汉武帝进一步开疆拓土,派大将卫青与霍去病驱逐匈奴,将河南地(今河套地区)与河西走廊纳入汉代的疆域范围,汉朝的行政版图也超越秦代的疆土。由秦至汉武,领土扩大,郡国数量也与日增多,这势必会影响其行政效率的降低,如果中央想传达一道指令,就必须经过非常复杂的过程才能将指令下达到各个地方,同时政区的繁多也增加了统辖的难度。

汉武帝时面对近109个郡国的局面,就不得不考虑设置新的监察机构,以对这109个郡国进行管理。于是在元封五年,即公元前109年,将长安京畿附近的7郡以外的全部郡国分为13个区域,这13个区域被称为“部”,每一部设置一名刺史,而刺史的作用就是监察各个郡国官员的情况。而刺史所监察的区域被称为“刺史部”。

汉代十三州的分布

为了给这13个刺史部取个名字,好进行管理,就将《尚书·禹贡》和《周礼·职方》中所记九州拿来所用,具体做法就是《尚书·禹贡》九州名称与《周礼·职方》所记九州进行了融合,共计11州,后来又加上最北的朔方地区(今河套平原)与最南部的交趾(即今天的广东、广西与越南北部)等,共计13个监察区。

交趾所在的今越南北部(笔者实拍)

西汉的刺史多“位卑权重”,可以监察两千石以上的官员,刺史于每年8月在各地巡视,有事情就将其事上报给丞相,最终由丞相处置。但西汉时期的刺史部没有固定办公的治所与驻地。

二、州郡县三级制度的形成

到了东汉以后,随着匈奴的南下,曾经在最北部设的朔方刺史部被并入并州之内,同年改交趾为“交州”,东汉时还在都城洛阳附近设置司隶校尉部,简称“司州”。通过不断的融合与新设,在东汉时形成了13个监察区,称之为“十三刺史部”。

东汉十三刺史部

与此同时,刺史的职权有所加重,如果刺史本人有事,不必向京师上报,直接由下属代替即可,于是从东汉中期开始,刺史开始有了固定的治所与驻地,职位也开始不仅仅限于监察,还有了可以罢免所辖郡国的官员的职权,并且兼有一定的行政职责,这样就直接导致州部成为了郡国的上司。但是由于这些刺史只能管理其郡国的官员,不能干预地方的民事权,所以还不能称之为地方的一级行政区。

但是到了灵帝中平元年,即公元184年,东汉爆发了由张角领导的黄巾军起义,四方战事不断。为了进一步平定地方事务,便将各个地方的刺史改为州牧,掌管一州军事与民事,这时的各州刺史才开始由地方官员的上司变为了统领一州所有大小事务的长官了。根据《后汉书·刘焉转》记载:“州任之重,自此而始。”从此州彻底变为一个行政区。地方行政制度由秦汉近四百年的郡县制变为了州郡县制度。

张角领导的黄巾军起义

由此地方刺史权力加重,之后各个有权势的州牧纷纷在各地称雄,这就形成了著名的三国乱世,东汉末年至三国时代的枭雄,如袁绍、袁术、孙策、张鲁等人,都是由各地州牧演变而来的。

乱世的三国

由监察区变为各地方的政区,即在郡之上设置更高一级的行政层级,是各个帝王最不希望看到的局面,但最终这种情况在汉代却无法避免。根据《晋书·地理志》记载:“建安八年,张津为刺史,共表立州,乃拜津为交州牧。”这说明在东汉中后期,州与刺史的两套系统都已经存在,而且可以看出各个州的官员权职都非常的重。

而黄巾军起义后这种状况更甚,直至三国时豪强并起,所有人都想“挟天子令诸侯”号令天下,在这样的状态下,大汉王朝已然成为了一个毫无实权的躯壳,任人摆布,最后直到曹丕篡汉称帝,大汉王朝最终倾覆在由它亲手提拔起来的州牧豪强手中。

宫阙万间都做了土

文史君说

州制的确立和郡县制度一样经历了一个特别复杂的过程,经过汉王朝近三百年的演变,州从最初的监察官员一步步开始兼具实权,最终成为了统辖郡县的高层政区,即一级政区。而州—郡—县三级政区的局面到了三国两晋时得到了最终确立,一直延续到隋初,州制自此从《尚书·禹贡》中空想的政区,变为了实实在在的政区。直至今日,虽然作为通名的“州”制已经不复存在,但作为一个专名的“州”还存在于中国各个地方,例如江苏的徐州、泰州,浙江的台州,河南的郑州等,都是对历史上的州制的最好证明。

参考文献

谭其骧:《长水集》,人民出版社,2011年。

周振鹤:《中国历史地理十六讲》,商务印书馆,2013年。

周振鹤、李晓杰、张莉:《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

(作者:浩然文史·禹贡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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