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7起 电影投资骗局为何屡屡得手

  原标题:一月7起 电影投资骗局为何屡屡得手

  来源:北京商报

  电影投资骗局已经演变为行业顽疾,年年打假却仍年年频现。为了诱惑人们走进投资陷阱,施骗者也不断升级骗术,除了继续用高额收益作为诱饵外,还从头到尾全部伪装,不仅准备大量假资料,还不惜将施骗地点设置在影视公司办公地周围以博得人们的信任,导致一桩桩电影投资骗局不时上演。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近一个月内已有7起“打假”事件相继发生,涉及的电影作品或影视公司纷纷发布声明,澄清自身未曾出售版权或转让投资份额。

  从剧本到App全副伪装

  “影片《送你一朵小红花》出品方发现有公司及个人冒用该影片出品方的名义对外发布虚假信息,与第三方进行洽谈转让该影片投资份额等行为”,“院线电影《战疫英雄》片方从未授权河北松灏集团和河北鲸颢影视对外转让影片的任何投资权、收益权或其他任何权益”……

  近一个月以来,诸如此类的“打假”声明接二连三地出现,累计已至少发生了7次。而电影投资骗局早已不是市场中的新鲜事,但屡次出现、屡次有人受骗,背后则不得不提施骗者用不断升级的骗术来迷惑人们。

  “盖着公章的授权协议、转让合同以及各类电影项目介绍资料,这已成为电影投资骗局中必备的道具,也往往是让被骗者放下警惕的一组关键道具。”影视传媒行业分析师曾荣如是说。

  事实上,近年来电影投资骗局频频发生,且其中不少均是以虚假的文件作为骗局中的道具,既然已有诸多前车之鉴出现,为何还是会有被骗者因虚假的资料而走入投资陷阱呢?

  对此,曾荣表示,首先便是人们对电影投资制作等一系列环节并不了解,此前也大多没有看过真实的合同或协议,这便给施骗者留下可操作的空间。此外,施骗者准备的虚假材料也非常丰富,除了剧情简介,剧本、每日的拍摄计划、宣传营销计划、上线计划、后期分成规则等,各种材料全部都放在眼前,导致被骗者真真假假难以分辨。

  而除了虚假材料之外,施骗者还会仿冒影视公司的App以夺取人们的信任。以耳东影业被他人仿冒一事为例,便是施骗者冒用耳东影业的名字制作了一款App,不仅同名,图标也是用耳东影业的logo,并在App上发布多个虚假的电影投资信息,很多被骗者因此而上当,转过去的投资款也打了水漂。

  选择影视公司周边施骗

  为了迷惑人们进行投资,施骗者在选择商谈地点时也进行诸多考量,且除了以往电影投资骗局中出现施骗者租借假办公室,随后人走楼空的案例外,现阶段,更有部分施骗者铤而走险,选择在影视公司办公地附近施骗。

  据制片人孙海透露,目前施骗者主要会伪装成两种身份,一种是直接假冒电影出品方,另一种则是假装拥有出品方委托转售投资份额协议的第三方公司,而冒险在影视公司周边施骗的大多属于前者,为的就是借助在周边商谈来降低被骗者的警惕心并蒙骗对方。“据我所知,他们会专门将被骗者约在办公地附近的咖啡厅等能够商谈的场所,穿着日常上班的服装,随身也会带着虚假的名片或是工作证,以此来伪装身份。”

  为了更加凸显真实性,施骗者还会进行团体合作,如有的施骗者会两至三人同步设局,其中一人在与被骗者商谈时,或是中间打电话给另外一个人帮忙拿资料,或是假装偶然碰见打招呼等。

  孙海表示,虽然不是影视公司的员工,却演得比正式员工还敬业,这也确实难以让被骗者轻易分辨出真假。与此同时,被骗的往往是日常与电影行业并没有深度接触的人群,且该类人群也不知该从哪些渠道进一步核对信息,因此以上信息在该类人群眼中便成为具有一定真实性的信息,最终上当受骗。

  监管趋严莫贪利

  对于屡屡发生的电影投资骗局,相关部门的监管也越发严格。一个月前,上海公安机关刚刚对外公开一起通过虚增影视剧制作成本、夸大预期票房收益,骗取投资人投资款的特大合同诈骗案。据悉,该案涉案金额4500余万元,涉及全国各地投资人260余名。警方提醒,“在不具备行业专业知识的情况下,切勿轻信不法分子低投入、高回报的谎言。如参与此类投资项目,应审慎考察合同标的的真实性以及对方的履约能力,不可盲目参与投资。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应及时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而近一个月仍有7起“打假”事件,证明电影投资骗局仍在不同地方上演着。而无论被骗者是因何原因掉进了电影投资骗局的陷阱,归根究底,仍与人们试图凭借小投入获得大回报的心态密不可分,但天上并不会掉馅饼。

  “电影项目基本不会向普通个人投资者开放,更不用说优质项目,往往一发起便会被大公司提前抢占,但被骗者却并不知晓这点。与此同时,不了解情况的被骗者往往是看到施骗者不断宣扬的短期获利数千、上万元分红,只听到施骗者说的一部电影可能会获得的数千万元或数亿元票房,便失去了平常的理性判断。”曾荣如是说。

  在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本伟看来,无论是哪一种投资,均必须要在投资前确认好相关项目的信息,是否来自于官方授权,是否为正规项目,该项目或运营公司是否有不良记录或纠纷等,在做好尽职调查并核对相关信息后再进行后续操作,这是保护自己的重要方式,避免给自身带来损失。

  北京商报记者 郑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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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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