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以性换租”:每月陪睡一次,这种租房潜规则违法吗?

【导读】:很多人刚步入社会独立生活时,经济总是捉襟见肘。很多时候租房的费用就会占掉他们工资的一大部分,杂七杂八算下来一年也攒不下几个钱。

更令人愤怒的是,很多猥琐的成年男性会瞄准这些年轻女性经济窘迫的情况,提出“以性换租”的租房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年轻女性陪睡换取房租减免”。

【案例讲解】

小梅是一名大二学生,开学后准备在校园周围租房子住,在租房网站上找了好久才发现一处比较合适的房子。

小梅赶紧寻找房东的联系方式,毕竟房子各方面都好,就是房租比较贵。

小梅加了房东的联系方式以后想和房东商量一下价钱。没想到,男房东却说可以不用交租,用“打工”换取。

小梅觉得可以,便询问去哪里打工。

于是房东就问及她的私事,字里行间透露陪睡的意思,说每个月陪一次即可,以此换取租房的费用。

原来男房东口里的“打工”是这种意思,这样小梅觉得难以接受。

最关键是房东还说到“可以和她们一样打工换住宿”,这就意味着男房东靠这种“打工”的方式祸害的受害者不止一个。

小梅立马选择了报警,警方展开调查发现该男房东已是结了婚的状态,还有3个孩子5套房。

但男房东却在警察做笔录时称这事是他喝醉酒瞎说的,由于没有切实的证据,警方只好在教育后将该男子释放。

但从聊天记录上看,男房东说话思路很清晰,将陪睡说成打工,就是想利用女孩子的缺钱问题来满足自己的淫欲。

【律师普法】

一、“以性换租”违不违法?

在国外很多国家已经明令禁止“以性换租”,并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但在中国,目前还没有关于“以性换租”的明确规定。

但是,我们可以确认的是性关系的发生要依靠双方自愿的原则,不能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否则可以定为强奸罪。

基于这一条法规,如果女方不愿意发生性关系是可以选择报警,控告男方强奸。

但现实情况是,这种“以性换租”的交易一般都是男女双方自愿的行为,很难进行举证。

再加上很多人宁愿选择“陪睡”,也不选择“穷”。即使有争议,最后往往也是双方解除“租房协议”,不了了之。

二、普通租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就有效。

这里要注意,“以性换租”的租房合同或协议有违人伦道德,虽然没有对应的法律法规约束,但小编认为很大程度上不会被认可其有效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关于“女大学生以性换租”的这种租房潜规则,你有何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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