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面临的水资源形势依然严峻。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环境恶化等水的问题比较突出。黄河下游断流情况依然严重,重要江河的水污染还未得到有效控制,以城市为中心的地下水超采情况仍很严重,工农业用水浪费没有得到遏制。现将

1998年中国气候异常,长江、松花江、珠江、闽江等主要江河发生了大洪水。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广大军民顽强拼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抗洪、抢险、救灾的全面胜利。1998年全国属丰水年,降雨量比常年偏丰,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增加,地下水储存和水库蓄水总量有所增加,黄河下游断流比1997年有所缓和,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水环境状况局部有所改善。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略有增长,全国供水基本上满足国民经济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需求。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意见》,对水利建设作了总体部署。1998年水资源情况公告如下:

一、水资源量

1998年,从国外流入国内的水量为294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5亿立方米;从国内流出国境及流入国际界河的水量共823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658亿立方米;入海水量为2132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3959亿立方米。

各流域片1998年水资源总量情况是:松辽河片288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71.2%;海河片354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66.9%;黄河片67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0.6%;淮河片1403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24.4%;长江片1312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41.5%;珠江片5155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20.4%;东南诸河片2581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6.1%;西南诸河片6287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7.4%;内陆河片155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8.4%。各省级行政区1998年水资源总量与上年比较,增加的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冀、辽、渝、京、吉、鄂、苏增加

  降水量 1998年全国平均降水量713毫米,折合降水总量67631亿立方米,比常年(多年平均,下同)偏多11.3%,属丰水年。按九大流域片分析,松辽河片降水量616毫米,比常年多20.6%;海河片降水量551毫米,比常年多0.8%;黄河片降水量463毫米,比常年多1.5%;淮河片降水量1005毫米,比常年多18.8%;长江片降水量1216毫米,比常年多11.5%;珠江片降水量1560毫米,比常年多0.4%;东南诸河片降水量1875毫米,比常年多13.5%;西南诸河片降水量1212毫米,比常年多14.4%;内陆河片降水量193毫米,比常年多17.6%。各省级行政区1998年降水量与常年相比,偏多的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京、鄂、皖、藏、豫、苏、渝、赣、新、内蒙古偏多15%~35%;偏少的只有6个省,其中甘肃和海南分别偏少9.5%和12%。地表水资源量 指地表水体的动态水量,即天然河川径流量。1998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32726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345毫米,比常年多24.0%。各流域片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相比,松辽河片多49.9%,海河片少25.8%,黄河片少15.8%,淮河片多47.5%,长江片多34.3%,珠江片多9.2%,东南诸河片多29.5%,西南诸河片多15.0%,内陆河片多12.7%。各省级行政区1998年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相比,偏多的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浙、黑、桂、豫、闽、鲁、渝、鄂、湘、皖、苏、赣偏多20%~65%,内蒙古偏多172%;偏少的只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琼、甘、冀、晋偏少20%~40%。地下水资源量 35%以上;只有黑龙江和甘肃两省分别减少3%和4%。水资源总量 50%~95%,陕、皖、鲁、豫、内蒙古、津增加1倍以上;减少的只有桂、黔、粤、琼4省,其中广东、海南分别减少32%和39%。

二、蓄水动态

三、供用水量

  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 对全国2903座水库(大型401座)统计,1998年末蓄水总量1805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0亿立方米;北方5片共增加165亿立方米,南方4片共减少155亿立方米。各省级行政区蓄水量增减情况是:增加的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增加蓄水量229亿立方米,其中吉、青、鄂、辽、豫、陕增加较多,分别增加51、42、30、18、18、14亿立方米;减少的有12个省、自治区,共减少蓄水量219亿立方米,其中粤、湘、赣、浙、琼、闽、桂减少较多,分别减少50、44、32、28、18、17、16亿立方米。北方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 对北方各平原开采区总面积65.8万平方公里调查分析,1998年末浅层地下水位与上年末相比,约有四分之三面积的水位上升,地下水储存量共增加80亿立方米。上升区(水位上升0.5米以上)面积占31.4%,储存量增加100亿立方米;下降区(水位下降0.5米以上)面积占11.4%,储存量减少46亿立方米;相对稳定区(水位正负0.5米以内)面积占57.2%,储存量增加26亿立方米。各省级行政区储存量变化情况是:增加的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豫、吉、甘分别增加26、19、14亿立方米,内蒙古和辽宁各增加10亿立方米,皖、鲁、陕各增加约6亿立方米;减少的有冀、晋、苏、新等4个省、自治区,分别减少11、4、3和2.5亿立方米。平原区地下水位降落漏斗 根据21个省级行政区对81个漏斗调查统计,1998年末与上年末相比,漏斗要素变化情况是:在45个浅层漏斗中,漏斗中心水位上升的有30个,下降的为15个;漏斗面积减少的有35个,增加的为10个。在36个深层漏斗中,漏斗中心水位上升的只有14个,下降的为22个;漏斗面积减少的只有14个,增加的为22个。

 

  按流域片统计,松辽河片、海河片、黄河片、淮河片的供水量分别为624、424、398、569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源供水量分别占45.4%、61.8%、32.1%、31.0%;长江片、珠江片、东南诸河片、西南诸河片的供水量分别为1679、842、306、8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都占95%以上;内陆河片供水量546亿立方米,地表水占89%。在各省级行政区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总供水量90%以上的有沪、闽、贵、渝、浙、苏、桂、粤、藏、滇、鄂、湘、川、宁、赣、新、琼、皖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下水源供水量占40%以上的有冀、京、晋、豫、辽、黑、鲁、陕等8个省、直辖市。

各流域片用水情况是:松辽河片用水量624亿立方米,农业占72.4%;海河片用水量424亿立方米,农业占72.5%;黄河片用水量395亿立方米,农业占77.9%;淮河片用水量567亿立方米,农业占72.2%;长江片用水量1663亿立方米,农业占58.5%;珠江片用水量837亿立方米,农业占65.0%;东南诸河片用水量308亿立方米,农业占65.3%;西南诸河片用水量82亿立方米,农业占78.9%;内陆河片用水量536亿立方米,农业占94.6%。在各省级行政区中,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75%以上的省、自治区有新、宁、内蒙古、藏、琼、甘、青、冀等8个;工业用水占总用水量25%以上的省、直辖市有沪、渝、苏、鄂、津、粤、京、贵等8个。

供水量 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供水量。1998年全国总供水量547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80.8%,地下水源供水量占18.8%,其他水源供水量(污水处理回用和雨水利用)占0.4%。另外,海水直接利用量为95亿立方米。流域间主要的水量调配情况是:海河流域引黄河水51.1亿立方米,淮河流域从长江、黄河分别引水10.7和20.2亿立方米,山东半岛从黄河引水13.5亿立方米。用水量 指分配给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1998年全国总用水量5435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占64.3%,林牧渔用水占5.0%,工业用水占20.7%,城镇生活用水占4.7%,农村生活用水占5.3%。与上年比较,全国总用水量减少131亿立方米,农业用水减少154亿立方米,工业用水增加5亿立方米,生活用水增加18亿立方米。

  用水消耗量 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通过蒸腾蒸发、土壤吸收、产品带走、居民和牲畜饮用等各种形式消耗掉,而不能回归到地表水体或地下含水层的水量。1998年全国用水消耗总量3062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56.3%。各类用户的需水特性和用水方式不同,其耗水率(消耗量占用水量的比例)差别较大,全国平均农业耗水率为65.5%,工业耗水率为24.7%,城镇生活耗水率为26.1%,农村生活耗水率为 87.7%。由于各流域片的地理位置、气候因素、水源条件、用水组成及管理水平的不同,其综合耗水率有所差别:松辽河片为59%,海河片为66%,黄河片为56%,淮河片为61%,长江片为50%,珠江片为45%,东南诸河片为55%,西南诸河片为70%,内陆河片为76%。

四、水资源利用简析

 

  非用水消耗量指河道、湖泊、水库、沼泽等地表水体的蒸发量(含水面蒸发与土壤浸润蒸发)和地下水的潜水蒸发量。在南方湿润地区,降水量大于蒸发能力,水资源量主要消耗于用水,非用水消耗量很小;在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蒸发能力为降水量的3倍以上,非用水消耗量是水量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流域片进行分析结果:海河片非用水消耗量约70亿立方米,为用水消耗量的25%;黄河片非用水消耗量约210亿立方米,为用水消耗量的95%;内陆河片非用水消耗量约960亿立方米,为用水消耗量的2.4倍。非用水消耗量并非全是无效蒸发,其中一部分为生态环境所必需。

因受气候、人口密度、经济结构、作物组成、节水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省级行政区的用水指标值差别很大。从人均用水量看,大于600立方米的有新、宁、黑、沪、内蒙古、藏、琼、粤、桂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新疆、宁夏分别为2500和1800立方米;小于300立方米的有渝、晋、陕、津、贵、川、豫、皖、鲁9个省、直辖市,其中山西、重庆不足200立方米。从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看,大于1000立方米的有宁、新、藏、甘、桂、内蒙古、青、黑、赣、琼、贵等11个省、自治区,其中宁夏、新疆为4000立方米左右;小于400立方米的有津、京、沪、鲁、晋、渝、辽7个省、直辖市,其中天津、北京分别为161和201立方米。从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看,大于800立方米的有宁、琼、桂、闽、粤等5个省、自治区,小于300立方米的有晋、津、渝、豫、鲁、冀等6个省、直辖市。

全国水量平衡分析 1998年,全国水量的收入项为水资源总量(34017亿立方米)、入国境水量(294亿立方米);支出项为入海水量(21321亿立方米)、出国境水量(8236 亿立方米)、用水消耗量(3062亿立方米)和非用水消耗量;调蓄项为水库蓄水变量(+10亿立方米)和地下水储存变量(+80亿立方米)。通过水量平衡分析,估计全国1998年非用水消耗量约1600亿立方米。水资源利用程度分析 考虑跨流域调水、水库蓄水变量和地下水储存变量等因素的影响,对各流域片1998年的地表水控制利用率(地表水供水量占地表水资源量的百分比)、水资源总量利用消耗率(用水消耗量占水资源总量的百分比)进行估算结果:海河片和黄河片的利用程度最高,地表水控制利用率分别为61.8%和73.7%,水资源总量利用消耗率分别为70.2%和44.5%;其次是内陆河片、淮河片和松辽河片,地表水控制利用率分别为34.2%、34.9%和16.6%,水资源总量利用消耗率分别为26.9%、24.7%和15.4%;珠江片、长江片、东南诸河片和西南诸河片的利用程度低,地表水控制利用率分别为14.0%、12.1%、9.9%和1.3%,水资源总量利用消耗率分别为6.6%、6.3%、5.6%和0.9%。松辽河片中的辽河流域利用程度较高,地表水控制利用率为39.8%,水资源总量利用消耗率为33.5%。用水指标 1998年全国平均用水指标值如下:人均用水量为435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为683立方米;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488立方米;万元工业产值(当年价)用水量,含火电为94立方米,不含火电为71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城镇为每人每日222升,农村为每人每日 87升(含牲畜用水)。与上年比较,除城镇和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略有增加外,其他用水指标值均略有减少。

五、水污染概况

  1998年,对103座水库的水质进行评价的结果: 有83座水库水质良好,达到Ⅱ、Ⅲ类水质标准;在受污染的水库中,超Ⅴ类水质水库有吉林太平池水库、黑龙江东方红水库、河南宿鸭湖水库和贵州乌江渡水库等4座。从富营养化程度看,大部分水库处于中营养状况。

废污水排放量 1998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共593亿吨(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其中工业废水占69%,生活污水占31%。按流域片统计,长江片189亿吨,珠江片155亿吨,松辽河片71亿吨,海河片55亿吨,淮河片47亿吨,黄河片32亿吨,东南诸河片28亿吨,内陆河片9亿吨,西南诸河片7亿吨。废污水年排放量大于20亿吨的有12个省、自治区。河流水质 根据1998年水质监测资料,对全国109700公里河长进行评价的结果,Ⅰ类水河长占5.4%,Ⅱ类水河长占24.4%,Ⅲ类水河长占33.0%,Ⅳ类水河长占13.7%,Ⅴ类水河长占6.6%,超Ⅴ类水河长占16.9%。由于1998年全国大部分地区水量偏丰,水质总体状况有所好转,全国污染河长(Ⅳ、Ⅴ类和超Ⅴ类河长,下同)占评价河长的百分数比上年减少了6.4%。各流域片的水质状况是:内陆河片、西南诸河片和长江片水质良好,污染河长分别为9.9%、13.6%和14.7%;珠江片和东南诸河片水质尚可,污染河长分别为17.4%和21.9%;黄河片、松辽河片、海河片、淮河片水质较差,污染河长分别为62.7%、64.4%、74.8%、76.6%。湖泊水库水质 1998年评价湖泊16个,水质达到Ⅰ、Ⅱ类水标准的湖泊有6个,4个湖泊的部分水体受到污染,6个湖泊水污染严重。国家重点治理的三个湖泊中,太湖水质介于Ⅳ类~超Ⅴ类之间,全湖处于中富营养状态,其中五里湖、梅梁湖富营养化严重;滇池草海水质为超Ⅴ类,外海水质为Ⅴ类,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时有腥膻气味;巢湖水质为Ⅳ类~超Ⅴ类之间,西半湖污染重于东半湖,以重富营养化水体为主,局部水域向极富营养化发展。

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和澳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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