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2020年全球燃油含硫量限制
全球燃油含硫量限制是什么?
全球船舶燃油排放控制区(ECAs)以外地区的燃油含硫量上限将由3.5%降至0.5%,按质量(m/m)计算。
为什么全球燃油含硫量上限要降低?
目的是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硫(SOx)的排放量。这将对全球,特别是港口和海岸周边区域居民的健康和环境大有裨益。
该限制政策针对哪些地区?
现有排放控制区之外的区域。自2015年1月1日起,前往排放控制区的船舶必须使用含硫量不超过0.1%的燃油。根据《防污公约》附录6含硫量要求设立的排放控制区有:波罗的海地区①、北海地区②、北美地区(包括美国和加拿大指定的沿海地区)③和美属加勒比地区(波多黎各和美属维尔京群岛周围)④。
该限制政策何时开始实施?
该新政策将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防污公约》附录6第14条将做出修订。
该限制政策适用于哪些船舶?
含硫量限制适用于船旗国为《防污公约》附录6签约国的所有船舶,不论船舶大小和航行区域。此外,400 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固定或浮动平台、浮动艇筏和潜水艇还需要国际空气污染预防(IAPP)证书。在考虑船舶安全、海上人命救助、船舶或其设备受损,以及船舶为发展船舶减排而进行试验的情况下(这需要船舶旗国的特别许可),可免于含硫量限制的要求。
会员们怎样确保他们的船舶符合最新燃油硫排放标准?
会员们应进行评估(请前往文末链接①查看IMO提供的详细信息),选择可能适合其船舶和作业方式的方案。评估时可考虑以下解决方案:
· 使用高硫燃料与废气净化系统或清洗器相结合,减少硫氧化物的排放,以满足含硫量限制的要求;
· 中途换油或使用低硫燃料;
· 中途换为馏分油,如含硫量0.1%的船用轻柴油。一些船舶在排放限制区航行时已使用低硫燃油,以满足0.1% m/m的要求。到2020年,这些换油的船舶在排放控制区以外航行也需达到规定的0.5%m/m的限制;
· 使用天然气或甲醇等替代燃料。
自2019年1月1日起,燃油供应商须在燃油送货单上标明燃油含硫量是否超过0.5%m/m。会员应确保船员们意识到这一变化。
国际海事组织针对这项即将出台的新政策制作了一份常见问题解答,请前往文末链接②查看。
链接:
①http://www.ics-shipping.org/docs/default-source/Submissions/IMO/ship-specific-implementation-plans-for-achieving-compliance.pdf?sfvrsn=2
②http://www.imo.org/en/MediaCentre/HotTopics/GHG/Documents/FAQ_2020_English.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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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Shipowners保赔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