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文件不再五花八门

广西财政厅近日发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等4个文书范本,便于采购人规范编制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提高执行实操性。

据了解,这4个文书范本包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意见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重点审查意见书》。其中《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列明是否开展需求调查、需求调查方式、调查对象、调查结果、采购项目预(概)算、采购标的汇总表、技术商务要求等内容;《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要求列清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采购项目预(概)算及最高限价、供应商资格条件、竞争范围、评审规则、合同类型、定价方式、履约验收方案等内容;《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意见书》需写明审查项目情况、审查人员、审查意见等;《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重点审查意见书》需写明审查项目情况、审查人员、审查意见等。

此外,广西财政厅还从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管理要求、合理编制采购预算、规范采购需求委托行为等方面对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强调,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切实担负起指导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提升采购需求管理水平的工作职责,特别是在开展需求调查、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审查等方面,应当统筹安排,细化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升采购质量。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组织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的,应当优先选择专业化程度高的机构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各方的职责分工和权利义务,双方协商确定产生相关费用的具体标准和金额,且应当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人应最终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确认,并对其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应当认真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桂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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